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掉?难啊!
她低头,不说话,可是,脸却越来越红,越来越烫,明明知道有些事,少儿不宜,可不得不承认,还是好奇了……
“小叔,你怎么在这?”
宁谦拿开手背上的纸,那个位置,有一道止住血的齿印,挺深的。
他今天是和有个朋友约在这里喝茶,刚刚去洗手间,无意中看到了胡涂,见她一个人往后面走,想想,便跟了过去。
结果,看到了,她傻傻的要去坏人家的好事。
“要不要打狂犬疫苗?”见宁谦不说话,胡涂又出声问道。
然后,明显的看到宁谦的肩抖了两下。
“我送你回去吧!”他扔掉了那张纸巾,转头看了胡涂一眼。
胡涂想说,一会儿和陈一一回去,可是,想着,要做电灯泡,还是决定算了。
最主要的是,刚刚撞见了那样的事,她得好好静静,静静。
“好,谢谢小叔。”
坐上他的副驾驶室,涂涂想了想还是提醒道:
“小叔,麻烦你送我去学校。”
男人启动了车的引擎,正在掉头,听到她这么说,猛地踩住刹车,看着她,
“去学校做什么?”
胡涂脸色变了变,“我高三后,就住校了。”
“住校?”宁谦一愣,随即方向盘转了个圈,车行驶上路,却并不快。
“高三了,来回跑,也耽误时间,所以,我想住校比较好。”她扯着和母亲说的一样的谎。
此时,正好红绿灯,眼角的余光,她看到宁谦放在方向盘上的手指,松了又紧。
气氛有些压抑,胡涂放下车窗,吸了口气。
茶室离学校并不是很远,十几分钟的车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