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的蔻丹
这次回乡下,村口下车的地方,又见到了文叔,他还是在那棵粗大的白杨树下做泥人,做完了摔,摔完了又做。神经时而好时而坏。我简直不敢相信了,才刚50岁的文叔已经缩把的象个随风飘动的干草,干瘦干瘦的,象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岁月是那样不眨眼的抹杀着人的灵性,而文叔,竟做了那岁月的帮手,把自己的灵性更加迅猛的抹杀了……
一
文叔和玲婶原本是我们小胡同里最让人羡慕受人爱戴的小夫妻。待人十分的亲合,他们虽然自己没有孩子,却极其的喜欢小孩子,胡同里的小孩子们总喜欢集中到他们家的小院子里玩耍。
记得那时候,在枣子由青变红的时候(这时候枣子是最好吃的)我们爬到文叔家的树上摘枣吃,可却常常是爬上去了不敢下来,因为枣树的树皮很拉人的肉。在树上大声的喊叫文叔,文叔就拿上一个大布袋,喊了“预备”我们就往下跳,一跳就准跳到文叔的布袋里被他抱在怀里。如果刚还赶到开饭的时候,还能从玲婶那里得到热乎乎的红薯面年皮或糕糕什么的,真是美极了。
秋天的时候,我们都到文叔家里摘花生,一群孩子,热热闹闹,打打闹闹,将那花生蔓子摆成圆圆的圈,圈的那一处先被动作快的摘的开了口子,谁便可以从圈子里头出来,不用干活,巴巴的等着玲婶煮在锅里的花生了……
然而,记忆最深的还是玲婶在闲暇高兴的时候,用那涂了红红的蔻丹的白皙美丽的手和我们玩手指游戏;具体一点说是那种将一根绳子拴成环,然后用手指来来回回的挑成各种不同的形状的游戏。
玲婶是个玲珑剔透的美人,尤其是那一双手,细嫩白皙,指甲上如果再染涂了红红的蔻丹,美丽的杀人。
文叔也经常说,这样美丽的双手,怎会错生在咱这农家小院里做那又脏又累的粗活?!
二
后来,我们村里来了几个城里人,在村里开了毛衣加工厂,几乎全村里的妇女都到里面去当了毛衣工人,加工一件毛衣可以得到2元钱,一个月下来,竟然会有60多元呢。从此以后,妇女们便都一个一个的阔了起来,身上多了花艳艳的衣服,脚上多了好看的鞋子,再阔一些的,就耳朵上还多了闪亮的耳珠……
三
据说,全村里的妇女就数玲婶干活最利落,别人一个月可以加工30件毛衣,她则可以加工到55件,老板经常的当着众人的面夸奖她,还给她额外的奖励。所以玲婶比别人更加的阔气,她脖子上还有金黄色的细链子。后来,玲婶下班后常常要等别人完工走人了帮忙汇总账目什么的。
再后来,玲婶坐了老板那种非常漂亮的摩托车去城里进货,有人说,那种摩托车一到了大路上就能跑得特别的快,那坐车的非要抓住前面的人的腰不可,否则就会掉下来摔得缺胳膊少腿的……
第2天,玲婶就好好的回来了,还带回了城里的好多小小的我们没有见过的东西,给小胡同里的人各家都送了一些,分给我的是几个漂亮的带盖章的铅笔。在拿铅笔的一刹那,我又看见了玲婶那纤纤十指上红红的蔻丹,美到了极至。
我想,到了大路上,玲婶必定也是用这带着红红蔻丹的纤纤十指抓了那前面的人的腰了——不然的话,她也会被摔得缺胳膊少腿的……
再再后来,玲婶就不用当加工毛衣的工人了,直接跟随老板张罗各种生产的设备、原料等。这之后,玲婶回家的时间就晚了,而且越来越晚了。
