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凌终究是抓到了她想要的东西。平意在袖子里藏了多日未曾滑出来,现下还是如此合人心意。而她看见狼的心态仍与往年一般无二。可见仇恨这种东西,难有放下一说。
夏夜风虽寒,终究没那么冷。但为了保证不受伤,薛凌是裹了厚厚的护具,除了行动有些缓慢,自然还热的冒了汗。但她一直盯着最大的那一头狼不放,挑了个好时候,一经沾手,就再也没放开。
狼群不比食草动物,遇着天敌就散开,反而是听从狼王的命令,咬死了不放。薛凌早有准备,利齿一时难以穿透身上护具,她一边躲闪着防止外露的皮肤被咬道,一边抓着头狼,直捅心脏,挣脱再捅,挣脱再捅。
平意细小,捅进去难以造成瞬间失血,她便顺着头狼挣扎在肉里瞎搅和。力求这畜生快点死。左手腕上的伤还未好全,痛楚让额上青筋都有些暴起,只是无边夜色,茫茫原野,没有一人得以瞧见罢了。
天色微明,薛凌坐在那,身边是一具硕大的狼尸,四周鲜血淋漓,被风吹干,又被露水润湿,腥臭不已。到底是她赢了,其实打了那么多次狼,她也没输过。所以,每次杀了狼之后,她都忍不住想,为什么当年鲁文安就输了?
而今这个问题来的更加汹涌,如果鲁伯伯当年没输,左臂健全,没准,那次落水,他不会消失的。
此处荒僻,薛凌也不怕遇着旁人。等歇够了,才借着平意小心去剥那头狼的毛皮。
要把石恒带走,就得把他先从宫里给弄出来。可短时间内,就算羯皇跪地上称臣,只怕拓跋铣也不会放石恒离开半步。唯一有机会出宫门的,应该就是鲜卑的打鬃节闭节那天了。
薛凌回忆这尔朱硕讲的那些事,打鬃开节闭节都是大事,拓跋铣自己都会出宫去到野马群的所在地。既然石恒一行人说是为了恭贺盛事而来,要去参加闭节一事,自然理所当然的。拓跋铣应该也是求之不得把石恒放眼皮子底下看着,于情于理都不会拒绝。
只是,太久了。薛凌算了算日子,打鬃节才开始十日余。按尔朱硕所言,结束怕是还要近一个月,她无论如何不能把自己留在这如此长的时间,必须要想办法让这个狗屁节日早点结束才行。
偏这种靠天意开始的节日,靠人力实在难以扭转,只能把主意打到那些不是人的生物上。好在打鬃二字,打的就刚好不是人,而是马。马这个东西,薛凌也再熟悉不过了。
天地生物,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而马,要被很多动物吃,草原上凶狠一点的,都不挑食,狼就不用说了。只要那味道一出现,方圆五里,连个马蹄印都难以瞧着。
想当初扛着那狼皮子久一点,身下坐骑就开始不那么听话。被人训过的军马尚且如此,何况是野马。打鬃节是靠着野马群进行的,只要想办法把鲜卑圈起来的野马群驱散,这个节自然就能早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