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在失足的时候,他反应很快,赶忙抓紧附近一块凸出的石块,但不小心用力过猛,那石块没能承受住他的力道,碎了。
当时碎的不只是石块,更是他的心。
结果嘞?
他没死!
虽然把下面的石头地面砸出个接近半米深的坑,但他没死!
这种程度,就和在草坪上摔了一跤似的,完全没有更多的痛觉。
欢欣鼓舞几分钟,陈离冷静下来,“我,哦不,是这具身体很强,但我不强,我的意识是跟不上现在的身体强度的。想要达到如臂指使心随意动的程度,还要多加锻炼。”
“不过现在身体反馈的饥饿感更深了,必须得找到食物填饱肚子,这才是最主要的,其他的都可以放在第二位。”
打定了主意,陈离开始为找食物这个目标行动。
“按常理分析,肉食提供的能量普遍比植物高,所以第一站——南方的平原!”
先前在平顶山峰上眺望时,陈离就在平原上发现了不少大型动物的踪迹。
比如长着大角的鹿群,野牛群等,都是不错的肉食来源——前提是他能够干掉它们。
认准了方向,陈离很快出发。
那真是在野地里跑出了赛车的速度来,只花了三分钟,就根据脑海中记下的地图来到了此行的目的地前。
左前方大概二百米左右,一群大角鹿仿佛毫无防备似的低头吃草。
不过陈离知道这都是假象,一般狩猎者想要靠近它们五十米内都做不到。
大角鹿群看似没有防备,实际上在别的动物靠近一百米内就会被发现。
头鹿领导鹿群,决定鹿群每次遇上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时,是战斗还是战术性撤退。
论战斗力,它们可没有外表那样温和无害。
鹿群的野蛮践踏和巨角撞击,那威力让陈离都大吃一惊,这可是活生生践踏了十几匹野狼的暴力大角鹿。
速度方面也不赖。
大角鹿群的奔跑和跳跃速度十分出众,足以让它们摆脱绝大部分狩猎者的追击。
只有小鹿、年老力衰的老鹿或者受伤的伤鹿才会被追上,让狩猎者饱餐一顿。
一想到自己不久后就要成为草原狩猎者的一员,击杀一头或者更多的大角鹿,陈离心中就有些不适。
“d,心态果然还是没那么容易就改过来的。”
啐了一口,陈离发动了冲锋。
敢选大角鹿也不是没有原因,因为他暗自比较一番,不管是亲身体会到的强大感觉,还是冥冥中说不清道不明的直觉,都告诉他,狩猎绝对会圆满成功。
他也相信这个判断。
两百米的距离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在无意识的疯狂提速后,短短一秒就已经跨越这段距离。
根据感觉,一拳挥出,嘭!
一头正在吃草的大角鹿被打爆!
那对标志性的大鹿角更是应声而碎。
陈离愕然,四散的血沫有些飞溅到他的脸上,更在素白长袍上勾勒出朵朵妖冶的血花。
他很快就反应过来,再次转身迈步,一拳挥出,又一头大角鹿还未来得及反应就登时毙命。
这次收了力道,倒没有那么血腥,陈离扛起大角鹿尸体就跑。
鹿群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四散奔跑,像跳蚤一样一蹦就是老远。
遇上奇怪的更凶悍的两脚直立生物后,凶猛的大角鹿群溃不成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