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将计就计(1 / 1)

楼大龙偷摸来到阳台,扒开百合叶向屋子里看去。只见长发女人三两下脱掉外套,坐到了床边...楼大龙看到这一幕不由得一愣!这是做什么难道这个女人也贪图自己老婆的美色这时,长发女人用指甲划拉了胸前的皮肤,然后扶起米琪莲,将其脑袋按到了自己胸前...米琪莲此时已经彻底被恶婴控制了神智,现在正如同婴孩一般吮吸着...只不过她喝的是鲜血...楼大龙见此情形,整个人如坠冰窖!三伏天本该酷热难耐,楼大龙却只觉得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头顶!眼前的米琪莲让他感到了陌生...而房间里,随着米琪莲的吮吸,长发女人面色也愈发的苍白!“主人,你尽情的吸吧!等今天晚上出世以后,这个母体就可以不要了!”楼大龙闻言心中一惊!连忙压低了身子转头跑到了林业几人所在的房间...“累死我了...到了没有啊”念英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说道。实在是太累了!演戏演了一下午,就算是精力再怎么旺盛也经不起这么折腾啊!秋生见楼大龙已经走到了门口,生怕露馅,于是连忙站到床上眺望着说道:“哎前面有个岛!”楼大龙见几人还在自娱自乐不搭理他,彻底炸锅了!只见他冲进房间一把拉起文才,揪着衣领摇晃道:“哎呀!你们别玩了!豆豉英究竟什么时候回来人命关天呐!”林业嘴角一抽,楼大龙人一进来,那个女人就一定知道了!这还演个屁啊!“行了行了,都别演了!”随后走到楼大龙身边,低声询问道:“大帅,难道是夫人出了什么事”楼大龙焦急的将刚刚他看到在阳台看到的那一幕说了一遍!念英闻言面色惊恐,目光中满满的,都是对自己姐姐的担忧!秋生和文才对视了一眼,无奈的摇了摇头...有关灵婴的事情,别说他们了,就是九叔都觉得头疼!不然怎么会去请蔗姑呢林业则是面色凝重,皱着眉头说道:“那个女人是用自己心头血来喂养魔婴!看来今天晚上就要出世了!大帅,等会儿那个女人要是从夫人房间出来的话,你就跟上她!不管用什么办法都要将其拖住!起码要拖到师父他们回来...”楼大龙闻言打了个哆嗦!“那个女人那么可怕!你叫我去拖你们怎么不去”林业叹息着摇头道:“我们去只会打草惊蛇,这里只有你和念英合适!怎么难道大帅你放心让念英去吗”楼大龙愣了愣,随后认命般点了点头道:“你们放心,哪怕付出生命,我也会想办法把她给拖住的!我只求我老婆和我哪未出世的孩子能平平安安过一辈子...”林业忍不住嘴角抽搐道:“没那么严重!其实大帅你只需要牺牲一点色相...”楼大龙闻言脑海中不由浮现出了长发女人曼妙的身材...“哇刚刚没有注意,原来好正点呐!要不是她邪乎,好想讨她做姨太太”念英气鼓鼓的瞪了楼大龙一眼,随后默默的掏出了小本本...林业和秋生、文才三人,见到楼大龙这副猥琐的模样,都是忍不住连连摇头!也不知道米琪莲是不是瞎了眼,怎么会看上这货是九叔不够香嘛一字眉、国子脸,九叔站在人群中,一眼看过去就能认出来!光是九叔的样子就能让人感觉到可靠!更别说九叔那一身本事了!真是山猪吃不来细糠!这么一看,还得是蔗姑有眼光!林业摇摇头,甩掉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对楼大龙勾了勾手指道:“大帅,附耳过来”楼大龙好奇的将头伸了过来...“大帅你...如此如此...这般这般!最后再如此这般!”最后林业还同情的看了他一眼,只希望楼大龙不要后悔咯……楼大龙和林业几人密谋完后,迫不及待的再次来到了阳台,拔开百合叶向房间内看去...“咦怎么不见了到哪去了”楼大龙心中焦急不已!难道计划还没开始就失败了楼大龙愁眉苦脸的来到二楼大厅,正巧看到长发女人半漏着肩膀,从一个房间里走了出来...楼大龙心中大定!连忙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楼大龙一路上尾随着长发女人走出了大帅府,来到了后山的温泉里...“咦原来这个女人喜欢在这里裸泳!”回想着林业对自己的嘱咐,楼大龙心一横,索性直接脱了衣服,跟着女人一起泡进了温泉!‘就当作舍命陪君子了!不过我也不亏!嘿嘿!真正点呐!’心里这么想,楼大龙手上动作却不慢!只见他在水里蹑手蹑脚来到长发女人身后,随后一把将其抱住!“哈哈,不要怕,我可是大帅!只要过了今天晚上之后,我就讨你做姨太太!只要你给我...”“上是吗”长发女人早就察觉到了楼大龙在跟着她,也知道楼大龙心里有什么龌龊想法!但是她不在乎!当楼大龙从身后将她抱住,她更没有反抗!因为这也是她目的之一!那就是成为楼大龙的姨太太!等她的主人魔婴出世,母体势必会化作主人的养分!而魔婴成长的过程也少不了人血的滋养!所以自己以大帅姨太太的身份,将魔婴抚养长大就成了最好的选择!她自以为这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殊不知,林业早已看透了一切!只要九叔和蔗姑赶回来,趁这个女人没有反应过来,将魔婴给解决掉!一切就都会尘埃落定!唯一担心的,就是这个女人有所察觉狗急跳墙而已!现在楼大龙来这里牺牲色相,也只是将计就计、拖延时间罢了!楼大龙此时明知怀里的女人犹如蛇蝎,但是为了老婆孩子,再怎么害怕也得咬牙硬撑!“哈哈哈,你真是善解人意啊”“那你可不要后悔!”“我怎么会后悔呢”长发女人嘴角微翘,猛地回头!“啊!!!鬼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