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约定成俗(1 / 2)

强食 戏子十方 1393 字 9个月前

两个痞子一看那女人发话了,一下颜色就缓和了些。

其中一个痞子凑到柜台,故意躲着林庸压低了嗓子说到:“瑞姐,不是咱俩来店里闹事,您借我个胆子我也不敢呀!而是整个青枣镇早上刚传来风声,有个通缉犯逃到咱们镇了,你看我俩还没睡醒呢就被叫起来出来查人,你瞧瞧,这照片和这人像不像,完全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啊!”

那老板娘看了看痞子手机里的照片,又看了看林庸,扬声说到:“像你个头,还有人说我长得像宋祖英呢!怎么没人来找我签名啊?这小子是我弟弟你没见过啊?你想在我店里耀武扬威,先把上次住店的钱还了!是不是非要找你们姐夫来和你们说?”

两人立马像吃了耗子药一般不吭气了,悻悻地又看了林庸两眼,几步到了旅店门口,也不离开旅店,而是站在那里,眼睛不断地往店里林庸身上瞟。

老板娘见两人走出去了,将报纸摊开到第五版,推到林庸面前笑了笑:“小子,犯事儿啦?”

林庸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暴露,若不是这老板娘出言相帮,自己可能已经被那两人告发,心里酝酿了一阵,起声问到:

“为什么帮我?”

“不为什么,就因为你杀的这人,姓左。”

林庸有些诧异:“难道你也……”

老板娘双目出神看着宁宁,开口说道:“我以前住在易开,就和她差不多大,我爹在易开,也是个翻云覆雨的人物,可惜和当时风头正劲的左三对上了。最后被左三用计杀了全家……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年纪越大心里越清楚,既然选择了这条路,有什么不测就怨不得别人。我爹临死前千方百计把我送到了这里,一呆就是三十年,现在家也有了,儿子也有了,也就不想着报仇那回事了,但是你杀了他儿子,也算是帮我报了仇,帮你一次也不是什么大事。”

林庸听完这话,心中有些感叹,看来这左三爷在易开的势力虽大,但也不光彩啊!这把年纪了,安闲不多,仇人不少……自己今天算是撞了大运,若不是遇到了这老板娘,就凭这左三的追击速度,自己很可能已经坐在送回易开的车上。想到这里,林庸心生感激:

“大姐,谢谢你……这次帮助我将铭记在心。”

那老板娘随口骂道:“这事我几十年没提过,要不是遇见你,我就他妈烂肚子里了。别也弄什么铭记于心,赶紧把帐结了,房间里的用具是要收费的,再补六百块!”

妈的!林庸终于知道为什么这老板娘自古至今能在这镇上混三十年了,全靠一个字——黑!林庸肉痛地抽出六百块,放在了老板娘的柜台上,点头致了个意就要往外走。

“等等!”那老板娘叫住了林庸,向着旅店的后门一努嘴。林庸会意,牵着宁宁向旅店后门而去。

来到店外,林庸发现天空由晴转阴,居然开始飘飘洒洒下起了冬雨。林庸并没有直接上摩托车,而是牵着宁宁向市中心走去。现在自己举步维艰,已经完全没有再带宁宁回家的能力,现在最紧要的,是先将宁宁安全的送去警局。

镇上的市集上人来人往,好不热闹。林庸在一家小店买了一把伞,撑着伞漫步在喧闹的集市里。

“哥哥~我要吃糖葫芦!”宁宁眼巴巴的看着林庸。

“好!老板,来串儿糖葫芦。”林庸四下注意没有人跟踪,马上掏钱。

“哥哥~我喜欢这个瓷娃娃。”宁宁似乎对这乡间小镇的什么都很好奇。

“好!老板,这个瓷娃娃来一个!”林庸轻轻抚了抚宁宁的头,也掏钱买了。

一条街走下来,宁宁一只手抱着各式各样的玩偶小吃,一只手举着一根糖葫芦,脸上笑开了花。一路随着林庸走进了街尾的一家儿童服装店。宁宁的衣服十分的破旧,若不是和林庸在一起,别人一看真以为是个小乞丐了。

一进店,林庸就被店里五颜六色的儿童服装给吓住了。

一个老妇人凑上前来:“小伙子,这是带着妹妹来买衣服的吧?呦,小姑娘长得真乖,看看喜欢哪件衣服?”

宁宁兴致勃勃看了看林庸,林庸向她微微仰头一示意,她便伸出小指头,指向墙上一件蓝色的小裙子。

老妇人接着说:“这件啊?可小姑娘,现在是冬天,穿这个可要感冒的!”

宁宁皱着眉,小嘴巴翘了起来。

林庸一见这个情况,自己绕着小店看了一圈:“老板,来一套可爱点的小棉衣,鞋袜也换一套,关键是要舒服保暖。还有,那条裙子也给我包起来吧。”

宁宁开心地把裙子抱在怀里……

最后,林庸为宁宁选了一套鹅黄色棉袄,看着眼前焕然一新的小天使,竟然还搞怪地让林庸也选一件童装。

付了钱离开衣服的店,雨也越下越大了。林庸就这么一直往前走,牵着宁宁的手攥得紧紧的,直到前方出现了一个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