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春风(2 / 2)

“此方天地人间,红尘万物,亿兆生灵,皆须知悉一事,我凌真——天下无敌!”

我。

凌。

真。

天。

下。

无。

敌!

我凌真天下无敌!

年轻公子又重复了一遍最后的那七个字。

以确保人人都能听见,且牢记终生,死也不忘。

罩住了白川的那座玲珑塔,倏忽间消失不见,被重新吸回了凌真手腕处的战神墟镯当中。

白衣中年人,仗剑飞掠,试图远离此地。

青袍年轻人,双手握红陌,剑光直落。

那一位姓白名川的剑道君王,瞬息间已肝胆欲裂。

有两股杀机。

几乎不分先后顺序,朝着自己袭来!

凌真的通天一剑,斩中了白川的腰身。

那一根属于白川之精气神所在,修士最为坚实稳固的脊柱,被当场斫断,砰然碎开。

还有一剑。

这一剑,源于那个问出了“谁有不平事”的秋姓剑修。

江南茅草屋十年闭关期间,秋金拂去了剑心沾染的尘埃,心境澄明,自悟出一套“十年剑法”。

每一剑俱是极为罕见,用之即无的意气剑招。

第一剑,入塞。

父亲秋舆死后,孩童时代的秋金被迫离开天罗,进入塞口边境,来到了中原龙蜀王朝的土地。

第二剑,四海为家。

背井离乡的那段岁月里,秋金四海为家,天地做床被。

第三剑,花开时节春满楼。

辛苦度日,只图一个温饱,艰难维持生计,每天陪伴在秋金身边的,唯有老仆春满楼一人。

第四剑,天上玉。

修行之人皆有一条根骨,而秋金的根骨,品级之高,被端木龙骨评价为极品中的极品,为“天上玉”。

第五剑,黄河之水。

练剑还没几年,秋金便可凭靠着手中三尺气概,震退浩浩荡荡的黄河之水。

第六剑,师父。

习武已成,剑术造诣基本攀至顶点,犹不及弱冠的少年秋金,辞别师父,仗剑走天涯。

第七剑,昆仑。

一十九岁的秋金,扬言能当第二个独孤十三,再行剑圣之举。

结果就是白白葬送了三千条修士的性命,昏厥过去后,被老春背负着下了昆仑山。

第八剑,我是混蛋。

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开天失败被世人唾弃,咒骂为千古第一混蛋。

剑圣是英雄,我“小剑圣”秋金算个什么东西?我是混蛋。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

开创这一式的前天,正好老春嘴馋,说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碰荤腥,秋金便跑去边上的河里钓鱼。

那天运气极佳,被他意外打了一条十分肥大的红色鲤鱼,前所未有的收获。

提着红鲤回家后,与老仆春满楼坐在一块儿美美的吃了一顿,以鱼肉佐酒,一老一少喝得痛快……

前九式已尽数使出。

第十式名为“人间无敌”。

第八剑“我是混蛋”已经需要有人在旁边护法,方可无所损耗的顺利递出。

第九剑“打条红鲤下酒”,更是要在胸前直接炸出一大团血花,才能斩得出来。

至于这十年剑法里的最后一剑。

本就是为了此生,真能开一次天而准备的。

代价之大,已近乎是要让人崩坏周身的经脉,来换取那一份“人间无敌”的崇高杀力!

换成别人,当然会有所顾虑和忌惮。

但他是秋金。

既然是秋金,就断然不会顾得上那么多,百无禁忌。

手握漆黑利刃,披着一件白老虎皮裘的秋金,已然七孔流血。

面部狰狞且猩红。

但当下,他的内心却快意无比,似……“春风”拂面!

当然,他不会知道。

在天之外的那个世界,某位白虎皮老人。

名字里,带个“春”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