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新书出版后不久,就被指抄袭。
她一开始没想太多,因为撞到一些设置,然后被抄袭的情况非常普遍。
甚至有读者看到类似的人物设计,就开始骂抄袭。
然而,关于抄袭的评论铺天盖地,她再也不能坐视不管了。
她跟着评论,发现了那个所谓抄袭的人——鱼露。
一些熟悉的作者的名字给了她一种不好的感觉,她点进去看内容后眉头皱得更紧了。
因为对方一开始就用了她几万字的原稿,后续的剧情方向也是按照她的大纲写的。对方比她早几天发表,所以看起来不像抄袭。
居墨立即联系了于璐,问她是不是作家鱼露。
除了谐音的名字,最重要的原因是大纲和正文。除了编辑,她只给于露看过。
于璐承认自己是鱼露,但她一点都不承认抄袭,还说自己是原创,抄袭她的是居墨。
这件事闹大后,于璐甚至把她告上了法庭。
于露的在她之前出版,这是确凿的证据,但她看了她的提纲和开头后,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于露写了这本书。
她被判剽窃罪,不得不向郁璐支付300万赔偿金。
她发信息给男朋友倾诉,但很久都没有得到回复。相反,于璐给她发了一张照片。
照片中,两只手十指相扣。
阿生的手很漂亮,又细又白,指节分明。
她曾经说过,他的手很漂亮,可以拿来当手模。
当时他笑而不语。
她和他做过的最亲密的事,就是手牵手走在铺满枫叶的学校小路上。她的脸火辣辣的,不敢看他的表情。
走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她听见他压低了声音,轻声问:“我能抱抱你吗。”。
因为害羞和内心无法控制的自卑感,她下意识地松开了手,往后退了一步。
他抬起手去摸她的刘海,刘海是因为她低着头而垂下来的。“嗯,是我太着急了。”。
她认出了阿生的手。
但即使她认出了照片中那双手的主人,她也无法相信。
直到他们两个人发了一张照片,正式宣布他们在一起。
在阿胜和玉露正式宣布之前,他们甚至都没有想过要和她分手。
老谢觉得居墨有很多话要说,但又不能一直问下去。
即使你想靠相互抱怨来快速拉近距离,也一定要小心,否则可能会造成相反的效果。
于是老谢不再说话,静静地等着吃饭。
菊末做了红烧肉和普通的炒白菜。老谢刚咬了一口,就忍不住用勺子挖起了另一块。方的那块肉肥而不腻,浓郁的酱料配米饭特别好吃。
炒白菜比较清爽。居墨怕光吃红烧肉,老谢也会觉得腻,但从他的吃相来看,他能明白,这是一种食肉动物。
老谢吃了一大碗饭才停下来。他只觉得用左手拿勺子真的限制了他的表演。
就在他要上菜的时候,他想起这是别人家,所以吃饭的时候要多加小心,不要像饿鬼一样投胎。
他再也吃不下了,他开始怀念刚才的味道。早知道就不会这么急着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