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你犯了个致命错误(1 / 2)

铁蹄铮铮,红尘滚滚。

红色的大旗在霞光与晚风中飞扬。

红得像是要滴落鲜血。

“没想到还是天字营,让他们来送我上来,这是打算来个有始有终吗?”

秦虎等他们靠近了,看清来人之后,顿时忍不住笑了一声。

周国有四大骑兵营,以天地玄黄命名。

一营配置五百人。

这天字营,就是秦虎当年亲手创立起来的,他们每个人的名字,年龄他都记得,毫不夸张的说,天字营相当于秦虎的儿子。

天字营创立之后,再由他们去训练另外三营,可以说,天字营是周国最强的骑兵营,其他三营加起来也不是对手。

周国很穷,本来是养不起骑兵的。

一名骑兵的花销,至少能养活二百名步兵,但就是在这种极端困苦的情况下,秦虎仍然把他们训练成了精锐。

如果在数量想当的情况下,天字营甚至能和大秦铁浮屠一较高下。

天下流传着一句话,大秦骑兵甲天下。

浮屠铁骑甲大秦。

“你先走,我留下挡着他们。”

慕容瑾没有心情去感慨太多,这天字营的恐怖她最为清楚,曾亲眼见过天字营五百人冲锋,硬生生把一万步兵方阵剖穿。

女帝派出天字营来,这就是绝杀之局。

她竟狠心到了这种地步。

“走?”

秦虎摇头笑了笑,“用不着走了,除非长出翅膀,否则谁能跑过骑兵的围剿?”

天字营的机动性有多强,秦虎是最为清楚的,他们的马是最好的红鬃烈马,素有“日月追风千里驹”之称。

轻装上阵可三天不吃不喝,日行千里。

倘若配上重装骑兵,日行也能五百里,无论是耐久力还是爆发力,都是无可挑剔。

秦虎胯下的只是一匹普通白马,怎么可能跑得过这些骑兵?即便他现在扭头就走,不到半盏茶功夫,也会被追上。

而且,他也有不用走的理由。

“哈哈哈。”

“你们走不掉了。”

慕容烨的大笑声传来。

天字营已到近前,五百骑兵迅速分开形成包围圈,前后左右任何一条退路都被封锁。

秦虎目光扫过,果然都是熟人面孔。

一个个都是他当年带出来的兵。

“秦虎,还不束手就擒。”

人群中间打开一条路,有人骑着马出来。

“是你?”

秦虎冷冷看着来人。

“是我,如何!”

慕容烨一身鎏金烫染的盔甲,挂着红色披风,骑在红鬃烈马后背上,气势惊人。

秦虎十分看不起他,花里花哨的玩意儿,若不是当年一直跟在自己屁股后面喊大哥,仗着女帝是他亲姐的关系,他早就死在了权斗之中。

骑马打仗还穿一身金甲,生怕不够耀眼是吧,这在战场上第一个被弓箭手招呼的人,就是身穿金甲的人。

两军对战,分不清谁是谁,都是看盔甲分辨敌人,只有皇族才能穿金甲。

金甲固然霸气,但也最容易被针对。

许多皇族上战场,也只是穿将军甲,这金甲华而不实,增加不了防御力,还容易被群殴,更多是凯旋时穿着。

他还真是完美诠释了什么叫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整个就是一棒槌。

“秦虎,你死到临头还敢桀骜。“

慕容烨看到了他的眼神,顿时便感觉到内心狠狠刺痛,继而便是一股恼羞成怒的烈火喷涌而出。

这种眼神,他不光在秦虎身上见过,在很多人身上他都见过。

明面上他是威风凛凛的镇北王,可背地里却有不少人说,他只是踩着姐夫的肩膀,靠着女帝的关系才能稳坐王位。

慕容瑾冲他怒道:“二哥,你不要太放肆,你能有今天离不开秦虎,人不能不念旧情。”

慕容烨冷笑,“大姐都已经一脚踹开了他,我还念个屁的旧情啊。”

他跟女帝有同样的感觉,正所谓大恩即大仇,秦虎不死,就说明他们永远都要还恩情。

秦虎不死,就有可能培养出另外的人才,从而最终取代他们……这两种结果,任何一种他们都无法承受。

“秦虎,今日就让你死个明白。”

慕容烨取出随身携带的圣旨,声势汹汹宣读了起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并肩王秦虎德行有亏,骄纵无礼,结党营私有权臣之势,乃大奸;再三出言顶撞君上,乃不忠;诱拐***出逃,色欲熏心,乃淫邪。”

“此等大奸不忠淫邪之恶徒,着镇北王亲率天字营五百精骑火速追杀,就地正法,毋使贼人逍遥法外。”

慕容烨的声音很响亮,气势十足。

大奸,不忠,淫邪!

这三条罪名,其一诛心,其二诛身,其三诛名,这是要彻彻底底把秦虎搞臭搞死的架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