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七 风风火火(2 / 2)

剑众生 离人横川 1698 字 9个月前

汤昭冷冷道:“你是谁?”

那大汉抱拳道:“小人常武,本是松浑县人,与浑家无宿县下龙坡开了一家小店,也做江湖生意。我往常跟她说过,做这生意须有眼力,不可怠慢了江湖好汉。她素日也知进退,断不至于向江湖同道下手。不想今日得罪了诸位,是她有眼无珠,看在小人面上,饶……”

话音未落,只听噗的一声,一道风切飞了过来,那大汉赶进侧身,刺啦一声,胸口给切了一道大口子,登时鲜血淋漓,稍微慢一天点要开膛破肚。

就听江神逸冷笑道:“你他么扯什么淡呢?你有什么面子?”

那大汉又惊又怒,他是按照灵州的江湖规矩开口的,给足了面子,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一般好汉听多少要抬抬手,哪知遇上了几个生瓜蛋子,不吃这一套。此时按程序就该翻脸动手,但刚刚那一下,着实羚羊挂角,毫无痕迹,甚至都不知伤了自己的是什么兵刃,知道惹不起,连声道:“诸位好汉,我等都是江湖同道,何必你死我活?我夫妻向知礼数,从不害老合性命。来往富商肥羊,人人都吃,难道缺我等一口?小人没有脸面,那百雄山鸡鸣宴总有三分脸面……”

汤昭一伸手,手中已经握住剑,却不是常用的离火剑,而是木剑,正是他当初练剑用的重术器,道:“我来。你们去后厨看看。”

江神逸做了个走的手势,突然一甩手,一道风切过去,连柜台带后面的老板娘一起切开。

那大汉又惊又怒,抽出刀来,扑了过去,就听砰一声,一物横着掠过,将他抽得陀螺似的飞起,跌倒在地,却见那最文气的少年提着木剑过来,劈头盖脸的抽打来。

当年在地牢中,汤昭被人挟持,就是用一根木剑暴打那个独行大盗,此刻他的愤怒一如当年,只是没有那么失控。终究强弱变化,也无需失控。

只见木棍抽打处,劲风霍霍,打得那大汉打得在店房里乱飞,最后一棍子扫到墙上。那墙也不结实,哗啦一声,倒塌埋住了那大汉。

墙一塌,登时露出后面厨房,只见厨房墙上挂着两个人,都卸下四肢,血淋淋仿佛牲畜。案板上堆着大块大块的红肉,正剔了一半骨头。整个房间弥漫着一股难以言说的腥臭味。

江神逸等先进来的少年呆呆地看着墙壁,神色扭曲。车莎捂着嘴,道:“我差点……差点吃了……”

江神逸五官狰狞,一伸手罡气附着,宛如大手,将倒塌的墙壁搬开,把奄奄一息的常武拖出来,摔在案板上,旁边的乌孙童提起剔骨刀,一刀戳中脖子,也如切菜一样切下来。

汤昭吐出口气,道:“不必学那些畜生,把店连着人一把火烧了,就算净化了。”

乌孙童闷哼一时,道:“这些盗贼都爱吃鸡鸣宴,我早晚要把那匪首淹死在鸡鸣泉里,要他永远只会鸡叫。”

汤昭道:“这法子好。”

几人四下巡视,车莎从案下拖出一个人来,道:“这里还有人呢!”

原来是个少女,被捆绑得粽子似的,正自昏迷不醒。

看样子也是吃了这家店的蒙汗药,之所以没有被挂在墙上卸了,大概是因为这少女还在妙龄。虽然她看打扮看模样,也是个寻常村姑,最多有三分姿色,但终究是值钱的,往腌臜地一卖,能卖不少银子。

做黑店的也做人口买卖,还什么道上的规矩不能呛行,真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既然偶遇,也算她幸运,汤昭请车莎把她扶到外面去,自己等人取出店里积存的油脂,也不去想是哪里来的,尽数泼在厨房里,点燃了火头。

不片刻,大火熊熊燃烧,将这黑店付之一炬。

车莎道:“咱们这是走到哪里,毁到哪里,早晚会引起贼头的注意吧?”

江神逸道:“这能怪我们吗?怪他们贼太多了,满地狗屎,没有地方下脚,我还没怪他脏了我的鞋呢。”

汤昭提醒道:“不要掉以轻心,咱们遇到的都是小毛贼,所以解决起来比较轻松。但百雄山能称霸一州,贼窝里定有真正的强者,甚至他底下那些分寨说不定都有剑客。”

虽然不想这样比喻,但就像检地司的镇守使都是剑客一样,这些坐镇各郡县的山寨多半也是如此。

这个年月,没有一身本事是站不稳的,一个大势力的头脑,必然是最强者。云州之主高远侯的实力汤昭没见过,检地司到了巡察使一级已经都是剑侠了。剑客他还能靠拟持抗衡,剑侠是真的没有办法。而检地司也只是高远侯的麾下势力之一,正规军团中还有更多高手。百雄山当然不能和正经的诸侯相比,但他能镇压一州做土霸王,麾下焉能没有剑客差遣?他自己至少得是剑侠一级。

符剑师是贵重的职业,可不是用来战斗的职业,尤其不擅长遭遇战。汤昭也是提醒大家,杀几个毛贼不代表能在灵州横行了。

“比起迎战贼头,先想想今天在哪里吃饭休息吧。这鬼地方还有能放心吃的饭,安心睡的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