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杳杳为了不让这件事情惊动了萧恒,她特意避开了萧恒。但奈何禁卫军里,不止一个人心怀不轨。她告知传信的那个对象,不是萧恒,而是蔡安,心心念念的沈芸儿的那个礼部侍郎之子蔡安。所以,得到消息的蔡安,悄悄给三公主柳韶烟传递消息。“你是说,安乐公主主动邀请萧世子外出”“是,安乐公主今日亲自来了禁卫军,见萧世子不在禁卫军后,特意交代我,等到萧世子回来以后将此事告诉他。”蔡安恭顺道。“三公主,我答应芸儿,一定会按照公主你的吩咐做事,但是你也必须将芸儿从裴家的火坑了拉出来,裴新之如今在京都的名声彻底臭了,我不愿意见她在裴家就这样的蹉跎下去。”蔡安依旧喜欢沈芸儿。奈何蔡家跟裴家是世仇,不要说带着沈芸儿脱离苦海,他连裴家的门都进不去。“蔡公子,你对沈芸儿还真的是情深义重。”有趣。柳韶烟瞧着蔡安这痴心的行为,心中嗤笑又好奇,沈芸儿那个女人就差一颗心全扑在裴新之身上,没想到蔡安竟然还傻子一样喜欢对方。“三公主说笑了,我对芸儿算不上情真意切。”“真的计较起来,我是对不起芸儿的,若是知道她在裴家会被裴家人如此打骂,当初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放她回去的。”沈芸儿在慈安堂偷偷去见他时,蔡安已经看到了沈芸儿脸上的巴掌印,还有她微肿的眼睛。原本,他以为裴家的当家主母是沈芸儿的姑姑,无论如何不会亏待沈芸儿。可如今看来他错的离谱。沈芸儿将裴家当成是亲属,可裴家从未将她视为亲人。“公主,我可以成为你手中的棋子,你手中的刀,蔡安毫无怨言,但是,你要答应我,必须将芸儿从裴家的手里解救出来,不然的话,我绝对不会善罢甘休!”蔡安说的义愤填膺。他们蔡家并非京都的世家大族,还曾经外放做官,在京都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势力。要想从世家名门的萧家手里将人救出来,简直是难比登天。如今,三公主有需要与他,蔡安自然是不会错过这样大好的机会。“蔡安,本公主定会帮你这个忙,遵从沈芸儿的意愿,由她自己选择自己想要走的路。”三公主柳韶烟故意卖了个官司,绕过蔡安的话,只说遵循沈芸儿的意愿。沈芸儿的意愿可从来都不是从裴家离开,她是要成为裴家的少夫人。至于蔡安,不过是她的一枚可有可无的棋子罢了。既然蔡安蠢的无可救药,被一个女人家耍得团团转,那就不要怪她柳韶烟对他继续利用了。毕竟,这样的蠢人还真的是不多见。三公主糊弄了蔡安,将人送走,心中一直狐疑着许杳杳主动邀约萧熠的事。“仙草,你说这许杳杳到底打着什么样的主意”从前都是萧熠主动邀约的许杳杳,如今,这件事情彻彻底底调换了个儿,变成了许杳杳主动邀约萧熠。“莫非许杳杳是真的对萧熠动了心思,她难道忘了自己本就是要送去匈奴和亲的”柳韶烟这段时间之所以没有针对许杳杳,一是因为皇后和皇帝的告诫,第二则是因为她明确了许杳杳以后是要被送去匈奴和亲的。既然许杳杳最终是要作为一枚棋子替她挡灾,三公主就不妨对其稍微好那么一点!但她能够容忍许杳杳的前提是许杳杳不要痴心妄想不属于她的东西。譬如独属于她的嫡公主的身份尊贵,以及她看上的驸马萧熠。“公主,奴婢觉得安乐公主不一定是真的喜欢萧世子,她许是只想着通过攀附一个人,摆脱自己要嫁去匈奴和亲的命运。”仙草在一旁出谋划策道。“你是说许杳杳不再甘心情愿成为本公主嫁去匈奴和亲的棋子”“有这个可能。”仙草点了点头。“易地而处,如果奴婢是安乐公主,从一个蒋家庶出的野孩子,一跃成为大彦国的公主,在皇宫中被皇上皇后如此宠爱,金尊玉贵的生活,肯定是不愿意自己以后嫁去匈奴那种蛮荒之地的。”“我们大彦国跟匈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安乐公主反悔了,这很正常!”在仙草看来,许杳杳眼下只不过是幡然醒悟了。“本公主可不能让她真的给自己解了套,这匈奴和亲的人选非她莫属!仙草,替本公主梳洗一番,我这就去告诉母后,许杳杳不安分,让母后好好的敲打敲打她!”安乐公主许杳杳尚未有公主府。不是因为皇帝皇后苛待自己的女儿,而是皇帝顾念皇后与女儿分离多年,不愿意剥夺他们母女相处的时间,所以一直未曾将许杳杳迁出凤仪宫。这些放在旁人眼中,都只当帝后是糊弄安乐公主。一个不久后会被派去匈奴和亲的公主,没必要大兴土木替她重新修建公主殿。三公主柳韶烟与众人的想法一致。她本就不喜欢皇后时时刻刻管着自己,所以,对于皇后能够亲近许杳杳放纵她的事情,柳韶烟乐得逍遥自在。柳韶烟装扮好了以后,风风火火带上仙草去了凤仪宫。瞧见屋子内没有许杳杳,柳韶烟堆着笑脸,迎了上去,不慎规矩的对着皇后福了一礼。“儿臣给母后请安。”皇后瞧着半晌不夜的日头,心中嗤笑柳韶烟不懂规矩,面上却不显。“起来吧,仙草之前说你身体不舒服,本宫让你在你的宫殿里好好养着,今儿天气凉了,你怎么倒是跑出来了”柳韶烟没有规矩。对于晨昏定省父母的礼数向来是能躲就躲,常常只让仙草来凤仪宫回禀一句她身体不舒服,人就不来请安了。今天突然来了,十有八九来者不善。“母后,儿臣身子如今好些了,心里想母后的紧,就来了凤仪宫看你,只是在来的路上,儿臣听到了些风言风语,一时拿不定主意,想来问问母后的意思。”“母后,宫里的人说许杳杳起了忤逆的心思……”..7..
第一百十三章 告状的人(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