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泪水的味道(1 / 2)

那时,两情相悦 江南 5145 字 9个月前

栀子花的香味就是夏天

秋天的阳光很好,暖暖中带着点舒爽。我站在河边看柳树,树叶在微风中呼呼的摇摆,像极了女子的长发。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照在我的脸上,像一副抽象画。我眯起了眼睛看阳光,刺眼。手习惯性的放在肚子上,高高隆起的腹部,那里正有个小生命在孕育。我的孩子,我该给你起个什么名字呢?我真希望你能快快来到这个世上,我想带着你面朝大海的时候,听春暖花开。伸出手,五指张开,任风从指间穿越,如同穿越千年的长河,时间在此停留,我的记忆开始倒流。

高三那年,没有白天和黑夜的炼狱时间里,我认识了昊天。因为分文理班的原因,我和昊天分在一起。我坐到了他的前面。那年我唇红齿白,明眸善睐。多少美好的事都发生了。昊天不善言辞,我亦寡言。只是在做题目的时候我会问一下他这个怎么做,那个怎么解释。昊天才会不啬言辞的教我。一来二去,我发现我喜欢与他头挨着头时闻到他洗发水的味道。偶尔呼出的热气,让我脸颊绯红,青春期的躁动让我们或多或少的都感受到了青涩恋情的美好。

就连放学,我们也会心照不宣的一起取车,一起回家。路上行人少时,我们会挨近着骑,遇到熟人时,我们会像说好了似的一前一后。其实大家心里都是明了的,我们都喜欢对方。我不敢用爱,我知道我们那时的感情不是爱,爱太沉重,我们都承担不起,喜欢是恰到好处的表达。

真正捅破这层窗户纸是在一次春游活动上,面对整日与题海为伴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剂兴奋剂。早上6点的车,出发时大家都带足了吃的,好像这次出游不是为了散心,而是为了吃。车厢里人声鼎沸,我安静的坐在前排靠窗的位子,头抵着玻璃窗,看外面的景色。初春的气候还是有点凉,树枝上的嫩芽已经开始爆绿,微微的雾气弥漫着大地,行人稀少,而我们却像放出笼子的鸟,欢乐无处不在。

昊天坐最后一排,他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塞给我一个workan,什么也没说,就回到自己的位置。我把耳机塞好,打开,一段舒缓的音乐流出,分明是小虎队的歌。我仔细的听着歌词:一个人翻来覆去的失眠夜晚

一分一秒不能停止想你的心情

我想这次我已陷入爱的漩涡里

美丽的梦我要亲手交给你

不敢表达我对你的切切情意

肯定你不明白我已动了真情

要你知道爱的心它比天还要高

为爱疯狂我要大喊我已爱上你

我转头看后座的昊天,目光与目光碰触的瞬间,我看见他迅速的转过了头去。我在心里默默的说,我也爱你,昊天。

我们的恋情是偷偷摸摸的,不能在青天白日下,因为高三,对于学子,对于父母都是至关重要的阶段,这个时间发生的一切不和他们意愿的事情都是大逆不道的,必须被扼杀的。但是我们不要,我们要爱情,我们要在一起。于是每次的晚自习后,我们都要利用一切机会在一起,哪怕只是说说话,也就满足了。

那时的爱情纯洁到不含任何杂志,是种本能的释放。我们没有顾虑到太多,只想着以后要考一样的大学,然后天天在一起。于是某天的晚自习后,我们真的本能的在一起了。亚当和夏娃的,我们也提早偷吃了。

有些事,是命中注定的,我们无力扭转;有些事,我们必须承担,因为我们都将长大;有些事,我们只能遗忘,因为我们,真的太年轻了。年少轻狂的岁月,我们种下了因,生活让我们慢慢品尝着果。

中午在食堂吃饭,我用调羹拨拉着碗里的青椒肉丝,食堂越来越黑门,所谓的肉丝比头发丝还细,而且尽是肥肉,我把所谓的肉丝放进嘴里,一阵恶心,胃里的食物翻江倒海般涌出,我忙捂住嘴,带着碗一起冲到了洗碗池边。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忙慌不择路的跑回教室。教室里空荡荡的没一个人。我呆呆的坐着,距离上次的例假已经一个半月了。

