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一点来说,詹姆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回去。
天知道哪条路能走回费城!
他现在能熬一天是一天,自从来了这个维度就没舒服过,整天担惊受怕的,虽然生不如死,但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好死不如赖活着。
詹姆是无比怀念那个高楼大厦的世界,而不是坐在木桩上烤火。
呆愣愣的看了一会儿火堆,他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从身上掏出羽毛笔和羊皮纸,又拿出一个小圆木筒,旋开盖子,里面是墨水。
一旁半睡半醒的吉姆听见沙沙的写字声,还以为是做梦,可是翻来覆去还是不断地传来噪音,弄得他有些心烦。
人在想睡却睡不着的时候,听力极其敏锐。
吉姆坐起身寻找噪音的来源,他的目光扫过一众队友,最终停在一个瘦弱的背影上。
他悄无声息的踩着碎布来到詹姆身后,越过肩膀看下去,一行字映入眼帘:
亲爱的乐嘉儿…
“乐嘉儿?谁是乐嘉儿?”
吉姆的声音给正在写信的人吓了一跳。
“啊!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詹姆扭头看见一张大脸,吓得一哆嗦。
“我问你呢,谁是乐嘉儿?等等?读起来像是个女性的名字?”
吉姆摸了摸自己的下巴。
“那是当然,而且是个非常可爱的姑娘~”
“姑娘?”
吉姆狐疑的看了詹姆一眼。
“你这纸和笔哪来的?”
“进城买面包的时候顺便买的…”
“你把剩下钱弄丢了!是把这玩意儿揣在怀里?”
吉姆可算明白这货为什么会丢钱了,原来衣服里面藏得是羊皮纸!铜币反而被揣在外面!
“意外、是个意外…”
“你是不是找抽?我们都要死啦!你在这写情书?”
吉姆气的鼻孔冒烟。
“你信不信我掐死你?”
他虽然有伤在身,但仍然用一只胳膊把詹姆提了起来,后者谄媚的笑容扯到耳边,黄唧唧的牙齿一览无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