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初吻,只是吻(1 / 2)

我是一个很内向的女孩,所有的同学都说我高傲,不爱搭理人。其实他们都错了,我不是高傲而是自卑——家庭的贫穷使我抬不起头。我的学习成绩很好,从来是数一数二。如果是“数三”的话,我就会哭上一个晚上,发誓要把“数一”夺回来。我的“拼抢”可以说是到了拼命的程度。因为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概念,那就是我不能辜负为我卖血、为我操劳的下岗父母亲。

我的内向到了自我封闭的程度,因为我害怕我的精力分散。分散精力的结果必然是学习成绩的滑坡。那就是我对父母的背叛,就是我对自己诺言的背叛。我可以叛逆自己对集体的渴求,我可以叛逆自己对朋友的热望,甚至我可以叛逆生命对自己的嘱托,而我就是不能背叛自己对父母许下的诺言!

我现在已经读初三了。我的母亲也靠蒸包子而闻名遐迩,成了拥有好几家分店的老板娘(其实她才是老板,而我的老爸才是老板“娘”)。我是富家女,我是千金小姐了,可是我还是不能背弃自己的誓言。所谓“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移”,就是我在穷的时候培养起来的美德。如果我现在背叛了,那比贫穷时的背叛更可耻!

于是同学们又有话说了,他们认为我不仅因为人长得好看,书读得好而高傲,还因为家里有钱才瞧不起人。唉!让他们说去吧,哪个人没有不可告人的小秘密呢?

我希望集体容纳我,我希望朋友信任我,我希望我的生命能有价值。我还有很多很多的希望……可是我只能藏在心底!

我的内向使得许多同学不理解我,但我还是发现还是有同学特别“关心”我。

为了进重点中学,虽然只是初中,还是要交好大一笔“赞助费”。在当时,这一份“赞助费”在我的下岗父母看来简直是天文数字!但我的父母,特别是我的母亲,有一股“要强”的倔强劲。他们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到。在到处告贷无法达到“标准”的情况下,我的母亲和父亲一起到血站卖血,而且借身份证,一个月里就卖了三次……

“赞助费”凑齐了,可学习上的其他费用就只能尽量节省了。

就说一支圆珠笔吧,这对一个中学生来说,还不是像撕一张纸那样不当一回事?可是对我来说就不是这样了。我知道买一支漂亮的圆珠笔是不要很多的钱,但我能省就得省。我把买一支笔的钱,用来买了几支笔芯。在笔芯外卷上挂历纸就成了一支蛮好看的圆珠笔了。

有一节语文课,大概是我的“圆珠笔”里的“墨汁”用完了,我就使劲地抖,想把“墨汁”彻底抖出来。前桌的吴汉转过头来,看了看,把一支圆珠笔放在我的桌上,就再也没有回过头来。

别看这吴汉长得五大三粗的,还挺细心的。在班里同学们都叫他“牛汉”,因为在我们这地方,方言中的“吴”和“牛”是谐音的,而且他正好属牛。“牛”就牛呗!吴汉不以为然,反倒觉得自豪。不是吗,股市要是“牛”起来多好!姚明要是“牛”起来多好!我吴汉要是“牛”起来多好!所以吴汉就经常装“牛”。班上的重活,他顶着干。拔河比赛,他当“坠尾”,沉沉的,让对方怎么也拉不动。踢足球,他把门,竖着横着都把门给挡住三分之一。打篮球,他当中锋,跟姚明没什么两样的。吴汉的性格也像“牛”,直来直去,从不跟人“拐弯抹角”的。他看中的理,就从来不反悔,犟得让人发怵!要是知道自己错了,他也不放过自己,坚决改正!

同学们都很喜欢吴汉。说实在的,我比同学更喜欢吴汉。一来,他坐在的我“面前”,那强健的体魄,就像有磁力似的,总把我的眼睛往前吸。二来,他的身高跟我很般配。初三的时候,他快一米八了,我也不懒,快一米七了。三来,他长得挺英俊的,四方脸,粗眉大眼的,而皮肤却很细嫩。我呢,也算一朵班花吧。四来,他的学习成绩也顶好的,常常是我上他下,我下他上的“比翼双飞”。五来,他的性格让我喜欢,我觉得他很真实实在……

唉!羞死了,女孩子怎么能这样细致地品评男孩子呢?

是那节语文课过两天吧,轮到了我们两桌当值日生。傍晚放学的时候,太阳还是火辣辣的。按值日表,我是负责打扫教室卫生的。可这一天吴汉却一反常态,他硬要我到操场上去打扫卫生包干区。我知道他犟,所以二话没说,扛起扫帚就下操场去了。可是没过一会儿的工夫,吴汉就下来了,又把我赶到教室去。

唉,反正我心甘情愿地任凭他差遣!

