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沙漠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地方之一,秦毅被风刮来那天看到的篝火烧烤只在大战以前才会有,平日里,每当星月降临,强盗们全都异常安静。
有人会把单衣埋在沙子里搓揉,再从翻毛袄上一颗颗地往出拣碎石子,有人追着黑暗中的某个爬虫希望能找到它的巢穴;惯使弯刀的家伙们喜欢扎堆摔跤,而弓箭手大多独坐一隅,将手里的骨头码往前方摆放的一个小罐里丢,单调的声响时断时续……
这一切也都在沉默中进行,像一出默剧,即便看女人跳舞也一样,一群人围坐在火光里瞧着当中间四个女人用身体讲故事,大多是怀念妈妈和表现爱情的,表演不够逼真,演得不像,因为演员既不记得妈妈也没见过爱情,观众是好观众,听不到浪语淫笑,尽管已看过不下几百遍,还是有人会紧张。
桑哈就挑在这个时候动手。藏在妇人屋中的地道是城镇营建之初人们为躲避风沙而挖掘的,原本是异想天开,但桑哈得知后认为短期内可以借用,就把它重新清理出来,进行了加固支撑,也就成为他敢于让出白头城,设计依附疤脸的最大倚仗。
白头城土楼,疤脸居住的房间在三层的尽头。外屋有一张又长又宽的木桌,并两排凳子,勉强算是议事厅。穿过开在土墙上没有门的门洞,挑帘后面就是起居室,壁上挂着兽骨火炬,地下铺了编织地毯,外墙的高窗下面是城中唯一的木质床塌,秦毅进来的时候疤脸正和两名女子赤条条地躺在上面。
“军师,你怎么?”疤脸支起上半身,用目光搜寻外间的守卫,这时才听到楼外面的吵嚷之声,“出什么事了?”
回答他的是一道突刺剑气。为了不让金声玉振的牌子弄上血污,秦毅只在疤脸的额头上开了个小洞。两女子各拽一件衣服赤脚跑走,没有尖叫,秦毅走过去拿回玉牌戴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直起腰一剑割下疤脸脑袋,翻过手挑了从窗口抛去楼外。
一阵沉寂过后,远近爆发出欢呼声。大胡子收编疤脸部下的行动迅速而轻松,只是处决了一些作恶多端的凶残败类,其他人对于谁当头领很无所谓,甚至有的人还面露喜色,通常这种事情一结束马上就会有酒肉犒赏。
原本对于他们两个,秦毅和桑哈,除掉疤脸从来就不存在任何困难,难点在于后面,比如秦毅一剑杀死疤脸容易,可要如何脱身?桑哈随时都可以实施今天的计划,却又该怎样对抗其他盗贼?这些问题在他们见面之后终于迎刃而解,秦毅答应帮助桑哈实现他的心愿。
指挥手下杀马搬肉安顿好喽啰们的篝火晚宴,桑哈又命人用地毯裹起疤脸尸身,并他的头颅一同埋掉。此刻七口装满财宝的箱子都被起出来送到三楼寝室,秦毅眼望门帘,听着外屋长桌上桑哈亲信们的饮酒喧笑之声,半晌方才回转身面对桑哈说道:“再给我剃回头吧。”
“军师!”桑哈跨出一步,“你就不能留下吗?还是那句话,我情愿奉你为主,为王。”
秦毅举起一只摇动的手,他说:“既然你肯听我的,那我在不在都没有关系了,只要按我说的去做,凭你自己就足够给这沙漠带来安宁。”
桑哈借助疤脸吃掉其他强盗的办法在秦毅看来根本就是南辕北辙,而白头城也绝不可能成为实现统一大漠的根据地,因此秦毅建议他以绿洲城作为依托,在沙漠中建立新的秩序。
只要有地方吃饭,能活命,愿意一直做贼的人毕竟不会太多,这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方法,桑哈需要的是真心支持和拥戴他的人,这是武力征服永远无法实现的。
至于秦毅自己,他在这里浪费的时间已经够多了,实在没办法继续留下。据桑哈的手下所说,之前绿洲城里确实有一支大约两千人的修士军队,可他们已经在两个多月以前就北上去了元洲,那么秦毅再返回绿洲就没有任何意义。沙漠中没有飞来驿站,他必须尽快赶去元洲找到张三和黑瞳。
桑哈替秦毅剃头刮脸完后说道:“军师既然执意要走,那我就先带着手下亲自送你。”
秦毅笑笑,“那倒不用,这里距离元洲不是很近了么?你帮我准备好骆驼马匹,再安排二十名熟悉地形的老人就足够了——这些箱子里的东西我半点也用不着,你都留下,到了绿洲能派大用场。”
“那就依军师。”桑哈也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他拍拍手,从外间走进一人,“你去,”桑哈吩咐道:“请二当家过来一趟。”
不多时那名妇人挑帘而入,她已经换上了短衫和带前后摆的裙裤,头面也收拾得十分干净,看起来远不到四十。先前就是她带领桑哈手下冲出地道控制住了疤脸匪帮,秦毅此刻方知她也修炼过内气,难怪那日就敢露财。
妇人进门后对着秦毅盈盈一拜,秦毅还礼,那妇人便首先开言:“前日对大人多有欺瞒,实非本意,还望大人海涵。”
“无妨。”
桑哈对妇人说:“你也收拾一下,明日就和军师一起走吧。”
“你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妇人吃惊地望着他。
“这些年苦了你了。”桑哈对妇人点点头,说:“回元洲吧,回去你父亲身边。”
妇人哆嗦着嘴唇,“为什么?”她问。
“你老了,回家享福吧。我就要到绿洲称王,那里有很多年轻漂亮的女人,不需要你了。”说这番话的时候秦毅注意到桑哈两手握成了拳,这话是用力挤出来的。
妇人流下眼泪,当然也瞒不过她。上前摸着桑哈的脸,她说:“怎么了?你没信心了,怕连累我?我认识的桑哈可不是这样。”
桑哈沉默无语,妇人又说:“我哪儿也不去,你是我男人,跟着你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你不能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