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好学的化外之民(1 / 2)

大不列颠之影 趋时 2635 字 20天前

“这不可能!”

多斯勒的话刚说完,俾斯麦便直接否定了这位大学司事的观点。

“据我所知,施莱登先生入学哥廷根的这一个月里面除了上课以外就根本没怎么出门,就算他是个自由主义分子,也没有机会去接触什么意大利人。毕竟哥廷根的意大利人全都是窝在市政厅旅馆……”

俾斯麦刚刚说到这里,立马感觉背后发冷,他目光一转这才发现亚瑟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学监阁下也不说话,只是从兜里摸出了便签本扯了张纸轻轻撕拉一下。

俾斯麦见状,机灵的学生联合会主席惊得连踩刹车,赶忙把嘴边的话硬生生给憋了回去:“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因为施莱登先生的室友便是我的一位好朋友,这几天他们俩几乎天天都待在一起。施莱登先生的信息,也是他告诉我的。”

“好朋友?”亚瑟顺势将话题接过:“你在波美拉尼亚佩剑俱乐部的朋友?”

“不,他不喜欢击剑。”俾斯麦提醒道:“爵士,你忘了吗?您还见过他,我的那位美国朋友,约翰·莫特利先生。刚刚我是和他一起来的,您要亲自问问他吗?”

多斯勒司事被俾斯麦办事的拖沓劲儿整的不耐烦,他直接从文件袋中取出那本记录了所有在校学生信息的小册子自顾自的察看了起来:“约翰·莫特利,哲学院的二年级生,确实是美国留学生不错。”

亚瑟点了点头,冲着俾斯麦说道:“你去把他叫来吧。”

俾斯麦得了命令赶忙跑出去叫他的朋友,亚瑟则转过头朝着多斯纳询问道:“这位美国来的莫特利先生存在不良记录吗?”

多斯勒微微摇头:“没有,和大部分美国留学生一样,这是一位标准的好学生。热爱学习,所有授课教授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唯一一次登上校园法庭,也不是以被告人的身份,而是作为证人出庭指控几个割下流浪狗尾巴的小混蛋。”

“割流浪狗的尾巴?”纵然亚瑟早知道哥廷根的学生究竟有多荒唐,但是能干出这种事依然出乎他的意料:“他们没事做这个干什么?”

多斯纳摇头叹息道:“如果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那也就不用每隔半年就要将他们做过的那些‘辉煌事迹’重新整理、登记造册了。不过,我猜他们这么干多半是为了和学术委员会颁布的条例作对。众所周知,疯狗在炎热的天气里总喜欢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如果它们没了尾巴,人们就无法区分正常狗和疯狗了。因此,为了保证市民和学生的安全,学术委员会才会规定不得割掉狗的尾巴,否则需要缴纳三塔勒的罚金。但那群混账小子显然认为,三塔勒便能换来一个在全校出名的机会,这实在是太实惠了。”

亚瑟啼笑皆非的挠了挠头:“看来我找到学生们闹自由主义集会的最大原因了,割狗尾巴的名声都能让他们争先恐后,就更别说是自由斗士的头衔了。不过没办法,哗众取宠是年轻人的天性。尤其是在他们无足轻重,或者换句话说,无所事事的时候。而大学校园就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

多斯纳闻言愣了一下,随后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您这句话简直就是一针见血。那些真正用心学习的学生,譬如说莫特利先生,就从来不去掺和这些事情,因为他可没有那么多无所事事的时间。”

“学监先生,司事先生。”

多斯纳话音刚落,莫特利便在俾斯麦的引领下来到二人面前脱帽行礼:“我听奥托说,您二位找我有事?”

“别紧张,没什么大事,就是普通的聊聊天。不介意的话,你先找个地方坐下吧。”

施莱登究竟有没有涉及到学生暴动和意大利革命,这件事亚瑟比谁都清楚,毕竟全哥廷根上上下下一千号人,和这些事情牵连最深的便是学监阁下本人。

不过,为了打消多斯纳的疑虑,亚瑟还是象征性的问了几句:“我之前就一直很好奇,作为一个美国人,为什么你不选择在美国本土上学,而是选择来德意志呢?”