偶尔见了玲婶,妇女们都拿眼珠子使劲盯着她看,好像原来不认识似的,等她一走开,用不大不小,她能听到的声音,指指点点的说一些小孩子都听不懂的话。说她什么时候走不动路了,才会知道什么东西该吃什么东西不该吃。
我想,玲婶如何会走不动路了呢?——后来才发现了玲婶走路时不再轻盈的脚步,我那时已经10来岁,已经隐隐约约看懂了她美丽衣衫下隆起的腹。
四
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玲婶就突然的不见了。妇女们就又开始对文叔指指点点……
终于有一天,文叔象一只咆哮的豹子一样跑到村口的杨树下,做了好多的泥人,好漂亮的泥人啊,可惜全都有着难看的大肚子,文叔做好一个,就对着那泥人嘿嘿的傻笑着,然后拿着小刀子,使劲的割那肚子,割的烂七八糟以后,就使劲的摔在地上。
文叔就这样,一天一天,一日一日地做起了泥人……
隔壁的五爷经常到那里骂他,狠狠的给他嘴巴子:“孬种,有本事也到城里找一个!”,可文叔听不懂,象个孩子似的仍然傻笑着,做泥人。五爷于是悲愤的说,文叔他已经死了。
我们那时候已经发现,文叔做好的泥人等晒干了,是绝好的玩物。于是,悄悄的躲到边上,等他刚一做好一个泥人,便偷偷的抢了去,飞跑着离开。然而,文叔不在乎,就继续做,做,做,摔,摔,摔……
五
后来,人们在城里见到了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一天天的不知东南西北、姓甚名谁,傻乎乎的东游西逛,却不伦不类双手十指上有着红红的蔻丹,据说和玲婶非常的象。五爷听说了后,就把那疯女人找回来,带到了文叔的家里,文叔看到了那红红的蔻丹,竟然奇迹般的好了一阵子,拉着疯女人,给她洗脸、换衣服;可那疯女人不仅没有好起来,反倒更加的疯,而且癫了,她高兴的到处乱跑,哈哈大笑,逢人便说,瞧,他又要我了,他又要我了。
文叔便一天到晚的跟着她,但也是神经兮兮的傻笑。终于有一次,她又在刚刚修好的公路上瞎跑,文叔没有跟上她,她跑到了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的飞轮下,鲜红的血流了一地……
六
那以后,文叔就彻底跨了,连傻笑都没有了,只是呆了,可却仍然不停的做着泥人……五爷再也没有办法,说,这回,他可真的死了……
你曾在温柔时光里等待
在酒桌上舒阳被朋友问到,关于旅行途中对于单身旅行者来说必不可少的。
在一个人所有单独旅行的途中,如果没有一次那就太遗憾了。可所谓的,舒阳能理解的最好含义不过是一场邂逅。在异地的小城,在满天星光的美好时间,有那么一个男人,面目清澈,眼神温良,在客栈充满雾气的阳台上,与你抽烟喝酒,对话谈心。直到人声鼎沸,市井喧嚣。
只要遇,无需加上咸湿色彩。
舒阳将酒杯的酒一饮而尽,醉意慢慢涌上来。是有过这么一次遇见,在她心里,无法复制的小往事。她想起摄影师小兽一样的目光,温和又善良。
舒阳23岁那年绝对有足够的资本谈一场称心如意的恋爱,偏偏相恋5年的男友马晨将男人的本性完全秉承下来。舒阳已经记不清是第多少次在他的手机里看到热烈的短信。她不争也不吵,对马晨甚至对自己都已经灰心丧气。
