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行,麦迪不想和颜妤离婚,因为颜妤也曾经为了爱他献出了自己的青春,结婚后颜妤对他对那个家忠心耿耿,他没有理由和颜妤离婚。再说,颜妤也不会同意离婚,因为颜妤始终也爱他。
而且,更重要的是麦迪不敢向颜妤提出离婚,因为颜妤手里掌握着他的一个重要秘密,那个秘密一旦暴露,足以使他毁灭一千次。如果他提出和颜妤离婚,反目为仇的颜妤就会将那个秘密公诸于世,他就将身败名裂,性命难保,还说得上什么结婚离婚?看来,离开颜妤是不成的,和颜妤离婚是万万不成的。
第三种选择是即不和颜妤离婚,还和姗姗结婚,就是人们所说的重婚……重婚!麦迪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这不是犯罪吗?中国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中国的法律不允许重婚,即使在深圳特区也不行,按照法律规定,犯重婚罪是要被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看来,重婚也不成。
那一刻,麦迪的脑子里乱极了。
结婚。离婚。重婚……重婚。离婚。结婚。
这三个既不同又相连的概念在麦迪脑海里反复出现着,交织成一片梳不清、理还乱的矛盾之网。
麦迪在心里衡量着:
结婚涉及法律。
离婚涉及法律。
重婚更涉及法律。
而法律是无情的。
但是,法律也不是严丝无缝的,当年,麦迪在处理心芳问题上不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而获得成功吗?
从这一点上看,也许在法律看来是不允许的事情,在现实当中偏偏就是行得通的。问题是如何钻法律的空子。
也许重婚就是解决他和姗姗和颜妤之间三角关系的最好办法。
因为只有重婚才能保证姗姗和颜妤两头利益的共同实现——不不,是保证颜妤、姗姗和他三者利益的共同实现。
麦迪甚至比较地想:现在一些土包子似的包工头、杀猪卖肉的个体户都三房四妾的,我一个堂堂国营贸易公司的总经理为什么不能有两个家?我比那些土包子包工头有头脑,有实力,我会把事情办得更好的。
如果安排好了是不会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