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地军打仗勇猛无比,气势如下山的猛虎!主要原因是1,高地之城常年在深山面对魔兽。不勇猛善战就没有生存空间。2,现在高地军装备精良,矛尖甲固。和他们以前的装备比,简直就是不能比的,现在要是放眼圣光帝国,可以和主力的野战军团一较高下。3较为完善的医疗后勤保障,德林塞特,米拉,瑞恩,阿德拉都可以使用治疗术。让战士们没有了后顾之忧。在人族其他军队中,都火系等偏攻击系的魔法师多,就算有治疗术一般也是治疗贵族,普通士兵运气好会被光明牧师救助,大部分都是靠自己命硬挺过来。
在加上不久前颁布的伤残军人的安置和抚恤,以及烈士陵园的修建,高大的英雄纪念碑,放士兵们心里踏实,地面敌人可以放开了干。更知道这一批粮食对高地这城的重要性,要是这批粮食不能运输,到高地之城。那死的不止自己一个人,家人亲朋好友都要饿死!
放倒了歪头,傻蛋就进入刷经验模式,2分钟不到就放倒了数名匪徒,其中还有一名准骑士初期的小头目。
邦克队长一看,这仗有希望打赢,带这佣兵冲出去大战匪徒,一些强壮的民兵也抄家伙杀入战团。
白骨帮帮主马库思,一看遇到硬茬子。考虑一下,那2位大人可是下了死命令,今天他们不死,死的就是自己,没有他们的庇护,自己也蹦不了几天。在说白骨帮的凶名也是杀出来的,强敌自己也干死过几次。自己的身份就是匪徒,不像巴克斯是佣兵,大不了逃出北岭郡。
高喊道:马上就让白骨帮的敌人变成白骨,带着白骨帮的匪徒,一下都压了上来。
这时我正好率领高地军主力赶到北边来,没有时间使用长弓,投掷了一轮短矛,就是接战在一起。马库思躲了一支短矛,砍倒了2名佣兵,一剑刺向邦克,邦克队长刚刚出招攻击一名匪徒,这一剑没有法躲,心想不好,今天这条老命丢在这里了。当的一声马库思的剑被我挡开。我对马库思说:你的对手是我。
马库思回头一看,一名少年挡在自己前面。哦,刚刚打败巴克斯的就是他,看样子是他们是首领。好小子正找你,自己送上门了。把我当成没有蛋的巴克斯你就想错了。
马库思骑士境中期,是个逃兵没有多少出路就当了匪徒,修炼比较刻苦,但一直卡在准骑士巅峰境,那天走运抢到一批修炼资源,靠中军中服役2年,学习到了一些基本功。这些年又经常打打杀杀,这些年修炼到了骑士境中期境,在想这修炼到大骑士境,用抢来的钱财把自己洗白,大骑士在带是几十名准骑士以上的心腹,到那都吃的香。不过就他那德行也几十是一些黑心的大贵族当走狗,不过能吃香的喝辣的的他也满足了,说不定还能个混贵族身份。
说时迟那时快,剑随人转马库思一个反手剑,我看见光一闪又快又狠,刚刚躲闪。马库思实招变虚招,剑向我躲避的方向扫了过来。以在运动状态的我是躲不开这一剑的,马库思不愧是久经沙场的悍匪,出招快,准,狠,虚实变招极快。没有一定实战锤炼,靠平时平时训练,练一辈子都没有这个效果。
我用剑挡住,马可思的剑,贴这剑身顺势下滑。这招除了突然,还能让马裤思被能变招。马库思看到这一招心里一惊,这小子还是个孩子怎么出招,这么老练。
老练?我心中招数还多呢,蓝星种花家数千年的文明在武道上的成就,你们这些井底之蛙怎么能理解?
虽然剑有护手,但是防不住手就残了,用左手的盾牌把我的剑砸开。剑盾士的盾牌也承担辅助攻击,盾牌有一定重量,算是钝器打击,面对全身甲胄的敌人,有时候打击效果超过阔剑。
圣光帝国,包括人族其他帝国,骑士普遍使用的武器是剑,至少占到7成以上。原因就是手持骑士剑帅!
其中剑盾士最普遍,一半的骑士步战都是剑盾士,也有双手剑士,巨剑士。当然也有一些奇葩。一手持剑,一手拿这其他装备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