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搬家(2 / 2)

要是他们大张旗鼓将十几石粮食带去石台县,路上恐怕不安全。

顾林主动提议,他可以等林月租好房子后,单独护送粮食到县城。

考虑到他的武力值和他的手段,确实不好被三个小孩看见,林月同意了。

不过这趟,顾林也护送她们去县城。

他坐在车头,倒是一派轻松。但看到林月眼中的黯然时,安慰道,“总会回来的,别难过。”

这里从小打猎屋到如今的三间屋子,是她一步步努力建造的。里面承载着太多记忆。

林月记得第一日被送到打猎屋时,是多么的不甘心。一日日住着,这屋子有诸多的不便,但也是她落脚安身之地。

很长时间,她奋斗的动力就是为了建新房子。

建新房子的欣喜,温居那日的开心,以及一天天变好的爽快,现在想起来都能让林月感受到那些日子的点滴感受。

林月颇为不舍,但见狗蛋和大丫眼含热泪,便揽过他们的肩膀,道,“走吧。”

不过走之前,林月去顾二婶家,送了罐酒。

顾二婶勉强扯着笑容,“谢谢。”

但林月听见顾二婶大儿媳的哭声,“我们是大房,要侍奉爹娘,又是干活最多的人,怎地让我家相公去?娘,你偏心啊!”

“你家去徭役,我家得去当兵。你要不服,不如我们换换。我们老二家平时就不得爹娘喜欢,吃的拿的都不多,怎么这苦差事还给我们?”

“闭嘴!”顾二婶回头怒吼一声,随即看向林月,只她眼眶通红,勉强道,“你送来的酒,肯定好喝。我先替二叔谢过你。”

林月又送酒给几家相熟的,但他们的反应和顾二婶家都差不多。

待林月从村中走时,她见到不少人排队等在石磨处,手中都拎着装了好几麻袋的红薯。

看来小莲姐将如何做红薯粉的事告诉他们。

可哪怕拿着满满当当的食物,往来的人们,眼中已没了笑容,脸上皆是愁苦。

骡车经过一路,大部分村庄都弥漫着死气沉沉。待到县城时,才稍微迎来些活气。

“你不是店休一天吗?怎么今日才回来?”

“今日做生意吗?”

“快些开门,我这酱料都吃完了,等着买呢。”

“哈哈哈哈,你再不开门,旁边的裘夫子都要将你家门槛踏平了。”

邻居和店家叽叽喳喳的声音传来,林月笑了笑,一一回复。

林月望着骡车,上面的家当不少,别说之后还有十几石的粮食,但店铺里却没多少空位。

还是得尽快找个宅子。

顾林、狗蛋和有田快速将家当卸下来,塞到林月的小房间中。

店铺一开,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林月得介绍,没有时间,就推着顾林出店,“要不然你帮我去牙行,找找住家。好的话就直接定下来。”

林月掏出钱袋,里面是上次季卫兰给的银子,大约七八两,直接放到他手中。

“这么相信我?”顾林笑着掂量钱袋。

“毕竟你深夜闯了这么久的县城,应该知道哪些地方安全。”

“哈哈哈,所言不虚,你倒是聪明”,顾林道,“放心把这事交给我吧。”

“走,你们也跟我出去”,顾林招呼着狗蛋、大丫和有田,“我顺便带你们去逛逛,也省的你们打扰到她。”

店铺中只剩林月,她趁着人少,赶忙添货,打扫卫生。

她又来到厨房,脑中意识一动,猪蹄被切好后,掉落在盆中。

林月处理后,放入卤汁慢慢煮制。

待到天色微暗,书院传出一声声钟声时,林月赶忙抡了抡胳膊,准备干活。

裘泽是第一个到的,他摸了摸胡子,“你明明写着只店休一天,怎么休了两天。你要知道商家以诚信立本,下次可不许了。

给我来一份卤猪蹄。”

“好勒”,林月笑着。她也知道这位夫子总是‘真香’,之前几乎每晚都要吃她家的卤猪蹄,一边嫌弃油腻,一边又啃光。

林月都觉得会吃腻,但这位夫子倒是依旧热爱。

对了,得问问夫子招生的事。

狗蛋喜爱读书,他们这次不知道要离开马阳村多久,狗蛋读书的事得搞定。

石台县不算文风昌盛的地方,只有三家书院。林月从闲聊中了解过,裘夫子的书院是条件最好的。

裘泽是举人,有一个儿子是秀才,还请了一位举人,共三位教书。

城西的一家书院,只有一名举人教书。而城南,则是两名秀才。

不过裘泽的书院好,入学条件也很苛刻,得考试。

林月将卤猪蹄放在裘泽面前,就见他双眼发光。

林月笑道,“夫子,你书院现在还招生吗?”

裘泽搓了搓手,心思已经不放在聊天中,只重复着,“招生?”之后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见他这副模样,林月想算了,待他吃完再说。

随着卤猪蹄到裘泽桌上,书院的书生一个个坐满屋子。

“店家,要不然换换菜,怎么总是卤猪蹄啊?”

“你不想吃?那给我吃,我吃不厌。”

“滚滚滚,店家手艺这么棒,你不想吃些其他的?”

林月笑道,“倒是不着急。我这店中还是主要卖酱料。”

“啧,这么小的店”,一男人皱着眉头走进店,喊道,“小二!小二!给我找个位置!”

他这嚣张的态度自然引来一些人的注意。

“诶?这人好眼熟啊。”

“你瞧瞧,是不是天香阁的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