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秦欢也不知道自己在沙发上坐了多久,窗外的雨也已经停了,天色也暗了下来。
看了眼时间,已经晚上七点了,秦欢去厨房弄饭菜,她以前是不下厨的,现在,把自己锻炼成一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人。
厨房里的秦欢心情不好,而卧室里的陆天,心里也是烦躁,矛盾。
他试着握了一下右手,还是使不上力气。
脸毁了,他可以接受,失明和不能再拿枪,不能再回到以前的岗位上,这才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生而为人,谁真能强大到什么都不在乎?
陆天舍己为人,可几个月时间过去,早已经没有人记得他了。
他拿青春和前途去赌,到最后,没有人记得他,他还要继续连累身边的爱人,家人,他心里也不平衡。
陆天时常问自己,若是能重来,他还会不会再奋不顾身去救人了。
若是以前,他断然肯定会去救,而现在,他的信仰被生活的现实一点点吞没,他不确定了。
“陆帅哥,吃饭了。”
秦欢在外面喊。
陆天听着的,却无动于衷,他眼眶有些泛热。
他曾经想过,和秦欢组一个家庭,过着柴米油盐的日子,他下厨,她负责吃就行。
而现在,他就像一个废人,只能让她伺候。
这让他的自尊心很受打击。
“你不出来的话,那我又找人撬门进去了。”秦欢在门外威胁。
两分钟后。
陆天开门了,他的目光没有聚焦点,那张脸现在还有疤痕,有些狰狞。
秦欢现在已经看习惯了,她接受了他的一切。
他的自尊心却折磨着他,也折磨着她。
“吃饭。”秦欢打起精神,拉着陆天去饭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