回家的路上,我支吾着对昊天说,我可能怀孕了。昊天一个踉跄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然后用吃惊的眼神看着我说,你确定吗?我不置可否的说,我也不清楚。他说,先回家,我想办法。

第二天的课间操时,他偷偷的塞给我一个纸包。我问,是什么。他说,验孕棒。我说,你哪来的?他说,你别管了,我很费劲才弄到的。我点了点头不作声。

当我把显示阳性的验孕棒带给昊天看时,他呆若木鸡的站在操场上,那时的操场空无一人,夏天的气息已逼近,我分明看见昊天额头上渗出的汗珠。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河边杨柳的味道。

我低着头,凄凄哀哀的问,怎么办?昊天拉起我的手说,我们去打掉吧。看着昊天恳求的眼光,我点了点头。

周六的下午,我们换下了校服,去一家在满大街电线杆上都贴满广告的私人诊所。诊所很小,也很阴暗,是一家临街的居民住房改建的,走进去甚至能闻到物体发霉的味道。这让我想到了很多恐怖里常见的杀人场面。我打了个寒战,冷。一个穿着脏兮兮白大褂的中年妇女走出来问,打胎吗?我和昊天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她招了招手示意我们进去。

一个密不透风的房间里,一盏低矮的灯泡在晃动,发出昏黄的光线。光线照在一张狭小的单人床上,床两边撑着2个木架子,架子旁摆着一些医用器具,在灯光的映照下泛出冷冷的光芒。

我抓紧了昊天的衣袖,我说我怕。昊天拍了拍我的手背说别怕,我在呢。

带钱了吗?三百。女人冷冷的说。

带了。昊天从裤子口袋里摸出钱,递给了女人。

女人数了下放进白大褂口袋。然后命令我说,躺床上去。然后指着昊天说,你,出去。

门砰的关上。我和昊天恍若隔世。我看着有蜘蛛结着网的天花板,心里的恐怖再次翻倍。我会死吗?会吗?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昊天?不,我不要这样。我腾地从床上坐起,迅速拉开门,一把拉起昊天就往外跑。昊天惊异的看着我问,你怎么了?我什么也没说,疯一般的逃走,只留下女人的声音在背后此起彼伏:走就走,钱是不退的。

站定后我说,我不做了,我怕,昊天,还有4个月就高考了,我穿宽松的衣服没人会看得出的,我想把孩子生下来。

昊天看着我祈求的眼神说,行。

因为厌食很厉害,我吃得极少,为了不让父母看出破绽,我就撒谎说在外面吃了零食,回家吃不下;为了瞒过母亲的眼睛,我就在卫生巾上倒红墨水;为了不让同学看出我日渐臃肿的身体,我就用绷带把自己的肚子裹起来,就算勒得喘不过气我也忍着。一切,只为了能顺利毕业。

昊天会在没人的时候递给我一瓶牛奶或者2包饼干,我们都会心领神会的笑笑。两个人天真的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殊不知,灾难已经一步步逼近。

我不好意思每次体育课都请假,于是硬着头皮上。在练习跳马时,当我鼓起勇气双手撑着马背跳过去时,左手一个打滑,我从马背上摔下来。我试图爬起来,但小腹一阵痉挛性的疼痛,伴随着同学们的尖叫声,我看见一汩汩血从我的裤子里流出来,眼前一黑,天旋地转,我知道,这下我完了,昊天也完了。

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四周一片惨白。我听见母亲的哭泣声,父亲的叹息声。我没有努力睁开眼睛,我怕,怕看见那一张张失望与责备的脸,我情愿自己死去,也不愿在这种苟延残喘的日子中度过。

当我出院时,父亲已经帮我办妥了退学手续。我在家静养,期间我被封闭了所有消息,我不知道昊天现在怎样了,外面现在怎样了。我问母亲,她只叹了口气说,你什么也别管,好好养病。

我没参加高考,身心疲惫。期间娜娜带来了昊天的消息,他站出来承认孩子是他的,然后双方父母妥协了此事,至于怎么妥协的,谁都不知道。临走时娜娜塞给了我一封信,是昊天的。我坐在院子里看昊天的信,夏天的穿堂风抚摸着我的脚踝,痒痒的。他考上一所南方的大学,他叫我等他,等他毕业了就回来娶我。信纸很薄,我放在鼻子下嗅了嗅,一股淡淡的栀子花香,像极了雨巷中结着丁香花情节的女孩。我把信纸蒙住仰着头看天空的脸,风把信纸吹得呼啦呼啦的响。昊天,我等你。

