第九十一章 命(2 / 2)

“或许,你还不了解真正的我。

其实,我和你一样……”

第五段,我简略地介绍了一下,真正的自己。

“盼,回信!

喜欢你的,天涯。”

这是我表白的结尾。

爱的字眼太沉。

当时的我,无力启用。

那并不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喜欢。

却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为了表达“喜欢”,绞尽脑汁。

因为我俩早已熟识。

所以,第二天与她相处时,我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挨到了放学后,我便将那封表白信,偷偷地塞到了她的书包中。

并不是不敢当面交给她。

实在是,想给她一个惊喜而已。

我坚信,她一直在等我去表白。

霍崇林?快别闹了!那一定就是一个误会而已!

当天晚上,我又一次几乎是彻夜未眠。

整晚都在幻想着,她给我回信的内容。

王娇娇的字,写的非常好。

经常被各科老师,点名称赞。

她的作文,写的也非常好。

在我接触过的所有女生中,可以说是唯一一个,与我有得一拼的人。

我俩若在一起,说是琴瑟和鸣,稍显附庸风雅了些。

但若说是举案齐眉,那绝对是实至名归的!

最主要的是,我俩有着类似的童年经历,可以呵护对方的敏感,理解对方的“神精”。

就在我期待着,王子和公主就要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时,在接到我“表白信”的翌日,她却像是什么都有没发生过一样。

咱就说,六年级。

就那封信的写作水平,说是平淌全部小学生,不算自负吧?

但她只字未提也就算了,竟然还完全无动于衷。

整整一天,无论我怎样明示或者暗示,她就是不搭那个茬。

“难道她没看见那封信?”

这样想着,在临放学前的一节课,我便故意在假装伸懒腰的时候,将自己的笔,极为“不小心”又十分“巧合”地,掉进了她的书包里。

“哎呦!书包拿来,我的笔掉进去了!”

不待她做出反应,我立刻便抽出了她的书包,放在了我的腿上,仔细地翻找起来。

过了有好半晌,她才用一个极为平静地语气,询问道:“找到了吗?要不我替你找找?”

我没有搭理她,极不甘心地,又认真查找了一遍。

笔肯定是找到了,“表白信”却不见了。

“奇了怪了,既然不见了,她就应该是看过了才对啊?怎么就会没有一丁点反应呢?”

我正愣神间,她再度催促道:“要放学了,你要是打算背着我的书包回家的话,记得帮我把作业也写咯。”

听有此话,我侧过头去,直视着她的眼睛。

她也不躲闪,与我对视良久,神色如常。

见我仍无归还之意,她索性又递过来一本,放学要带回家的书,微笑着说道:“那你一定记得把字写的好看一点,别被老师发现了!”

眼见玩笑就要成真,我连忙将她的书包,双手奉还,推脱道:“拉倒吧!就你那字,跟那打印机打出来的一样,我可模仿不了!”

她接过了书包后,便没再说什么了。

“难道,她是想要学我?也准备偷偷把回信,放到我的书包里,同样给我一个惊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