晚上写作业,打开我那陈旧的笔盒,一打彩色鲜艳的圆珠笔出现在我的眼前。这一刻,我恍然大悟——一贯抢重活的吴汉,为什么会一反常态要扫教室了。

从此,我的书包里隔三差五的就会出现作业本呀,文具呀、复习材料。崭新的……

初一的六一节,我还是挂红领巾的,臂上还是两杠的中队干部。可就在这一天,我把漂亮的头发剪成了运动头。

当妈妈拿起剪子的时候,我哭了。只是眼泪不停地流下来,顺着脸颊,像一串串珍珠般滴落在胸前,把那儿湿了一大片。没有哭声,没有怨言,只有紧抓辫子的双手在发颤……

剪短头发是我提出来的,理由有两个。

一个是为了学习。

女同学都知道,梳长发、洗长发是很费时间的。特别是我的油性头发,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留,到进初中的时候,梳成的辫子都过了腰了。那样头发梳洗起来可真麻烦。一般是两洗三冲,用洗发水洗两遍,再用清水冲三遍。唉,你说这是不是太麻烦了?

六一节一来,天气就特别的热起来。我一天往返学校要走来回两趟好远的路。晚上一回到家,头发全都湿了,粘糊糊的,就得花上一个钟多头来梳洗,实在是太费时了。

二是为了省钱和挣钱。

洗头发不但费时间,还特别费钱。如果只是用一般的肥皂,那么头发就常洗出“结子”来,腻得怎么梳也梳不动,所以只能用洗发水。这样一来,即使用最便宜的洗发水,一瓶也只能洗半个月,这得花多少钱?

有一天,我从电视上看到许多女歌星,上台演唱全用假发。五颜六色、弯弯曲曲、各式各样,看上去还挺好看的。在印象中,有的歌手本来就有好长的好长的头发,她为什么还要用假发呢?后来,我问妈妈。妈妈猜想,那一定是生孩子的时候拍费事就剪短了。既然剪短了,那为什么又要用假发来“添”长呢?妈妈又假设,那一定是她认为长头发好看呀,一时又没法长得那么长。但是假发毕竟观众都能看出来呀,轻飘飘的、蓬松松的。妈妈又推断,现在留真发的女孩太少了,能留到你这么长的,恐怕也只有你一个了。你都可以上吉尼斯纪录,怎么舍得剪下来给明星们假发呢?

于是一个念头,不经意就在我的脑海里产生了:如果我把长发剪了,不是既可以节省时间,节省钱,说不定还可以卖个好价钱呢!

我把想法告诉了妈妈。她呆了好半天,还是没表态……

当我走进教室,几乎所有的人都睁大了眼睛,好像我是外星人。

那天放学,外粗内细的吴汉,竟然用他的手指头撩拨一下我耳边的短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径自走了。头也不回。

我知道,吴汉一定认为我剪短发不好看,也许他还替我可惜那一头青丝呢。

我心里说:吴汉啊,吴汉,难道你不知道,女孩子的头发是很快就可以长长的吗?我一定再把头发留得长长的,让你再看到我那长长的秀发,绝不像歌星那样用假发!

初二的时候,有一次我得了感冒,吃了几天的感冒灵,可一点也不灵。上课的时候,我老是咳个不停。有时咳得我捂着胸膛还止不住胸口痛,额上也直冒冷汗。咳嗽,不但让我听不进课,连老师讲课也被干扰了。我只好举手向老师表示,要出外去透口气。

下课了,我走进教室,刚坐下,吴汉就把我的笔记本放在我的桌上。他把我出去以后老师讲的课都记在我的笔记本上了。

第二天,吴汉来得特别早,他知道我每天总是第一个来到教室里。他把一瓶香港产的“念慈庵川贝枇杷糖浆”放在我的桌子上。指了指,做了个喝的姿势,回过头去,专心地做他的功课去了。

我怕吃药,但这次我却很“乖”,不用开水,仰头就喝了一大口。神了,就一口,那天上课就不咳了。

可能是遗传吧,我从不喜欢别人的同情或怜悯,更不喜欢别人的恩赐。所以我并没有向吴汉表示过谢意,即使一句谢谢也没有。我认为他的好,我记住了,不用说谢,只要记住!记住友情,记住友谊。

关心是相互的。

我从吴汉身上看出同学们对我的关心,我自然也要关心同学们。我嘴上虽然没说,但我的行动却开始把“关心”付诸实现。

还是初二吧,有天上午我们上数学复习课。下课了同学们都走了,吴汉还抱着头趴在桌子上。我知道他遇到难题了。这是他的习惯,也是他的犟劲的表露。

我走到他的桌前,看到老师布置的几何题上的图形被横横竖竖地画了好多线。我拿过他手上的笔,在图形上加了条辅助线。吴汉猛一拍脑门,笑得憨憨的。

到了初三,我的家已经“发”了起来。在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早点工程”中,我家生产的包点,成了主打食品。只要一提“靓嫂”包点,大家总抢着买。靓嫂——妈妈长得够靓的,只要看看我也就可以想象出来了。可是,人长得靓,她的包子不一定“靓”呀!由于我家的包子是真料加精工,还有美味,自然很受消费者的欢迎,因此我家的包子也就“靓”起来了。还真是的,我家的包子包得样子也好看,也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