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最重要的事(1 / 2)

他敛了敛袖子起身,刚要从林青歌身边借过,她却猝不及防地站起,挡住了他的去路。

“公”萧廷逸刚要说话,却被一抹红唇堵住了嘴。他愣住了。她的吻毫无征兆地落下,覆在他的唇瓣上,贪婪地吮吸着。淡淡的酒香在唇齿间荡漾开,泛着丝丝甜味。当舌尖轻轻划过皓齿的那一刹那,萧廷逸整个人僵住了,脑海中的两个渐渐重合,拼凑出了一段完整的记忆。

那是十个月前,他在断崖边遭人暗算,迫不得已一跃而下。悬崖下是一条长河,水很深,他顺着水底的暗流摆脱了对方的追击,游回了城南山脚下的浅滩,可竟在滩边晕厥了过去。

他足足睡了半个月。很奇怪的是,他并未感觉到任何不适,只是感身体却里多了一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记忆并不完整,他只记得一个自己在大漠中缓缓倒下的画面,就没有了除了,一个与他朝夕相处的女子。他记得自己唤她笨蛋,可她的面容,就如同蒙上了一层烟霭,无论如何也看不清萧。

他每晚都会梦见她。在梦里,她总穿着桃粉纱衣,一笑一回眸都牵动着他的心。他能感受到,原主人那颗冰封心,只因为她而温暖,只因为她而触动。刚开始,他甚至差点以为自己是过于饥渴,发春了

直到后来,他开始期待每晚梦里的相见。他承认,这或许有些病态,可这恰恰便是:情不知其所起,一往而深。

在梦里,他牵过她的手、吻过她的唇,或许他记不得她的面容,可这熟悉的感觉却是怎样都不会认错的。

“原来是你啊,笨蛋。”她听见他这样说。

只是,林青歌已经完全醉地完全不省人事了,小手不安分地环上萧廷逸的脖子,整个人挂在他身上。略带温热的鼻息打在他修长的脖颈上,一双微眯的丹凤眼泛着少女特有的娇媚,醉得朦胧。她的小脸也红得有些发烫,香唇微嘟。

借着酒劲,林青歌越发胆大起来,红唇含上萧廷逸有些发红的耳垂,麻地轻咬着。

萧廷逸再怎么有定力,他好歹也是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要是这时候都没点反应,那林家的香火估计只能靠萧凌陌了。

“喂,”他俯下身,凑近她耳边轻笑道:“傻瓜,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他笑起来很好看,黑曜石般的眼睛里闪着柔柔的光,温柔了岁月。

他一个打横将她抱起,抬脚抵开内室的门。或许是感受到了腾空感,林青歌皱了皱眉头,下意识用头蹭了蹭他的胸口,嘴里不乐意地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

嗯,那晚的夜色异常静谧,星星似有似无地笑着。

孤男寡女,干柴烈火,该发生的总是要发生的。于是乎,萧大少爷一个没hold住,便是一夜旖旎,云雨缠绵

林青歌是以一个极其诡异的姿势醒来的。

她整个人都挂在萧廷逸身上,就像个抱着面包树的考拉。特别是那只罪恶的小手,就这么按在萧廷逸硬实的胸肌上。她的左腿死死地缠着萧廷逸的劲腰,要多不雅观就有多不雅观。

话说萧廷逸看起来柔柔弱弱,一副斯文败类的书生样,没想到倒是标准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