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忽悠富二代开公司(1 / 2)

到了羊圈,大伯几人已经吃过早饭,罗阳便推说自己也吃过了。

大婶见门口的两个鸡笼,道“这些都是养的?怕是没得太多米喂哦!”

罗阳道“公鸡杀掉炒着吃吧,母鸡和小鸡仔养着,反正草里虫子多。”

大伯点点头,“嗯,留着下蛋。”

大婶把两只公鸡提溜出来,各自解开它们脚上的绳子,再分别拴住一只脚,把它们系在一根绳上,这样它们便不能跑多远了。

大婶的手才松开,两只大公鸡就挣扎站起来。它们都有鲜红欲滴的冠子,脖子上环着一圈金黄的羽毛,一身棕红的羽毛中夹杂着些许锃亮的黑羽,翘起的尾羽又粗又弯。此刻自由了,它们立刻迈着雍容华贵的步子,轻蔑地踱着,对身边的五人没有丝毫畏惧。

大伯不由夸道:“好俊的大公鸡”

大婶道“那中午就先炒个辣子鸡,看着肉就结实!”

马全锋已经打开手机,近距离给两只公鸡拍照了。

李炳锡提醒道“录像啊。”

大婶把那只母鸡分进另外一个鸡笼里,然后进屋拿了把米,撒在两个鸡笼里,把手上剩下的一点点扔到地上。

两只公鸡立刻开始在泥地上啄食起来。

有绳子绑着,它们分头觅食总是互相拖拽。如此拖拽了四五次后,它们脖子上的羽毛终于全部竖立炸起,相对俯首,瞪着大眼。

“要打了要打了!”大伯喊道。

话音未落,两只鸡就扑着翅膀,跳起来完成了一次飞爪对踹。

马全锋立刻放大镜头:现在是一场生死之战,大家快点看。然后就不多说,只管录着两只鸡缠斗的场景。

两只鸡都是大公鸡,体力都极好,在第一次对踹之后,连续不断地一边走位一边互踹,在走位期间不时用锋利的喙啄对方的鸡冠。

如此缠斗了六分钟,终于有一只鸡体力不支,跳不起来了,只能被动挨踹。每次被踹倒了又倔强地站起来 眼中的战意分毫不减,虽然屡战屡败,依然屡败屡战,奈何劣势一点点扩大。

占优势的公鸡终于彻底击倒对手,它一脚踏着躺在地上的公鸡鸡,一边啄它的鸡冠,喙上占满了淋漓的血,地上的鸡,头部已经血肉模糊。

“媳妇,拿刀!”大伯喊道。

“诶!”大婶应一声,跑进屋内,拿着菜刀和一只碗出来。

大伯从后面抱住赢的公鸡,大婶扭住地上那只鸡的脖子,直接扯下脖子上的一片毛,露出红红的鸡脖。

“罗婶你做啥?”马全锋问,手机对准鸡脖。

“杀鸡啊”,大婶说道,把鸡脖对着碗口手里的菜刀麻利一抹,“咯咯……”鸡哀叫几声,一股血从脖子喷出来,溅到碗里。

马全锋何时亲眼见过这样的杀鸡,顿时胃部一阵抽搐,似乎闻到了鸡血的腥臭味。

大伯见他这样,笑道“鸡血可是大补的,尤其是土公鸡的血,中午就给你俩尝尝。”

李炳锡惋惜道“可惜了一只大公鸡”

罗阳说“本来就是吃的,输了就得死,别圣母心了。不然中午别吃。”

