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饿了(2 / 2)

可惜,到了这荒郊野外他才发现,身为人的时候累得如同狗,成为怪物了也好不到哪去。

人要吃饭,怪物也要吃饭。

由于他是夺舍的,拥有智慧之后,对于异形本能产生了极大的抵触。

说简单点就是越有脑子想的越多。

这就导致异形应该天生自带的猎杀技巧被削减大半。

洛基山脉中虽说资源丰富,可能在自然界中混下去的生物又岂是好相处。

一个个都狡猾如虎。

能飞、能跑、能游,逃脱的手段简直是让人眼花缭乱。

在苦熬的几天只吃了几只蜥蜴后,被饥饿折磨的几欲疯狂的范逸明终于朝最容易捕获的猎物下手了。

在自然界中,什么生物最容易捕食不是各种野兽,而是两脚直立行走的人。

是那些混迹在山野里,以捕猎为生的猎人。

在地广人稀的漂亮国,类似于纪录片原始拓荒客中生活在野外的人群不在少数。

一开始,范逸明还下不去口,可是他饿啊。

没有饥饿过的人是难以想象那种感觉的,不断分泌的胃酸,腐蚀着胃壁。

浑身上下就像有一千万只虫子正在啃食一样,但是得不到营养,不断失去生机的细胞正在哀嚎。

在一个阴天的午后,范逸明终于对一名独居荒野的住户伸出了邪恶的利爪。

开弓没有回头箭。

当第一口鲜嫩的食物落入胃袋后,范逸明彻底迷上了这种感觉。

鲜嫩爽滑,q弹可口,特别是异形迥异于人类的味觉,更是将美味放大到了极致。

人这种生物很奇怪,当遇到危险的时候会尖叫逃离,可一旦危险稍止,那要命的好奇心就会驱使着上前查看。

所以,只要掌握的技巧,那可比什么抓鱼追鸟简单多了。

至于范逸明为什么能够长出眼睛会说人语,这还得得益于他的金手指。

作为穿越者,怎么可能没金手指。

而范立明的金手指其中一个作用,被他命名为基因融合。

只需要获取到足够的食物,就可以跟游戏孢子一样获取该生物的基因片段,并将其融入到自己体内。

然而融入归融入,生物毕竟不像是游戏,具体的身体结构还是自己需要进行调整。

考虑到实用性,范逸明只是原本作为攻击手段之一的内巢牙给改成了嘴巴。

这玩意儿看似强大,实则一点用处都没有。

穿透能力虽强,但攻击距离短,真的能够捕捉到猎物,不管是用嘴直接咬还是用尾巴捅不都比这强。

还不如改成嘴巴,用来吸引人类的注意

至于眼睛也是一个道理,在环境错综复杂的自然界中,多一个观察手段,显得优势更大。

至于说话那就更简单了。

对于某段时间沉迷于欧美区的范逸明来说,几句普通的救命还是会的。

而金手指的另一个功能,就是导致他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穿越。

心神一动,只见范逸明脑海中一颗白色的光球正缓慢旋转着。

对于这金手指,范逸明并不在乎是怎么来的,他只知道自己又有东西可以吃了。

摸了摸不知何时又干瘪下去的肚子,被外骨骼覆盖的脸上硬生生被强健的肌肉扯出一个“微笑”。

“我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