这段感情辜负了她,她便不想辜负自己。一个人拎起行李飞到南方,寻了一处僻静客栈,客栈老板是一个年轻的女子。房间漂亮的像在拍艺术片。有石碓砌成的床,有帐篷抬头就看见满天星斗。也有一幅幅抽象画,立在门口吓得人魂飞魄散。
在南方高原稀薄的空气里,失去了所有玩的兴致。自此,每天睡到阳光照进来,素颜朝天的一张脸。蓬头垢面,光着脚坐在顶楼的阳台晒太阳。偶尔客栈老板会买菜回来,由舒阳掌厨,为七七八八素不相识的驴友做一顿口味还算不错的晚饭。听他们边称赞她的手艺边讲旅行趣事。
在这样的平和里,她不去想手头上的工作,也不想马晨今天是跟哪一个女孩出去。她想她过去的24年是不是真的不曾善待过自己。被困在马晨的感情里,像一只井底之蛙,无比狭隘。
那天,几个驴友坐在一起喝着客栈的啤酒,天南地北的瞎聊,四面八方的语言。舒阳还是一如既往的少话,蜷缩在沙发的角落安静听他们聊着。一个男人推门进来住宿,拎着大包小包风尘仆仆赶来。他似乎与客栈老板很相熟,舒阳留意到,这个男人说的是她听得懂并且还很好听的普通话。
客栈老板介绍,他是邻城一个旅游胜地小有名气的摄影师。女孩子对于摄影师,总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仰慕。且他长相不坏,谈吐得体。初次见面,舒阳给他打了不低的印象分。
摄影师是个快热的人,聊了几句便与大家坐在一起。他很健谈,一件不经意的小事都可以在他的描述下绘声绘色。舒阳不自觉也加入其中,多半是反驳,她喜欢看他慢斯条理对答如流的样子。后来话越来越多,酒也越喝越尽兴。过了凌晨,其他人渐渐散了,最后,偌大的客厅只剩下他们两人。
在他们天文地理时事政治甚至聊到占卜算命的时候,酒喝光了。摄影师自告奋勇出去买了酒回来,那是一种充满花香的葡萄酒,舒阳爱极了这种味道。就像她喜欢喝酒会脸红的男人,摄影师脸上红云朵朵,在此刻昏暗的灯光下,尤其纯良。
所以当摄影师说到他给别人看手相的往事,舒阳毫不犹豫地伸出手。摄影师也不推脱,当真执起她的手。她怎么也不相信她会被人一眼看穿,她的不满,她的心事被摄影师一览无余。舒阳匆忙抽手告别,狼狈得像逃离战场一样逃离客厅,她怎么也按捺不住突突跳动的心脏。她愿意相信是手心里的条条纹路泄露了她的心事。
天总是不经意就亮了。
好像是有什么不同了。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每天摄影师准时敲门叫醒她起床,她也会花十分钟时间画一个淡妆。开始她在这个城市真正的旅行。摄影师为这个城市拍过很多专题片,他知道一处风景应该在哪一个角度以什么样心情观看时最美,他更能把这些拍成让舒阳尖叫连连的影像。
当地有一户人家结婚,请了他去摄影,他也不拒绝,带着舒阳一同前去。他拍照,她便在一旁安静的看着。摄影师的人缘极好,连兜售商品的小贩都喜欢与他说话。她想,一个男人的魅力,不是女人喜欢他,而是所有人都喜欢他。
在摄影师连拖带拽的帮助下,舒阳登山了这个小城的最高峰。那天晚上的星星格外灿烂,他们坐在山顶的凉亭边喝酒边等待太阳出来,舒阳记得那晚摄影师说了很多很多话,他讲他曾经爱恋的少数名族女孩,年少时一意孤行的勇敢奔赴,结果总是让人遗憾。他说后来遇到一个丁香花一样充满忧愁的姑娘,他说他一直相信,最美好的一定值得等待。不知道酒喝得太多,舒阳靠在他肩膀睡着了,梦境里都是马晨孩子气的表情。
