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出卖灵魂(1 / 2)

打知道了有钱都难在京城里安家置宅,钱烂烂就宅在屋里郁闷了好几天。

扎在屋里,耷拉的脑袋如一寂寞狗屎。

想在古代买个房,有个独立的空间,狗皇帝政策不允许!

为了一套独立的私人空间,有那么一刻她都想直接踩在康熙头上,做皇帝的皇帝。

满洲八旗子弟欺人太甚,她上任第一件事肯定是废了不许汉人在京城买房的禁令!

奈何如今身卑如蝼蚁,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妾?

好像又不是,她现在的身份是一个碰瓷的被主人家扣住养着的……客人!

别傻傻地以为她就甘于一辈子窝在园子里当蘑菇发霉,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去。

这几天她已经消沉够了,也想开了,不能买房就不买了,暂时就在木杪园住下来。

但是,她受不了寂寞,所以消沉的时光里她已经开始在琢磨着怎么出去找点乐子了。

这天天气格外暖和,金陵正在外边晒衣服,钱烂烂打算开始行动了。

数日不见的日头明晃晃的吊在她头顶,伸手挡了挡刺眼的阳光,她道:“天气真好!”

“主子,”金陵停下手中的活向她福身,“日头太晒了,主子不妨去树荫下的躺椅上小憩一会。”

烂烂转头看向树荫,那已经摆好了瓜果糕点,备好了书琴棋,整整齐齐的仿佛在恭候她的大驾光临。

“不了。我来帮你吧,这么多衣服也没个人来帮你。”她拒绝了去斜椅上躺平,热情地上手要帮金陵晾衣服。

“粗活就让奴才来就行了,主子快去阴处凉快,别晒坏了。”金陵拒绝,直言是赶她上凉快地躺平。

“哦,可是你不要找个人来帮你么,这么多?”烂烂没话找话聊。

“这些都是贝勒爷的衣物,其他奴才手脚粗暴,恐会弄褶弄皱弄脏。”金陵一边将衣服摊开一边回应主子。

贝勒爷的衣物?钱烂烂早就盯上了,脑子骨碌碌地转的飞快,寻思着怎么弄上一两件。

偷呢,败坏她的名声,还会被逮着,不利于她后面的计划。

得想个正当理由让金陵给她双手奉上,这样绝对是给了她一个掩饰。

金陵不是喜欢撮合她和胤禛么?

脱衣服、穿衣服、嘴喂药,这些占她便宜的事金陵可都献宝似的交到胤禛的手中。

卖主求荣的家伙!

金陵出卖了钱烂烂的肉体,那钱烂烂就出卖自个儿的灵魂吧,彼此彼此!

昧着良心,她说:“金陵,我想给贝勒爷的衣服上绣些东西。”

“这个法子不错,贝勒爷事务冗杂,无法时时刻刻到咱们园子里来,若是瞧见了您的手艺必会记挂着您。”金陵先是一惊,而后赞许地看着钱烂烂说道。

想不到么,主子不争宠则已,一争宠则惊人!

放在这园子里算是明珠暗投了,该放进后宅里去大放光彩!

“要不您在每件衣服的袖子上都绣上一朵辛夷花苞?”金陵提了个建议。

辛夷花,记得她的新名字就叫辛夷。

自恋也不能这么自恋吧?把自个儿的名字绣上去,不就是让人家穿着你走么?

“哈,这不好吧?”往自己脸上贴金?

“让贝勒爷对你朝思暮想很好啊。”金陵完全是出自为主子好的心理才想出了这么个在烂烂看来是恬不知耻的馊主意。

这货不是来害她的吧?

作秀早晚作死!

“那主子想绣什么?”金陵尊重她意见问道。

想绣什么?

她没想过啊,单纯只是想弄两件男装穿着方便去穿越最火热的青楼打卡!

再说了,吃喝玩乐她擅长,这绣花针的功夫可别提了,那都是女人干的。

她都要像个男人一样去青楼溜达,怎么还会做这种没出息的事!(去青楼就有出息了。)

“要不你先把衣服送我房里吧。”

她胡诌八扯道:“贝勒爷穿出去的是脸面,兹事体大,容我慎重考虑,细细斟酌什么样的花样才衬得上贝勒爷的天人之姿。”

呀!好懂事,如此庄重贝勒爷的颜面,这可与在床上咬唇的时候判若两人。

金陵有些狐疑地说:“主子对贝勒爷的好真是太突然了,奴才都有些吃惊,想必贝勒爷定不胜欢喜。”

她这是狗鼻子,嗅到了猫腻的味道?

烂烂只得又瞎扯糊弄道:“我病的那天他哪一件事不是亲力亲为,对我体贴入微。”

可不是,说出来都跟光着身子一样臊的慌!

于是,烂烂假装出一副女人的娇羞,好似刚过门的小媳妇。

“所以这点小事不过是我对他的大恩小谢。”

接着,她又装出一副深闺女人的凄凄惨惨戚戚,吐出满腹牢骚:“再说了,这园子里多寂寞啊,我是盼着星星盼着月亮地盼着他能多来几趟。”

哟,哟哟,没看出来,她家主子心中竟是这般凄苦!

金陵已经完全被钱烂烂糊弄出同情心和钦佩:原来她家主子是个表面很坚强,内心其实很脆弱的女子。

本是一心向着贝勒爷的金陵已经倒了一半的心给钱烂烂了,说什么都要给贝勒爷的信里多多替主子美言几句。

她就是个中间人,在主子这说贝勒爷的好,在贝勒爷那说主子的好,贝勒爷他妈都没这么操心。

这是不是说她都可以当贝勒爷的妈了?

别闹,德嫔的手段她可没有。

“主子,您对贝勒爷一片痴情,贝勒爷必会馈以一片深情!”眼瞧着烂烂的眼泪就要掉了,她抚慰道。

深情?听出来了,这是安慰。

自古帝王多薄情寡义,对女人那是处处留情——风流!

“借您吉言。”但愿吧!

……

一篓子的衣服被扛回她的起居处,将金陵打发了出去,她便将篓子里的衣服一股脑儿倒在床上。

龙纹,龙爪一类的率先排除在一边,镶金嵌银的也丢到龙爪龙纹那一类上,黄色的紫色太贵气,舍掉!

狗刨了半天,挑出了两件普通公子哥穿的。

把衣服比在身上,啧啧,相对胤禛这种高大的满族人她这个汉人可真是瘦小的可以把两个自个儿塞进这一件跟麻包袋一样宽大马褂里。

改,必须得改!

不然出去混得多丢脸,像上次那样被说成是偷了父兄的衣服别提有多丢人现眼了。

怎么改呢?

这可是个技术活,犯难了,她只想到了最终得到一件合身的衣服,过程什么的可没想!

拿着剪刀,从何下手?她犹豫了。

就算是一件t恤衫她也没改过,更何况是一件大马褂,不懂乱来万一最后剪出一个洞,补成狗样不是太……

狗样的衣服套在身上不成了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