莫特利听到亚瑟问起这个,笑着回道:“嗯……这个嘛,在美国上学当然好,可我虽然热爱我的家乡,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美国最好的学校,譬如老牌的哈佛大学抑或是后起之秀弗吉尼亚大学,在学术资源方面都没办法与欧洲大学相提并论。而且如果回国找工作,欧洲大学的文凭也总是比美国本土学校的文凭更受到认可。杰斐逊总统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在招聘教授的时候,甚至直接注明了有欧洲学术背景的应聘者优先。正因如此,只要有机会,能来欧洲上大学自然是要来的。”

莫特利坦诚的态度令谈话轻松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俾斯麦事先给他提了醒,又或者是看出了现场的气氛不大对劲,总而言之,这个聪明的美国小伙儿一句拐弯抹角话都没说话,丝毫不给多斯纳怀疑他的机会。

“原来如此。”亚瑟也不想给学生挖坑,他尽可能的把话题带远:“不过,如果是来欧洲留学,去英国不是更好吗?沟通起来没有障碍,不必多学一门语言。我知道牛津和剑桥不收国际生,但是格拉斯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应该是不限制国籍的吧?”

莫特利闻言耍滑头道:“当然,格拉斯哥、爱丁堡还有伦敦大学都是第一流的大学。在1815年《根特条约》签订以前,英国也确实是不少美国留学生的首选。但是,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去英国留学这件事在美国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光彩,再加上英国又开始不断限制美国留学生的数量,所以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遗憾了。

至于,不能去英国,为什么不去法国,而是来到德意志读书。我猜这可能和斯塔尔夫人出版的那本《德意志》有关,那本书虽然是法语书,但是第二年就在纽约出版了英译本。这本书在美国十分畅销,许多人从那本书里了解到了德意志的风土人情、宗教哲学、艺术教育等等各方面。

我们波士顿哥廷根校友会的大部分学长们都是受了斯塔尔夫人的影响才选择来哥廷根求学的。至于像是我们这些新一代的学生,则是受到了库森先生那本《德意志,尤其是普鲁士公共教育报告》的影响。这本书是1832年出版的,我在没看到这本书以前,一度想去法国留学,但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有必要来德意志试试。”

说到这里,莫特利还不忘夸赞哥廷根提供的学生服务:“事实上,我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知道我没来错地方。根据政府的规定,无论是整座城市还是哥廷根大学都做出了各种调整来适应留学生的需求。我们一到哥廷根,多斯纳先生就立刻了解了我的情况和需求,处处都有清晰的流程。从当地市民会确认我是否已办理好住宿、教授会帮助我选择合适的教师、学校员工确保我的其他生活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因此,我到达哥廷根一两天之后,就对这里没有任何陌生感了。”

俾斯麦听到莫特利的话,只是站在亚瑟的身后冲着这位老朋友撇了撇嘴。

因为他记得莫特利私下里可不是这么说的。哥廷根大学的学生服务往好了说,叫做事无巨细。往难听了说,其实就是婆婆妈妈、程序繁琐。

如果哥廷根大学想要消灭自由主义运动,其实很简单。只要学术委员会下发一份通知:要求学生每次举行示威集会和暴动游行必须提前六个月打申请就行了。

因为按照哥廷根的办事效率,六个月的流程通常得几年的时间才能走完,而等到那个时候,学生们估计早就毕业去上班了。

不过,虽然两人都会抱怨学校低下的行政效率,但是莫特利的学习态度显然比俾斯麦这样的德意志学生认真多了。

莫特利每天的作息十分规律,除了偶尔和俾斯麦小聚以外,他的日程表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每天5点准时起床,之后坐下来学习拉丁语,每周有3天学习到7点半,3天到8点半。

周一、周二和周五的8点,雷打不动的去上威廉·格林教授的德语课。虽然俾斯麦曾经鼓动过莫特利翘课,但是他却从没答应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