朦胧中被摄影师推醒,她惊异于眼前的景色。红云与轻雾不知从何而来,弥漫在脚下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中间那个小小的似乎伸手可及的红色太阳,美得不可言喻。摄影师的脸被蒙上了一层奇异的色彩,倾国倾城。
夜晚,摄影师带着舒阳寻找小城某一条七弯八拐的小巷里藏着的一个小小酒吧。沟壑丛生的木桌,破败不堪的沙发,只容得下七八个人围着一盆炭火听着店主原创的吉他演奏。当摄影师拿着吉他坐在舒阳对面,火光照的她看不见他的表情。但听得见从他指尖流淌出来的声音,万分的余音绕梁。
我曾经忍耐,我如此等待。也许在等你到来。也许在等你到来。
舒阳在对面,不自觉就红了眼眶。
时间一隔,竟然是三年。
回到都市,马晨用从前做过很多次请求原谅的把戏轻易穿透了舒阳的铜墙铁壁,并不是说她有多么宽容大度,她只是觉得,在这个冰冷的城市,有人陪伴,总好过一个人冷暖自知,她给他温暖,给他陪伴,却再也没有力气赠与他爱情。
舒阳偶尔也会想起摄影师,想起他带她看过的盛世风景,想起那晚甜美的月光,想起他深情款款的歌唱。未来呢,未来的可能微乎其微。
当初离开小城一下飞机手机便不翼而飞。她失去了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有心去寻找一个人,是一定找得到的。而舒阳自己,她已没有那么多的贪念和妄想。有些事情存在想象里面一定好过拿出来与现实对质。
很久以后,舒阳在一篇记者的博客里看到一张照片。一下子愣在电脑前,记忆穿回到三年前的那个山顶,舒阳望着日出瞠楞的时刻,摄影师从背后叫她名字,一回头撞进了他的镜头里,身后是万丈荣光,美丽的无与伦比。
博客里了一位摄影师的故事,三年前他曾经偶遇一个让他一见倾心的姑娘,短暂的旅行过后,这个姑娘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说,最美好的一定值得等待。
文里记录了许多的细枝末节,一个一个带着使命来敲击舒阳的心脏。
舒阳对着屏幕,突然掩面哭泣。
在那个夜晚,舒阳宁愿相信是她的掌心出卖了她的心事,也不愿意相信他从第一眼看到她就没有移开视线,他懂得她。他懂得在与她争执中她言语里透露出来的对感情的灰心和泄气。而她沉浸在即将失去一段感情的失落里,一次一次简单粗暴的打断了他的热烈眼光,敷衍了这次相遇。
马晨看着舒阳日益飘忽游离的眼神,用一枚婚戒向舒阳宣誓他玩够了,该回到这个女人身边,也以此来完成舒阳八年的期盼。他以为舒阳幸福感动的表情并没有出现,那是他第一次看到的倔强和冷静。
我觉得我们彼此应该有更好的选择。
舒阳手里攥着的是一张飞往南方的机票。在某个小城里,有一位摄影师和他亲手建造的名叫舒阳的小院还在温柔时光里,她怎么可以辜负这么美好的等待。
谁说不是呢。
玉华天音
引子
雨蝶飞舞。
轻轻吻在房顶上、屋檐上……
雨中开起了一朵又一朵灿烂的花。
一家茶馆前,叶惜兰皱了皱眉头,生长脖子,不时向远处张望。
他,会来吗?