在南方的昊天每个月都给我寄一封信,讲他的生活,他的所见所闻,以及他的闻所未闻。读着信仿佛我就是和昊天在一起。每个月的第一个周末,我一直会在门口等经过的邮递员,因为我的昊天不会失约的。然而,昊天真的失约了,以后再没有我的信。我失魂落魄的在院子里游荡,像个幽灵一样的潜伏在屋子的每个角落。等母亲发现时,总是会被我的悄无声息给吓一跳。

我不知道我该不该恨我的母亲,如果不是她把昊天寄来的信藏起来,如果她没有在昊天打过来的电话里告诉他我要嫁人了,那么,现在的我会不会已经躺在昊天的怀里数星星,看月亮?而不是坐在电脑前抚摸心口上依然没有长好的伤口。疼痛往往不是因为受伤,而是——错过。我和昊天真的就这样错过了。有多久?6年了。

6年中发生了很多,我在父母的安排下嫁给了林。当林握着我的手说,小雅,我想让你幸福。我就觉得,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我可以嫁的。女人总是要嫁人的,与其嫁给个自己爱的人,不如嫁给个爱自己的人。

林对我很好。因为自己学历低,没上过大学,又长期在家赋闲着,与社会也脱节了。于是林叫我在家做全职太太。生活除了平静就是平淡,我总想,就这样一辈子安安静静的过着,伤疤总是会长好的。

然而一次同学聚会让我原本愈合的伤疤又一次裂开,血不是鲜红的,而是暗红的。我是没想到昊天也会参加的,曾听娜娜说,毕业后他就留在了南方,从没回来过,而这次是巧合吗?仅仅只是巧合?

当昊天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大家都抱以欢迎的掌声,我朝思暮想的爱人就那么不由分说的站在我的眼前,我的头轰一下就炸开了。昊天和每个人都打了招呼,当看到我时,一脸的惊讶,我们四目相对,穿越一切嘈杂的声音凝视对望,我仿佛又闻到了那年夏天里栀子花的香味。正不知道怎么开口时,他被拉过来打麻将。我坐南,他坐北。一夜无语。那晚我输了三百,他输了四百。临走时,他看了我一眼,说,我走了,小雅。这是6年后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你唯一留给我的一句话——小雅,我走了。

正如你说的那样,你走了,什么也没留下,留下我一个人在原地翻江倒海。我以为我可以再扑进你的胸膛听你的心跳,我以为我可以在你的怀里睡去,做个有春暖花开,四季更替的梦。然而一切都过去了,你走了。你看不见我憔悴的脸,看不见我青筋暴露的手背,你走的时候连头都没有回一下,我在你的身后差点晕厥,这些你都不知道。

时间过得很快,我小心的着自己的伤口。一遍遍梳理着自己的心情,让自己尽快忘记你。而要把你从内心真正的连根拔除,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我决定给林生个孩子。当我挺着肚子在河边看杨柳时,已是来年的秋天。空气中早已没有栀子花的香味,而我也早已习惯一个人摸着肚子和孩子说话。我会告诉她,阳光是金色的,柳树是绿色的,河水是透明的,但我唯一没有告诉她栀子花是白色的。我想,等她出生了,我会亲手采一朵栀子放进她的手里,告诉她,栀子的香味就是夏天。

秋天的落叶总是不太矜持的呆在树上,风轻轻的一吹就在空中打着旋的落下。我从门口的箱子里拿每天送来的牛奶与报纸,这是林每天早上必须的。一转身,看见了风中的身影,那是我曾思念千年的人——昊天,四目相对,憔悴,疲惫。时间刹那苍老。牛奶与报纸滑落,我躬身艰难的捡起,转身离去,大门在我身后砰的关上,世界轰然倒塌。屋子内,我泪如雨下。

夜月秦淮有关风月

逢去南京,她必去秦淮岸边走走。每次的脚步,都有不一样的沉重,或轻或重,就像一阵阵或深或浅的叹息。清明时节,再次只身前往,半路忽然落雨,前行的脚步却愈发铿锵,这萧瑟的雨,竟那样巧妙地暗合了她天涯无归路的心境。

