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车上颠簸三天,罗非再次看到了自己熟悉而又不熟悉的异界家乡。
之所以说熟悉,是因为毕竟在这里生活了很长时间,这附近的一草一木,他都异常了解。而不熟悉的原因嘛,眼前这个可以并排行三辆货车的宽阔大道就是原因之一了。
“呃,我记得当初小道不是不能扩宽吗?”雷克萨放下了偷偷从商队麻袋里抽出来的干粮,一边说着,一边还低头看了看已经被自己吃下一半的粗面饼。
“哈哈,这你们就不知道喽,霜火岭那边的戈隆骑士们,帮忙把小道周围的险峰搬到了另外两个方向上的小道。这样的话,整个莫克纳萨就只有一条足够车队进入的大道了。”
商队队长早就认出来了罗非和雷克萨的身份,但考虑到即使到现在也没有改变的氏族规模和结构,在队长眼里,现在已经大名鼎鼎的两位英雄仍然是当初四处跑,乱闯祸的少年。嘛,虽说也就过了没到三年就是了。
“哈,看来莱叔这段时间过得不错。”
队长扬了扬鞭子,在空中甩出一个响亮清脆的鞭花。“那是,戈隆骑士也不是万能的,他们不可能把戈尔隆德和霜火岭中间的山脉全都搬走,所以也就只好在原有的小道上开拓道路。再加上咱莫克纳萨的捕蝇草酒也是一绝,所以啊,这几年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
“是啊,越来越好了。”罗非抬头看了看明媚碧蓝的天空,又斜眼瞅了瞅贼溜溜地嚼粗面饼的家伙。“就是不知道我哥俩那帐子还在不在啊。”
“不在了,不过东西都给你们挪进新房子里了,不用担心你们俩小子找不着东西。”
要说这旅程啊,说话过得就快,没过一会儿的功夫,一排土石垒成的墙出现在了归家游子的面前。
“这里,就是师兄的家吗?”
混血剑圣一直没说话,这是他的习惯,毕竟在兽人眼中,他这个混血儿太过乍眼。直到看到了氏族门口,那群介于兽人和食人魔之间的混血儿自由出入,才敢问一句不知道算不算废话的问题。
“别介,你见过没经过武器通用训练的剑圣吗?”
“怎么没见过,你不就是吗?”
走到城墙门口,罗非抄着自己的家伙第一个跳了下来。
“这是……罗非!还有雷克萨!快去叫酋长!快!”
“哈拉萨!哎呦喂,你别,别,狼还是狗啊你!别咬,疼!”
一看卫兵们都只顾着慰问游子,商队队长倒是不爽了起来,“哎哎哎,干哈呢?一个个就顾着他俩了?东西不要了是吧?!”
“嗨呀,得了,老板。你看看他们那个样子,谁听你的啊?咱自己卸货吧。”
“卸货可以,但我不会多给一文钱!一文钱知道不?!”
伙计们纷纷摇了摇头,自己这老板啊,也不知道是抠门还是豪气。他可以自己花钱请兄弟们去星辰城最大的酒馆喝最好的酒,却也可以像现在这样,连卸货钱都得算个一清二楚。
“行了行了,哎呀呵。我们哥俩出去才几年啊,你们就都这样。不是,你小子都抱过一回了!”
雷神酋长满脸苦笑地又抱了大肚子食人魔一遍,莫克纳萨的居民都是混血,但混血也分往哪边偏不是?
雷克萨则小心翼翼地抬脚落脚:一帮小腿高的孩子也不管这那的,嘻嘻哈哈地拿氏族英雄当成捉迷藏用的柱子。
至于哈拉萨?这回他可没讲究什么自己背上不能坐人,瞬间由冷酷无情的战狼变成了疯玩的哈士奇,蹦跳甩孩子玩。这也就幸亏混血儿们也不是一般孩子,不然早就摔在地上了。
兰佐尔、兰特瑞索和罗科格被晾在一边,其实也不能算晾在一边:年轻的猎人和战士们抚摸着锋利的战刀,然后用洪亮的声音吵闹着混血剑圣给他们讲讲冒险中发生的那些传奇故事;罗科格哈哈笑着,俯下身来,好让男孩子们可以摸到那锋利的斧刃;至于兰佐尔,那就是几个精通预言法术和婚丧嫁娶的老头子老婆子围住了。
“嗯,看起来瘦了点,不过脸形不错。”
“得了吧,连小巧的獠牙都没有,还算好看?”
“真不知道你这老婆子是老眼昏花还是天天鼓捣那点破魔药不出门?这孩子不明显是什么,什么”
“德莱尼。”“对对对,德莱尼,他们都长这个样儿。”
“不行啊,这屁股。”负责接生的接生婆摸了摸德莱尼圣骑士的腰,“不够大,不能生养,啧啧。”
要是真论起来,兰佐尔估计都可以当这帮人的八辈祖宗了。但从种族年龄来说,她也就相当于刚过三十。要不是莫克纳萨的口音比较隔路,她有点听不懂周围这群人说啥的话,估计早就一个神圣旋风把周围的人卷开了。
“嘿,看看是谁来了!啊哈哈!”
人未至,声先到,大家伙儿也不再围着二人,把道路分散开来,让莫克纳萨的酋长赶紧来见见这两个孩子。
星辰大酋长一听这声,手如残影,把兽王猎人腿边吵闹的孩子们抱了出来。再一捞,一推,把雷克萨放在了自己面前。
“走你的吧!”
兽王往前紧走两步,正好撞在了父亲的肚子上。
“雷克萨,雷克萨,你还是这么冒失啊!”
酋长顺势狠狠搂了下儿子,差点没把他送去见先祖。要按理说啊,这大小子要是回手也抱住他爹呢,也就没这么难受了。偏偏刚才那一脚罗非愣是用了六分力,踹得他屁股生疼,刚才光顾揉屁股,这一搂,正好给他捆了个结实。
“行了,轻点搂,你儿子都吐舌头了。”老萨满卡尔罗克用拐杖点了点酋长的肩膀,“还好意思说你儿子呢,你不比他好到哪去!”
罗非抽身出人群,双手微微扶住了卡尔罗克。当年自己出门的时候,就是这位萨满给主角第一份元素祝福。如今再见,短短两年就已经连腰都直不起来,只能用拐杖来够酋长的肩膀了。
“哦,对了,还有罗非。真没想到,你们俩当初说的那番狂言,还真实现了。”
莱叔放开了亲儿子,正面拥抱着来历不明的流浪者。他用勇敢与食人魔的鲜血证明了自己。早在二人离开之际,混血酋长已经把罗非视为己出。
“呃,呃,我,你,能不能把我松开一下?”主角可不是傻子,赶紧趁着他还没使劲就开始疯狂拍他的大臂。
“好吧好吧,为什么你这么抗拒?我只是抱抱你。”
为啥?我想食人魔身上不时分泌的油脂和从来不控制的力气应该能解释很多问题。
“酋长!你还搁这扯啥犊子呢?孩子回来,不请大伙儿吃一顿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