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走动间,他还轻轻地在沈殊鱼脑袋上蹭了蹭。
“今天这里有一个聚会,我本来是不打算参加的,正好碰见鱼鱼了~看来这都是天意啊~”
沈殊鱼面无表情的一巴掌把他脑袋糊开了。
刚一踏进这里的时候,沈殊鱼恍惚间以为自己回到了以前的时光。
如果那时你问她,有钱你快乐吗?
身为a市首富的沈殊鱼肯定会一脸不屑的说:你以为有钱很快乐吗?我跟你讲,我这辈子最不喜欢的就是钱了,我摸都不想摸它。
沈殊鱼前半辈子吃穿用度都是最好最好最好的,身边的人哪个见了她不叫一句沈总?不叫一句沈大小姐?她身边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眼界儿高到没边了。
现在——她每天在城市的街道上奔波,看惯了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接触了各种各样的客人,领会了许多从前没有过的苦涩。
沈殊鱼自动把现在的自己和以前的自己划了个分界线,也不再联系以前的好友,怕他们觉得自己这个“落魄千金”是来借钱的。
她还是从前那个沈殊鱼,眼界高,心态傲,从来没变。
“鱼鱼喜欢什么样的衣服,自己挑吧。”
黎方方领着人进了房间,那两个侍应生就来伺候沈殊鱼。
她们两人的手还未碰到沈殊鱼的头发,就被黎方方忽然喝止。
“算了,都出去。”
两个人有些无措的对视一眼,只能在黎方方越来越冷的目光中仓皇而逃。
沈殊鱼望着镜子里扎了个简单马尾,穿着蓝色马甲和浅色牛仔裤的自己,再看看金碧辉煌的房间,抽了抽嘴角。
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自己只是个送外卖的嘛。
马甲上沾了一小块灰尘,也不知道龟毛的黎方方是怎么抱得住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