她是一个用情很痴、愁深如海的女子。去年夏天,她亦在秦淮岸边徜徉,不过那时她是喜的,身旁有一个伟岸的男子如影随形,这是从未有过的震颤灵魂的幸福感。他们只是默默走,秦淮岸边支离破碎的色彩似乎与他们毫无关系,心情不因秦淮沉淀了千百年的幽怨气息而沉重,有种朦胧而的情愫在灯火的缭绕中摩挲心扉。他们都醉在了这水一般柔情万种的光阴里,任年华似水。

他是她的初恋,之前她暗恋了三年的男子迟迟不解风情,枉费了少女时代的她日日的苦苦守候。她一狠心,不再往事,含着泪转身投入他敞开已久的怀抱。

她始终无法忘怀初次坐在他的单车后环住他的腰与他贴身相依的那种梦中才有的场景;也忘不了那个下着大雨的夏天,他们攀登紫金山的浪漫午后;更无法忘记那个晚上,他牵着她的手,逛完了幽静的夫子庙,他视她作婴儿,给她讲许多古老的故事,那一瞬,她感觉地老天荒。

他说他要与她共同演绎一段水晶般纯净的爱情,就像一朵莲花,洁净于尘世间。她眯着月牙眼与他对望,心里就像有一朵莲花瞬间绽放。那时她想,石破天惊的爱情也不过如此啊!日子就这样过去,她忽然惆怅地发觉,有什么东西在渐渐变淡,是自己对爱情的憧憬吧,还有他们之间曾经山盟海誓的爱情。

平日里,再不见他主动发短信,更不要说打电话,她有时恨恨地,真想在半夜敲个电话过去,狠狠地骂他一顿,把他损得体无完肤。但正准备提起话筒,心就立刻软了,想起初恋时的种种,蓦回首,柔肠百结,硬是狠不下心,便独自一人黯然神伤,那是她生命中又一段灰色的日子。

过后,她终于决定坚强,涉过那片黑暗的海。她不再等待他的短信,两个月过去了,她一直让自己不再去想,只是一味地朝前走,就像二月草,被岁月剪去枯黄的记忆,却惊喜地发觉自己的生活里渐渐有阳光照进,脸上的笑容也多了。没有了感情的爱情,再怎么坚持,也只能是一具空壳,她已经想开,发给他一条短信,她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再见。是的,女人是需要男人细致入微的爱的,而他却不能给予。

她的日子自此阳光起来,生活一下子变得轻松和容易,原来背负着爱的名义过活,是那样沉重。但在那些快乐时光的罅隙里,她还是有丝丝伤感,毕竟曾经用心爱过。于是,春节时去南京,尽管身体不适,她还是穿着靓丽的春装和牛仔裤,去紫金山重游了一趟,回来时眼里不觉蓄满泪水。清明时节,依然是那个夫子庙,却只有她一人,仅有凄然小雨做伴,彻骨冰凉,就像她已经凉透的心。临走时,回望秦淮河上空的濛濛烟雨,再转身,早已泪眼模糊,伤感大片大片浸淫了她的心。是的,爱过后,再回首,总是会泪沾襟。

清明时节,秦淮河畔的这次回望,这个有关风月的诗意雨夜,注定是她心里长久隐痛的刺痕。

带着爱情溜达

她是个急性子,又要强,做起事情干净利落,想到了就要马上去做。谈恋爱的时候。他们分居在武汉和重庆两个城市。她对他说,我想你了,我去看你吧!没想到第二天。电话里她就得意地告诉他当天晚上的火车票已经拿到了手。

他却是慢性子,凡事都是考虑再三,慎之又慎。结婚的家电家具都是他一样样货比三家买回来的,性价比当然是最好的。虽然性子慢,但他对她很好,她喝的水,他要先凉着;去外面玩,累了要坐石凳,他总是抢先把她拉住,先用手摸摸凉不凉,再用纸巾擦一擦;医生给她开的药,他都要仔细将说明书看一遍才放心给她吃。

她风风火火难免会犯错误,有时候也自责,他却笑着说这叫做事果断,有个性有魄力。她则打趣说他是一只慢吞吞的蜗牛,还戏称他是蜗牛爸爸。他的口头禅是:“不急,不急,到时候再说嘛,急有什么用呢!”这轻声细语的话,有时候仿佛是镇定剂,能使烦躁的她安静下来;可有时候,只会使她更生气,她便朝他喊道:“你总是不急,总是到时候再说!你办事效率能不能高一点?你就是一只慢吞吞的蜗牛!”

