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惊又怕又饿的张来娣没一会儿就发起高烧来,后面就变成了庄满安。
庄满安撑起身子在这个大概二十平的房子里转悠了一圈,装着食物的橱柜被李桂枝锁着,其余更是干净的不能再干净。
二十平的房间布局紧凑,进门就是被隔出来的煤气灶当成厨房,然后就是一张四方桌就当客厅了,四方桌后面是靠墙摆了两张床和一个枣红色的大衣柜,一张还是简单的行军床上往上搭了两块板子凑成了上下铺。
从前的张来娣就是睡在那个看起来很脆的木板上铺。
躺在行军床上的庄满安,难耐地捂着胃:“好饿,好想吃肉……”
突然白光一闪,再睁眼的庄满安就都看到了一个堆着好多手工艺品配件和一些吃的房间。
“这不是,这不是我的空间吗!”庄满安惊喜地大叫。
原来现世的庄满安是在孤儿院里长大,后来勤工俭学上了大学毕业进了一家国企工作,日子过得平稳安心,业余还是个手工博主,工作暇余在桃桃宝上开了个手工店铺当副业,收入也是很乐观的。
在一次机缘巧合下,在买了一批珍珠里发现了一颗粉色的珍珠。当时庄满安觉得这颗珍珠很漂亮,决定用珍珠专门设计一个款项链,结果不小心被钻机伤了手,血流到珍珠上,珍珠立马消失不见,成了她手腕上的一颗红痣,而她也得到了一个十立方的空间。
欣喜的庄满安抬手亲了一口红痣,没想空间到这辈子也跟来了。
空间里堆了很多她做手工饰品的材料,因为上辈子她比较懒,每次屯材料都是几大箱子的屯,不仅便宜还方便。
里面还有庄满安闲暇出去玩的时候因为不喜欢拎包而随手往空间丢放的各种零食小吃,因为她的这个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进去什么样,拿出来就是什么样。
想到这,庄满安有些庆幸自己的囤积癖,赶紧从吃的里面翻出一只香酥鸡和一瓶可乐大快朵颐起来。
吃完后的庄满安休息了一会儿后,又看看自己脏兮兮的衣服,叹了口气。这张来娣明明都十四岁了,瘦的看着还像个八九岁没长全的小孩儿似的。
坐下好好想了想这个身体的记忆和处境。
这本书的女主是个叫唐琳的女孩,前期出身悲惨但因跟着母亲嫁入豪门后有了一个疼爱她的继父以及一堆好哥哥们,再加上不俗的外貌让书里的一众男女老少捧在手心里疼爱。
但是这和张来娣有什么关系呢,原因是张来娣的堂哥张成华是众多追求唐琳的爱慕者之一,因为作为合格甚至戏份较多的舔·狗,书里关于他家庭关系身份背景的描写稍微重墨了几笔。
但满安依稀记得这个堂哥后来下场可不怎么好看来着。
关于张来娣的家庭背景,很奇怪,不论满安再怎么回忆关于五岁以前的记忆就是一片模糊,可能是小了不记事。
五岁左右,记忆里的张建设和李桂枝还是对慈爱的父母,会给她扎小辫子,买小裙子玩具带她出去玩......美好的回忆在六岁的时候,以为这辈子不会再有孩子的李桂枝怀孕了,自那以后张来娣就好像是这个家里多余的孩子了。
爸爸不会再抱着她骑大马,骑大马的是张家宝,妈妈也不会再给她扎小辫儿,为了方便省钱就给她在家随便剪了头发,参差不齐的就像被狗啃了一样。
张建设有个大哥张建国,年轻的时候被家里供着读书念到了高中毕业进了县里有钱的家具厂工作,后面娶了副厂长的女儿王美兰,生了儿子张成华,女儿张成喜。这是被外人甚至是亲兄弟都羡慕嫉妒的好生活好日子。
而作为张建国唯一的弟弟张建设就显得很平庸,听说从小就不爱念书被爹妈嫌弃,大了工作不出彩,只是罐头厂车间里的小工人,甚至年过四十才有儿子,差点被笑绝户。
虽说张家的日子比不上张建国一家在小镇上算的是富户,但也还算过得去。起码让张来娣念书念到了初中毕业,但也只是初中毕业,因为记忆里李桂枝就不止一次说过女孩子没必要念那么多书,迟早是别人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