一
那是她是叶家的大小姐,一手琴艺名冠天下,仰慕她的人自然举不胜举。
牡丹拥有“雍容华贵”的美称,而她却偏偏喜欢纯洁白净的玉兰,这跟她的名字倒也相配。听惜兰爹爹叶南风说:她出生的那一天晚上,满院的玉兰都绽放了。
一年一度的赏花节到了,惜兰坐着马车前往。
她独自一人倚在玉兰树下,闭上眼,深深呼吸了一口,不禁陶醉其中。
当睁开眼时,不觉呀然一惊。
一位身穿白色绸缎的公子正对着她微笑。
发如宣墨,面如美玉;鬓若刀裁,眉若墨画。
双目相对。
他说:“我叫风林。”
“风林……”她默念道。脸上染开一层芙蓉红。
那一次,她将芳心给了他。
惜兰不知,在这时,远处亦有双温柔的眸子注视着她。
临别前,他将他的玉佩摘下交给她;而她亦把绣有她名字和玉兰的手绢送给了他。
自此以后,他俩不能常常相见,但亦时时传信诉请。
叶南风终于决定把惜兰嫁给林家大公子:林枫。惜兰只是连连哀求爹爹退掉这门婚事。
叶南风大怒:“这是你几世修来的福气,多少名门望族的小姐想嫁给他……”
“不,但我不喜欢他。”惜兰哭着说。
“这由不得你。”叶南风一拂衣袖,走进了房间。
惜兰噙着眼泪将这件事写在信上告诉风林,但回信的内容却让她眼前一黑。信中道:爹爹也给我订亲了……
二
月光淡淡,露出几点疏星。
月光下,惜兰一杯杯地往嘴里送酒。她已不清自己究竟喝了多少杯了。
醇香的酒在她喉咙里燃烧着,火辣辣得疼;而她的心,就像有把刀在翻搅一样,更疼。
“哪位小姐将成为他的夫人?”惜兰不禁猜测道。
他才貌双全,英俊潇洒,自然是各家小姐心目中的如意郎君。是号称“第一才女“的楼梦烨,还是有“芙蓉仙子”美称的李玉莲?
不,不要,她喜欢他,她只求今生能与他在一起。
温柔的气息拂过她的脸颊。朦胧中,熟悉而又陌生的锦衣公子正看着她。
“是你吗?林……”
他轻轻吻上她的香唇,而后与她的舌紧紧纠缠在一起,她亦热烈的回吻。
他将她抱回她的房间,温暖的气息瞬间包围了她全身。
“惜兰,你是我的……”
“啊……”
这一夜,她心甘情愿在他身下绽放;这一夜,房中弥漫着的气息。
第二天醒来,不见他的人影,但房间中似乎还留有他的味道。
惜兰羞涩地笑了笑,她想:也许,昨晚只是一场梦。
当看到床上残留的滴滴血迹时,她不禁高兴起来,而后便是担心。
第一次,她主动去找风林,娇声说:“我们私奔吧!”
他一愣,随即淡淡地说:“不,惜兰,我们不能。”
惜兰急道:“难道你忘了那一天,我和你……”
“大公子,南宫大公子请你去谈事。”一个家丁突然出现。
风林怜惜地抚摸她的脸颊,说:“惜兰,别着急,我会给你一个惊喜。”
惊喜?这么说,他会向爹爹求婚,亦或跟她一起私奔。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仍没有风林的任何消息,惜兰绝望了。
在成亲的前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走过在月光下盛开的玉兰园,她毫不犹豫,纵身跳进池塘。
这是,一双强有力的手拖住她的腰,用力一提,把她提出了水面。
朦胧中,有好像见到了那位自己日思夜想的良人。
“为什么?林……”
头一歪,昏了过去。
三
第二天,叶家、林家张灯结彩。
惜兰独自一人静静坐在床上,只是痴痴地一遍一遍抚摸着风林交给她的玉佩。
“小姐,再不打扮,老爷要发怒了。”
“唉……”
坐在轿子里的惜兰,大红的嫁衣,更衬得她的皮肤白嫩似雪,美若天仙。而她的眼神,却如此地忧伤。
她摘下挂在腰间的玉佩,轻轻贴在脸颊上,就好像以前他的大手抚摸着自己。
既知现在,何必当初?她宁愿希望自己从来没有遇见他。
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溅落在玉佩上,赫然显现出两个字:林枫。
林枫;风林。
原来,她要嫁的,亦是她爱的人。
这就是他给她的惊喜?惊喜来的太突然,以致她不能一下接受。
下轿后,她不禁有一丝害怕。这时,一只修长的大手牵住了她的手。
这只手,在她酒醉后轻轻地抚摸过她;这只手,在她跳池后救过她。这只手,使她不安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一拜天地!”
四周洋溢着浓浓的欢喜。而她,亦不相信这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