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下来的时候,郑辛雅清点了一下,手里竟然有六十万左右的“巨款”。
郑辛雅觉得,自己现在就是一枚妥妥的小富婆。
当初在陪韦宝坤找房子的时候,她就看上了临街两间铺面和一套房子。
其中,那两间店铺也是属于十年后拆迁的范围。
跟郑晓棠商量过后,姐妹俩各自买了一套,然后租出去收取租金。
而那套房子与全市最好的高中只隔一条街,郑辛雅果断以妹妹的名义买下,为她将来上高中做好准备。
买了店面和房子,手里还有差不多二十万元的现金。
郑辛雅留下十万元,作为妹妹的教育资金和应急使用,剩下的钱全都被她存入银行做定期。
店铺租金、银行利息以及韦宝坤每个月塞给她的“生活费”,足够让他们不必担心生活问题。
仇人们都被解决了,妹妹顺利入读全市最好的初中,韦宝坤在市里扎根下来,那自己接下来要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在郑辛雅脑海里。
直到丁姐生下孩子,她才再次明确下一个目标—要做一个母亲。
在前世,郑辛雅直到死,都没有生养自己的孩子。
重生后,她跟许怀洲有过一次亲密接触,但没有成功受孕。
回城之前的那个晚上,她本来想借着酒劲,再次“推倒”许怀洲。
可是许怀洲因没有得到应有的“名分”,不上她的当。
后来郑辛雅想想,幸亏没成功,否则真的“带球跑”,以许怀洲的职业和性格,自己就是跑到天涯海角,也会被他抓回来,以孩子的名义捆绑自己。
她可不想谈什么异地恋,更不想步入两地分居的婚姻,而且现在有钱有闲,除了缺孩子,什么都不缺。
男人嘛,可有可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