有时候她还嫌他不会哄人,明明知道人家生气了,却只知道站在旁边,就知道说“我错了”,只会让人更恼火。她说,你啊,像个笨蛋。他却一本正经地说,只有我这个笨蛋才会这么真心爱你。

有一天,她看到一首诗: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太快……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还有个花园,我感到微风,原来夜里的微风这么温柔……咦?我以前怎么没有这般细腻的体会?/我忽然想起来了,莫非我错了?/是上帝叫一只蜗牛牵我去散步。

她忽然明白了,他的确是一只蜗牛,但不是她带着他往前走,而是他领着她去享受生活,感悟人生。

他16岁便暗恋她,那几张已经发黄的节日贺卡是见证;大学四年,他给她打的电话卡足足有一大摞,但直到大三才红着脸向她表白;在他们认识十周年的时候他才向她求婚,因为他说他终于能给她依靠了……因为他的“慢”,她感受到了那份难得的真情和坚贞的承诺,还有爱情过程里的点点滴滴:朦胧的心动、羞涩的表白、牵手时的心跳、纯洁的初吻、甜蜜的新婚、安定的生活……这些平实的美好,她一样都没有漏掉。闪恋、闪婚、闪离、……这些现代快节奏的产物都与她无关。她也庆幸,那些不是她所要的。

吃过晚饭,她微笑着对他说,蜗牛爸爸,带我去散步吧!

你怎么哭了

她喜欢他,他不知,从很久之前开始。

她每天都要路过他的小书店,40几平方米的样子,很幽静,放学回家的路上,她都要进去看一会儿书。

傍晚时分,书店里站满了像她一样的学生,捧着一本书,安静地看,她和其他学生一样,站着看累了,就坐在地上看。夕阳的余晖斜斜地照进来,整个书店就像一幅静谧温馨的油画,让她觉得,心,安静着,很悠扬。

她开始留意他,是这一年的冬天。瓷砖地太凉,即便是看累了,她也不再坐了,依在书架上,用一条腿支撑着身体,累了,换另一条腿支撑。

隔了几天,就见书店多了些漂亮的草编工艺垫子,一开始,她以为是放在那儿卖的,倒是老板,乐呵呵地拿起垫子,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坐着看吧。

她吃惊,也在别的书店看过书的,老板最不待见的就是他们这些学生读者,因为学生们大多只看不买。被书店老板驱逐,她经历过,一次,她正看书看得起劲呢,老板劈手一把夺过书,边黑着脸嘟哝边把书塞回了书架。把她弄得又尴尬又羞愧,好像自己真成了他嘴里的那个损着别人利着自己的厚脸皮家伙。

她仅是一名普通家庭的学生,把喜欢的书全数买回家,是不可能的,对于喜欢却又买不起的书,只能在书店里看。

她陆续换了几家书店,遭遇都与上家相似,直到换到这家书店,年轻帅气的老板和善得像春天里的一抹阳光,她再也不必换地方看书了。

在这儿看了大约半年多的书,因为要高考,学习很紧张,所以不能常来了。只是,在学习的空暇里,偶尔想起那位老板眼里的温暖,她就觉得心情松弛了不少,很惬意。

整个高三,就是这样过去的,路过书店时,冲着店门内,微微地笑一下,闪过。

有时,老板看见了她的笑,也回一个暖暖的笑。老板看不见时,她会哼着歌,从店门前悠然地飘袅而过,自己觉得那歌声,像一束清淡而明媚的阳光,已蜿蜒着穿越了店堂,抵达了他的心里。

高考结束后,她继续去他店里看书,看着看着,心思就不在书上了,眼神飘过去,像怯怯的蝴蝶,在他身上,小心翼翼地飞飞落落。他那么高那么瘦,方正的脸上总带着暖心的笑容,她很想问他一声:嗨,我叫梅果,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