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进城(2 / 2)

吴星雨看了看一脸认真的看着他的王逸之,又看了看躲在怀里睡着了的受伤小白兔,思索片刻回道:“碳火烤,听说很是美味”

“英雄所见略同”王逸之哈哈大笑一声,手放在吴星雨肩膀,就那么在周围人异样,身后两个护卫震惊的注视下,向着吴家府邸走去。

看着那一高一矮的背影,宛如一对兄弟,王逸之虽说也就九岁多,不过和这个世界的九岁小孩相比要高出小半头,体魄虽说不如孟大力那般如洪荒野兽般狰狞凸显,不过从他黑袍的轮廓,也不难看出其精壮内敛的完美体魄,就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且给人一种随时都可应战的掌控性,这是王逸之本能的警惕性,在魔灵荒古可能会显得太过微不足道,不过在这个体型大多一两米的人类世界里却会被放大,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又或是是孤傲。

吴星雨紧紧的抱着小白兔,紧张的有些不像话,他在家族流传的古书上看到过一些关于部落的记载,传闻在灵兽森林深处,在一些灵力异常浓郁的修炼宝地,会生活着一群与世隔绝的人,他们以部落村庄自称,实则是一些底蕴异常古老的家族祖地,又或者是一些隐世家族,无论是那种,凡出世无是震慑世间的存在。

吴星雨便看到过一个记载,说是一位部落女孩入世历练,因其天赋超绝,又长的倾国倾城,加之心性简单淳朴,被当世一大族的少族长看中,拐骗家中,想要轻薄女孩。女孩为之震怒,惨遭追杀,直至深入灵兽森林,就在别人都以为她必死无疑,渐渐淡忘之时,她带着寥寥数人,一夜之间将当世大族一夜屠尽,鸡犬不留,就是分布在外的族人也尽难逃一死,留下一句“欺我者,何需生”的霸气血字。

这在当时被极力封锁,所能知道真相的寥寥无几。

“哇偶,这个不错,好看”

王逸之一个转身,向着一旁卖女人装饰类型法宝的摊位走去,看着其中一枚碧绿色发簪,不住的把玩,这可比他之前送给唐小七的那个要好看太多了,上面雕有奇花异兽,栩栩如生,好似可展翅飞出一般。

“这位公子,好眼力”

摊主是个油头滑脑,谢顶胖大叔,给人一种憨厚淳朴的老实人形象,实则是个靠男人在女人面前爱面子的心理,痛宰买主的狠角,不过生意有门道,而且在龙阳城卖女性装饰品的摊位还真不多,所以没有竞争力,别人也没兴趣去搭理他,其实也是这胖大叔会做人,经常会请周边摊位的摊主去酒楼吃喝,还经常会卖惨,诉说一些生活不易的悲惨故事,否则以他这种赚钱方式,早就会被嫉妒之人群起而攻之,针对,就算如此也是免不了被拆穿,不过由于他的圆滑,加上一张嘴能说善变,就算明知道被宰,不少也是心甘情愿,有甚者为了能早日博得美人芳心,专程带着美人来他这买首饰,效果出其不意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