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三个月依贝再一次与何樊通话,何樊语气的变化让依贝无所适从,完全没有了当时恋爱中的幸福甜蜜。依贝没想到的是仅仅去评论了一下,何樊就开始纠结,不是肯定的决心而是模棱两可的态度。
依贝自分手后一直是抱有一丝幻想的,幻想何樊心里有她,只要她回头,何樊就会义无反顾再次同她在一起,最终走入婚姻,事实上何樊还不能下定决心,所以依贝也没有和他做朋友的必要了。
深夜,依贝编辑了一条一百多字的短信发给何樊,大意是说她决定从何樊的生活中彻底消失,讲述了她自从认识何樊的大致过往和心情变化,做了一次彻彻底底的和平分手。
依贝发完短信,把何樊的所有联系方式都删除了,而何樊好像真的从依贝生活中消失了,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很快就到了中秋节,依贝没有回老家,而是在复习自考教材,很快就要面临第一次自考。依贝又紧张又不敢放松,如临大敌,终于过了一科,后面的考试也就顺利许多了。
再也没有了何樊的消息,依贝也没想过联系他,反而交了一些朋友,学了溜冰,去游乐场玩一些有挑战的项目……依贝觉得谈恋爱是最难的事,那么其他的事都可以尝试,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得到!
何樊似乎也是这样的,每天努力学习。这天何樊一个要好的学长说有一个官司旁听的学习机会,学长因为要陪女朋友,所以让何樊去了。
何樊第一次去这种场合,难免兴奋,选了一个靠近原告席的位子,好好观察原、被告两方律师精彩的辩论。
法官到达法庭,落座并说了一声“肃静”后,原本热烈讨论的观众席,顷刻鸦雀无声。何樊听到了大致的故事内容:原告是某化工厂的名誉董事,被告是一个人贩子,十五年前这个人贩子拐走了那个名誉董事的女儿,这个人贩子最近又出来作案,终于被伏法,原告提出十五年前的案子就是想知道失踪女儿的下落,同时可以让被告为当年的所作所为负法律责任。
何樊认真观察原、被告:原告是一个保养极好的四十多岁的女士,穿着西装,干练型,还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被告是一个约莫五十的黑胖男子,穿着狱服,一副好像真的悔改的样子。
原告律师陈述:“我方委托人秦雨菲秦女士,十五年前丢失了一个四岁的女儿,秦女士报警后经过调查发现,被告当年正是在首都B城拐卖人口,请被告方律师陈述被告犯罪经过。”
被告方律师本着为委托人减轻刑罚的原则,接着原告律师的陈述如下:“首先声明一下,我方委托人在当年并没有拐卖什么四岁女孩儿,这点在警察调查取证的时候我方已经详细说明过了,请法官大人查看资料。”被告方律师说着向法官大人呈交了一份文件,几分钟后,法官大人宣布:“原告方证据不足,请重新提交新的证据,如无证据,此次诉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