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1 / 2)

其他夫人也都赶紧找个机会借口离开了。

叶夫人望着落荒而逃的众位夫人,冷冷嗤笑:“我还以为一个个多有勇气呢,听到摄政王的名字就吓得面如土色,居然还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对人冷嘲热讽,这不是自找难堪吗?”

虽然新帝已经登基,可根基尚浅,摄政大权几乎都掌握在摄政王的手里,他只要一句话,皇帝也救不了摄政王想办的人。

“夫人说的对。”银月附和,“这群夫人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整日看着别人家不如意就恨不得落井下石,其实人家过得比她们好着呢。”

叶汐沉默了良久,心头泛起难以言喻的滋味,酸酸的,甜甜的,很温暖。

被人庇护的感觉真好。

她娘在相府内院,对待姨娘庶女们的无礼挑衅都懒得反击,除了从不耽误赚钱之外,几乎完全是在佛系过日子。

没想到今天却在繁华的闹市区,大庭广众之下,以“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气势怼得一群嘴碎的夫人哑口无言,一句话说不出来。

这是她的亲娘,十月怀胎生下了她,还要倾尽全力护她安然的娘亲。

还有银月。

虽是奉了摄政王之命保护她,可这个丫头怎么这么可爱呢?

叶汐笑着,眼底有些湿润。

“姑娘怎么了?”银月发现叶汐眼睛有点红,顿时一急,“是不是觉得委屈了?姑娘心里要是觉得委屈,奴婢这就回去告诉我家王爷,让王爷出面收拾这些不自量力的夫人。”

“不是。”叶汐摇了摇头,唇角扬起了一抹笑容,“我只是有点感动。”

感动?

银月眨眼,不会吧?

就这么点小场面,都让姑娘感动成这样?

那王爷以后要对姑娘再好点,姑娘会不会感动得以身相许呀?

叶汐并不知道这个丫头此时心里的想法,她只是在想,上天垂怜,给了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大概就是为了让她有机会回来报答这些对她好的人。

她的娘亲,还有摄政王黎墨。

这辈子唯二不能辜负的人,以后换她来保护他们,任何人都别想再欺负算计到他们头上。

而要想不被算计,必须紧握着兵权不放手,玄甲军是黎墨心血所在,也是他安身立命的筹码。

从少年时期开始,玄甲军将士就跟随他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保卫着大魏的疆土,保护北疆边境的百姓不受敌军铁骑骚扰践踏。

新帝黎匀霁登基就想收回摄政王手里的兵权,根本就是白日做梦。

叶汐觉得自己今晚去摄政王府应该跟黎墨好好谈谈,摄政大权和兵权,一个都不能交出去。

“汐儿。”叶夫人在柜台边喊她,“过来看看这只翡翠镯子,颜色很正,太漂亮了,戴在你那白皙纤细的手腕上,一定是贵气十足。”

叶汐走过去,看了一眼她娘手里拿的那只镯子,嗯,成色很好,顶级的翡翠,价格也绝对让人咋舌。

“夫人很有眼光。”掌柜的脸上带着笑容,在经历方才那一番争执之后还能保持镇定热情的笑容,足见他定力不凡,“这镯子乃是本银楼里镇楼之宝,今年出的这只连长公主都看上了,只是有些原因,所以才没买。”

因为太贵,长公主没舍得银子。

叶夫人心里自然清楚,堂堂长公主当然不至于买不起一只镯子。

但皇族女眷寻常所穿所用的衣服首饰都有帝王赏赐,尤其长公主又是当今皇上的亲姐姐,先帝在位时就极为宠她。

公主府的库房里好东西多得很。

不过皇族规矩也多,帝王赏赐的珠宝首饰、绫罗绸缎只能自用,而不能变现,公主府每个月的俸禄也有定额,虽然不乏一些额外的进账,可比起财大气粗的叶夫人,却又是小巫见大巫。

所以让她自己掏腰包,花个万把两银子买一只镯子,也绝不是一件轻轻松松的事。

这一点上,虽商户女地位不如皇族公主尊贵,在用银子上却显然要宽裕得多,看上什么东西,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可以买下来。

“戴戴看。”叶夫人撩起叶汐的袖子,把镯子戴在她手腕上,晶莹透绿的玉镯衬得叶汐纤细的手腕越发嫩白如玉,盈盈生辉,“真漂亮,太美了。”

叶汐看了一眼,的确漂亮。

“给银月买一只吧。”她道,转头看向银月,“你喜欢什么样的款式?自己挑一只。”

银月诧异了一下,随即连忙摆手:“不不不,我不要,姑娘不用贿赂我!”

叶汐失笑:“你说什么呢?我这不是贿赂,只是觉得你跟我年纪一般大,正是如花似玉的时候,也该有件像样的首饰。”

那也不能出手就这么贵重呀。

银月还是摇头:“真不用,我是练武之人,戴不惯这些,万一不小心磕着碰着就太可惜了。”

无功不受禄。

她就是个护卫,哪能把这么贵重的首饰往手上戴?

她的手腕是藏暗器的……银月突然想到了什么,走到叶汐跟前,悄悄把手抬起来,撩了袖子给她看一下:“姑娘,我也有首饰。”

叶汐看到她的手腕上带着一圈银质的特殊手环,心头微动:“这是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