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四年之后(1 / 2)

“右侧、注意格挡、脚步要稳、重心!重心不要前移!注意脚下!”

特拉话音未落,吉姆就被莉莉丝一脚勾倒在了地上。

像这种技巧性的比试一般都是点到为止,所以双方拿的都是自己的佩剑而非专用的钝剑。

但不管开没开刃,像吉姆这样躺在地上被剑指着肯定不会好受。

“诶呀、不练了不练了、嫂子咋也这么厉害啊,我这一上午净摔屁股了。”

吉姆拨开莉莉丝的剑坐了起来,跟着大哥练习被虐、跟着队长卡尔被虐,听说嫂子也略懂剑术寻思找找自信,结果又被莉莉丝一顿虐。

“伊丽莎白家族自建国起已经出了214名骑士,就是女孩子也要从小学习剑术的。”

披着特质铠甲的莉莉丝一边说着一边把剑收鞘,特拉过来把一直拿在手里的银质水杯递给她,然后掏出白毛巾要给莉莉丝擦汗。

两人亲昵的举动引起了某人的不满。

“哥我也渴。”吉姆坐在地上发出赖赖唧唧的声音。

“屋里桌子上自己拿去。”特拉随口应付道。

“我这不没事儿闲的自己找不痛快嘛,肉体被打的酸疼不说,还要受精神上的折磨,我自己回屋喝水去,不在这吃狗粮…”

吉姆揉着肩膀从地上站起来往里走,却被特拉喊住了。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老是被放倒在地上嘛?”

“知道!因为我菜啊,但我菜的理直气壮,我菜的光明磊落,我菜的…”

“是重心、重心!你一进攻就稳不住重心,整个靠着蛮力往前冲,对手随便一拨挡就能让你的攻击落在空处,整个身体全暴露在对手剑下,还有脚下也不稳,脚在地上要扎下根才能更好发力,你那劲是不小,但是根本用不到对手身上,稍微有经验的剑士就能轻松把你放倒。”

特拉一针见血的指出吉姆的问题,但这小子显然没听进去。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哪有那么好掌握!骑士还是得靠骑马作战,端着骑枪冲锋才叫带感。”

吉姆干脆不回室内了,他走到哥哥的坐骑旁,熟练的摘下一个皮质水袋猛地灌了一口,还揉了揉看马的马童脑袋。

确实,一身蛮力的吉姆在骑上战马冲锋的时候跟合格的骑士没两样,可是一旦放下骑士枪拔出长剑就变成了一顿乱轮,要是马下作战就更是个菜鸟。

光阴似箭,自特拉继承爵位以来又过去了四年。

将近成年的吉姆比以前更加壮实,身高也拔到了一米九,穿戴好盔甲以后显得威风凛凛,只是技术嘛差点意思,性格比小的时候沉稳多了,这大部分是莉莉丝的功劳。

不过这沉稳只是跟小时候比较而言的,相比哥哥、吉姆还是显得毛手毛脚,而且还是口无遮拦、想到什么说什么,嘴巴跟大脑依然分开工作。

“弄的乱糟糟了…”那个马童不满的从吉姆手里逃开,抚平被揉的乱七八糟的头发。

吉姆哈哈笑了两声,又喝了一大口水。

他一直都挺喜欢哥哥的马童,这孩子叫阿斯贝尔,就是当初在哈勃村救下的那个绿头发小男孩,为了回报救命之恩,这孩子从去年起就主动请求替伯爵养马。

吉姆之所以老喜欢揉阿斯贝尔的脑袋,主要是因为他那一头翠绿色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