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民国文前女友14(2 / 2)

第二日

俞欢睁开眼,由着盛明赋亲手伺候着穿好衣服,走出内室,就看见林荷和盛明琅一人背着一个包裹,等着她了。

盛明赋要将他们送去鼎城,那里在后方,比荣城安全的多。

她的东西,盛明赋已经收拾好。给她带了些随身用品,衣服首饰,还有大量银票。

银票不一定能一直用,还有些金子银子,都准备了不少。

吃喝用度上的东西,副官到时候会送去,房子也已经找好,事事都安排的很好。

“荣城若是沦陷,我死了,不必给我收尸。”

盛明赋站在门口送她,拨了拨她耳边的碎发,让人想起当初他将她抢到盛家轿子上,也是这样拨弄她的头发,只是那时志得意满。

“但是你要好好活着。”盛明赋紧紧握着她的手,像是从骨髓深处挤出的声音,“一定,一定要好好活着。”

“等我去找你。”

他说。

“好。”俞欢应着。

紧握的手还是慢慢松开了。

车子开动,车窗降下,隔绝了外界,只能用眼睛去看这个曾经繁荣熟悉的城市,慢慢的被甩到后面。

盛明琅是被亲爹亲娘还有老太太再三叮嘱过,才送出家门的。人虽小,但已经不怎么哭了,只是趴到窗户上,努力记住荣城的样子。

没有人知道,这次分别的时长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是一年还是几年,又或者,是永别。

?

鼎城

有重兵把守,是位于核心的一座城市。它若沦陷了,那就没地可逃了。

街上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生活还没有被战火殃及。

副官的车停在一处院落前,这地方相对隐秘。院子不大,种了一棵柿子树,此刻树上只有一堆又青又小的柿子。

张副官带着他们看了看里屋的地窖,下面米面粮油俱全,够他们吃喝几年。

又找来一个瘸子,让俞欢他们有什么事就写信,交给瘸子,瘸子会想办法将信送到盛家。盛明赋写的信也会由瘸子交给俞欢。

把所有事宜都交代一遍,副官便开车离开了,盛明赋那里,还有他需要做的事情。

这地自然没有盛家宅院那么宽敞富贵,可也算干净,没有一个人抱怨的。

三个人一起收拾了出三间住人的屋子来,将东西放好。

晚上,俞欢洗菜淘米,盛明琅端盘子拿筷子,林荷炒了几个菜,简单吃了饭。

许是来到一个新地方,哪里都觉得陌生,总感觉过得很慢。

吃过了饭,没什么事可做,又都睡不着,就凑到一起,坐在院里看星星。

好不容易到了第二天晚上。

林荷吸取了昨晚的教训,觉得不能让大家一个个太清闲了,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心事重重的,倒对身体不好。

她上街去买了种子回来,安排俞欢和盛明琅在院子里锄地浇水种萝卜。

这对两个人说,还真是件大事,你挖坑我埋土,忙活了一上午,中午多吃了半碗饭,下午又接着干,才终于把萝卜种好。

快傍晚的时候,俞欢和盛明琅一起从水井里打水洗手。

刚好,瘸子来送信了。

俞欢打开信纸,盛明琅挤在旁边,迫不及待的看。

结果通篇下来,都是盛明赋写给俞欢的,没几个字提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