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文迪决然的誓言,维族老汉只是笑了笑,没有说话。
他慢慢走到家中的一个老旧的柜子旁边,从柜子的底层摸出了一张老旧的照片,将照片递给了阿穆。
阿穆接过来一看,上面是一男一女,男的是个维族青年,十分俊朗,女的则穿着一身土布衣,却遮挡不住她脸上的光彩。
“阿达,这两人是谁?”阿穆不解地问道。
老汉眼神悠远地望向窗外:“这是四十年前的一张照片了,那时候我才十七八,在认识你妈妈之前,曾经遇到过这样一个女孩。那年正当国家知青‘上山下乡’,这个女孩从最繁荣的上海而来,分配到我们村里,在这里待了整整三年。那时村里比现在穷多了,吃不饱穿不暖,有一年连河都差点儿干了,那时我正值青春,也特别照顾她,慢慢的两人就暗生情愫,说起来我的汉话,还是和她学来的……后来上山下乡结束,她说,她要留在这里。那说话的口气,与你小子一模一样。”
“那,她留了吗?”阿穆问道。
老汉漠然摇了摇头:“她留下的,只有这张照片……因为民族风俗的问题,那时她告诉我要回去和家里人商量,这一去,就再也没回来过。我等了十几年,最后,等到的却是你的阿玛。其实现在想来,我相信她当时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真的。但同时我也想明白,要让一个人的情感,对抗她心里其余的所有欲望,究竟有多难。对于她来说,除了她的爱情,其他的我一无所有,甚至还不如上海街边的一个乞丐。就像我即便和她去了上海,也依旧会对这万里黄沙念念不忘一样。我的根在这里,她的根在那里,而不在对方的心中。”
文迪和阿穆听得怅然,俱都不发一言。
老汉突然一笑,过来拍了一下文迪的肩膀:“所以,小伙子!有些东西不是你说放下就能放下。我相信你说的话是真的,但我更相信,你的根不在这里。再过两年,我们眼里的天高地阔,将成为你眼里的孤独。”
说到这里,老汉面色心疼地伸手抚拭着阿穆脸颊上的余红:“我就这么一个女儿,等你未来有了孩子你就会发现,她比什么都重要,比这个世界还重要,比你自己还重要!说到底,她要是跟了你,我可以看到未来的模样,而我最舍不得她疼,她阿玛生病没了以后,我就含辛茹苦把她带大,百般呵护,别说是打了,连高声喝诉都没几次。但是……孩子大了,管也管不住,这才十七八,就……就会跟阿达对着干了,哎!所以小伙子,你要来这片大地上体验生活,可以,老头子我热烈欢迎,山高牧马,野火烹羊,任你撒欢!但你要想带走我的女儿?不行!现在外面局势混乱,人人自身难保,村里的警察都死了。你又是个汉人,所以今晚你就在这房子里躲一夜吧,等明天一早,我亲自送你离开!”
“可是大爷……!”文迪依旧不依不闹。
“我最后说一遍,除非我死了,否则我女儿,绝不能嫁给外族!”老头怒喝一声,打断了文迪的话。
突然,一个声音从里屋的床头发出:“大爷,别说那些晦气话,先把今晚过了再说吧!”
维族老汉诧异地一转身,走到林庸的床边不可思议的摇摇头:“你醒了?伤成这样居然半天多就能醒过来,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林庸看了一眼另一张床上的涂影:“大爷……她怎么样了?”
“她没受什么伤,就是太虚弱,从沙漠里出来的都这样,倒是你,光流血,起码就流了一盆。”
林庸忍着浑身的疼痛皱眉露笑:“大爷,多亏了你,又救了我一次。”
维族老汉没说什么,从火炉边抓了一块馕饼给林庸:“先吃点东西喝点水。”
林庸抓起馕饼狼吞虎咽,三两口就塞进了肚子里,只感觉腹中依旧饥肠辘辘,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大爷,这饼不错,再来五张。”
看着林庸那饿死鬼投胎似的样子,老汉倒还挺喜欢这种直爽的野性:“行,再给你热点鸡蛋。”
林庸一边抓过饼往嘴里塞,一边眼巴巴地看着老汉在旁边,拿着个烟锅吞云吐雾,林庸好奇地指着老汉手里的烟锅:“大爷,你这什么烟?”
老汉一看林庸那样子,忍不住笑了一下:“我这个叫麻烟,一般人还抽不惯,也就穷人抽抽。试试?”
老汉将烟嘴凑到林庸嘴边,林庸试探性的往里一吸。
“咳咳咳!!!”
老汉拍着他的后背,幸灾乐祸地笑了一声:“早就跟你说一般人抽不惯,没事儿吧?”
林庸眼泪都被呛出来了,笑着说道:“没事儿,妈的还挺提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