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姜泥,以后温华就是咱们自己人了!(1 / 2)

温华的父母早逝,虽然有一位对他很好的哥哥,但因为受不了嫂子的数落和街坊的嘲讽。

这个穷的叮当响的穷光蛋,便提着一柄自己削出来的木剑。

单枪匹马的踏进了那座他以为是江湖的江湖。

买不起马,温华就踩着一双补了又补的破麻鞋,走到哪里便算哪里。

他总觉得天大地大好男儿可四海为家。

可温华穷归穷,但总有一个大志向,要寻一位名师,练名剑。

学个几招绝世功夫,闯出一个大名堂,成为天下有名的绝世高手。

要带一把剑上带穗的铁剑,天天挎着,想想都觉得气派!

这样就能回家光宗耀祖了,说不定还能讨回一个漂亮媳妇儿。

我要是出息了,说不定就能让哥哥扬眉吐气,不用受嫂子的气了!

咋算是有出息呢?最好是能坐到武评榜的位子上!

温华在徐凤年最落魄的时候见面了,马是瘦弱的,就连仆人看着都不气派。

这样的人哪能理解我温华的大志向呢?

肚子饿得瘪瘪的温华躺在草地上和手上还有半根黄瓜的徐凤年说道。

“你知道武评榜上面都有谁吗?个顶个的厉害呢!我以后要是有这样的师父就好了!”

“有武帝城的王仙芝、有桃花剑神邓太阿,有官子无敌的曹……”

温华的脑子瞬间清明了!刚刚这名青衣中年人有多强温华是看见了的,再加上姓曹……

曹长卿?

温华的嘴巴一张一合的,但是再也不能发出声音了,这是他曾经无数次憧憬过的名字现在就在他的面前。

刚刚甚至还对着自己行礼了?

这……回头见到徐凤年的时候跟他说,这不得羡慕死他啊!

想着想着温华突然发现曹长卿看自己的表情好像有些不太对劲。

曹长卿眼睛都直了,这小子的根骨不错,更离谱的是虽然有武当山的金丹,但是恢复的未免也太快了吧。

温华身上的伤口只是经过了简单的包扎,但是现在已经不流血了!

苏程也发现了这古怪的地方,用手指向了温华的伤口,反倒是温华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起来了。

“没啥事,打架的本事我没有,但是挨揍的经验我有很多。”

“之前和徐凤年在一起的时候,只要遇见了比武招亲自己就要上去试试,但是每一次都被打得半死。”

“别人看着心惊胆战,但是我病恹恹一段时间就能好,也吃不着什么汤药。”

温华说的漫不经心,但是曹长卿听到的时候,瞪大了眼睛。

这小子,当真是有武学天赋在身上的!

苏程瞅准了时机将曹长卿给拉到了一边,上来就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曹先生,您也看到了这温华的天赋,要不您给带在身边?”

“反正您早晚会教姜泥功夫,一个也是教两个也是带的!”

“你看看刚刚他都愿意为姜泥挡刀了,以后差不了的!”

苏程的话多少说的有些让曹长卿动心了,如果换做是别人会觉得带上了一个累赘可能让以后自己行动不便。

但是在曹长卿这里,他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反正天下能打赢他的又没有几个。

如果真的能把这温华给教出来,以后真的有什么事情,他还是能帮得上忙的。

而且温华刚刚的表现如此重情重义也是让曹长卿有些感慨。

最终曹长卿点头了,温华在大脑一片空白的情况下磕了头拜了师。

他从没有想过自己这样一个穷得叮当响什么都不会的游侠儿有朝一日拜的师父会是天下顶天的高手。

李白狮被仆人接走,临走之前陆栩郑重的行礼告别,对方作为烟花巷的女子按说接不得这样的大礼。

但是陆栩知道,赌棋的收入根本不能支撑他活到现在,全靠着李白狮将他留在身边弹琴。

李白狮轻轻还礼,这才发现陆栩的身边还站着一个憨憨傻傻笑着,身上还缠着绷带的年轻人。

“嘿嘿,李姑娘,俺拜师了,以后我要成了天下第一的剑客回来娶你嗷!”

姜泥的脸上都是震惊的表情,这温华算是疯了吧,一剑都没学呢,就说自己以后能成天下第一的剑客?

这温华和徐凤年还真的像一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