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府衙来人(1 / 2)

说他是个县官,就这气势,还当是来了个王爷呢。

没想到,这小子原来是朝廷的探花郎,怪不得会那么聪明。

堂堂科考,一甲第三名,却只当了个知县,应该是朝中无人吧,否则至少也该是五品官。

衙门已经被控制住,接下来,林枫就该要知府的罪证了。

这件事,赶早不赶晚,迟了,只怕会被知府提前下手。

“方通!”

吼声之下,方师爷傻眼望着堂上:“在……”

“本县问你,究竟是何人指使你这么做的?!”

“没、没人指使。”

“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来人呐,先赏他四十大板!”

为首的衙役一听,赶忙提醒:“大人,十大板可皮开肉绽,二十大板一命呜呼啊,小人当差八年,还没听说过有人能熬过二十大板呢。”

“那就十大板吧,狠狠的打!”

“遵命!”

方师爷脑子一转,赶紧磕头求饶:“大人饶命啊!小人冤枉啊,实在是冤枉啊!大人,小人身子骨单薄,可经不起那十大板啊!大人开恩!大人开恩呐!”

“本官已经开恩了,二十减到十,还不算客气么?”

“这……”

“打!打死了,算本官的!”

这家伙身上藏着证据,林枫可没打算真要他的命,不过是吓唬他罢了。

好人不怕死的,他见过,恶人不怕死的,他还真没见过。

随着衙役的板子拍下来,方师爷发出了一声哀嚎:“额啊!——大人!我招!我全招!别打了,小人受不住这个啊!”

好,肯招就行。

林枫走下堂来,揪住他的衣脖子:“说。”

“大人,这事很复杂的,小人要单独跟您说,这里人最嘴杂,小人怕漏风。”

私底下说,那还叫证据么。

“看来,你是没打够啊,继续打!”

“别别别!——我说我说,此事,是……是知府大人的安排,他……”

随后,这家伙便把燕州知府吞没官银,以林枫为牺牲品,嫁祸给红河谷的事情全都说了出来,与林枫先前的猜测一般无二。

方师爷原本就是知府大人的师爷,跟了他三年,留在他此地,也是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万一林枫回到这里来,还能当场格杀。

只要林枫活着,对知府就是个威胁。

“大人,小人知道的就是这些,不敢期盼,求大人饶命啊,这不干小人的事,全是知府大人的授意啊。”

“王捕头呢?”

王捕头也是连连磕头:“大人,方师爷所言,千真万确,卑职也是奉命要……要杀大人。”

“好,取纸笔来!让他们画押!”

事后,二人被关入大牢。

林枫交代下去,谁负责看守的他们,要是死了一个人,看守的衙役就是同伙,罪当处死。

看着桌上的供词,林枫心中翻腾。

这份供词,要上交,只能送往巡抚,越级上报本就是官场大忌。

只是,燕州知府和巡抚万一有勾连,那他就是自投罗网了。

总督也不行,人都说官官相护,一个知府吞没朝廷剿匪的银子,不可能全是自己私吞了。

他要平息这件事,总得给上级一点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