“嘿嘿!哪能不吃呢”李炳锡笑道。

马全锋把录下的视频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而后跟着李炳锡继续上悬崖那里接蜂蜜。

大婶忙着烧水处理那只战败的死鸡。

罗阳与大伯走到昨日割草的地方,将一捆捆草挑下来。

“大伯,我家里,得请人帮接一下电线”罗阳对大伯说。

“那容易,我给龙干事说一下”大伯答道。

草失了不少水分,两人挑着不吃力。

悬崖下,李炳锡与马全锋继续刷着手机。

今天的蜂蜜量挺大,他们看见许多野蜂从那些洞里进进出出,脚下的罐子估摸上午能装三分之二。

马全锋的手机里弹出一串评论,他打开细看,都是在公鸡打架视频下留言的。

“博主,之前有人找你探险鬼屋的,怎么没消息了?”这是一个好奇宝宝。

“哇,好漂亮的大雄鸡”这是欣赏美丽生物的。

“胜者为王,败者成肉”,这是对成功重新定义的。

“这么好玩的事,得来个直播啊”,这是想看实时现场的。

“这鸡毛色真鲜艳 味道一定不吃,博主剩下那只卖给我呗”这是想要吃鸡的。

“同意楼上,博主优先卖给我!”

“附议,博主那边这样的雄鸡多嘛,帮我搞几只。”

“我要一只现杀的,可以冷链配送嘛?”

评论的内容渐渐都变成了问马全锋还有没有这样的大公鸡卖,显然比起血淋淋的打架,大家更喜欢吃。

“阿锡,好多人都问卖不卖这公鸡呢?”马全锋说道。

李炳锡撇撇嘴“咱又不是养鸡的,不过下次杀鸡可以直播让他们现场拍卖,价钱到位了我们可以多买几只来吃。”

“有道理”马全锋道,在留言点赞最多的那条写了一个答复“记得关注下次直播,我会提前预告,只剩一只,价高者得哈。”

于此同时,罗阳昨夜随便写的那个回答下,出现了两个评论。

一条是:好可怜,看了你写的遭遇,顿时发现自己撑不下去才是一个无病呻吟。

另一条是:逼乎,分享你刚编的故事。

写第一条留言的是一个被家庭催婚快逼疯了的女子,她见到罗阳写的回答想,想到如果自己也有一方小院,几亩今天,远远地躲开父母亲戚,那就好了。

而第二个,则是一个对社会充满了成见的年轻人,他大学毕业一年多了,还没有找到工作,见到这么一个十四岁就拿刀杀人的帖子,只觉得太荒唐,特意吐槽一下。

罗阳与大伯花了一个多钟头,把昨天割完的草全部挑下去了,而后沿着昨日的范围继续向下割草。如此又忙到了中午,大婶拿着锅铲站在水池上喊他们吃饭,两人才停下。罗阳打电话叫小李小马,等两人来了,一起往下。

还没进屋,四个男人就闻到了一股香味,推开门,浓郁的香辣喂扑鼻而来,让人止不住咽口水。锅里炖着辣子鸡,汩汩的黄汤在翻滚,地上摆着两个小盘子,装着炒好的鸡血。

盛好饭,几人就不客气了,立马开动。

李炳锡与马全锋年纪最小,大婶直接一人铲了一个鸡腿,罗阳与大伯一人一个鸡脚。

散养的土鸡在大婶的厨艺下,滋味得到了最好的激发,李炳锡与马全锋早顾不得形象,一手抓碗,一手拿着鸡腿啃起来了。

大婶不停地劝菜,舀了几锅铲鸡汤倒入四人碗里,罗阳扒拉一口,又辣有香,实在太下饭了。鸡血也不知大婶怎么想到的,加了折耳根一起炒,完美地处理掉了鸡血带着的一丝腥气,吃进嘴里,鸡血的滑嫩与折耳根的爽脆完美结合,让人欲罢不能。

五个人努力地干饭,反倒是吃见地了,鸡还剩下半锅。

李炳锡一手揉着滚胀的肚子,一手用手背揩了揩唇上的油光,“罗婶,你这菜太下饭了,真不考虑改行开土菜馆?”

“哈哈哈……”大婶笑起来,“就这两手三脚猫的厨艺,可别在夸了。”

李炳锡与马全锋回屋了,他们有饭后午休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