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去乡(二)(1 / 2)

嫁魔 杨溯 2756 字 9个月前

妖仆扛着酒壶上酒,给龙骨王座上的扶岚也倒了两杯,扶岚望着酒杯发愣,里面漆黑的酒液映着他的脸庞。他想起了小隐的血酒,甜甜的,很好喝。

戚隐不是什么重要人物,没他的座次,背着手在外面溜达,走累了就坐在树上看月亮。一弯细细的月牙,晕晕的白色,像女人秀丽的眉宇。正发着呆,一个倒吊的狐狸脸忽地现在眼前,戚隐差点没吓得掉下去。女萝笑嘻嘻地从上面蹦下来,坐在树梢上晃着修长的腿儿。

“干嘛不去喝酒?”女萝点他的眉心,“怎么,看不起我们南疆的酒?”

“你爷爷的,你还敢来?”戚隐一见她,气不打一处来,“我正要找你!”

自打从巴山回来,这婆娘就蒸发了似的没个踪影。去她的洞府寻,空空如也。问旁的妖姬,也都说没见着。戚隐猜她是怕扶岚找她麻烦,脚底抹油溜了,没想到竟自己送上门来。女萝歪了歪脖儿,“找我做什么?想我啦?是不是想明白了,要嫂嫂帮你破了童子身?”

“叫你的神出来见我,我有事跟他们说。”戚隐道。

“你同我说就好了,你说的话儿,我的神都听得见。”女萝指了指自己妩媚的大眼睛,“他们正从我的眼睛看着你呢。”

“快把我哥的命令撤销。”戚隐道,“从我哥的脑袋里离开。”

女萝轻轻“啊”了一声,疑惑地道:“为什么?你不喜欢呆瓜小郎君?我的神可是挑了很久很久,考虑了不下一百个人选,才选中他送到你的身边。”

“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股怒气冲上心头,戚隐咬着牙道,“这么做很好玩儿么?可怜我没爹没娘,孤苦无依?觉得送一个哥哥给我,可以慰藉我无依无靠的心么?我是冷是热,是死是活,管你们什么事儿!天下的孤儿这么多,你的神是不是吃饱了撑的!”

他这一通火泻出来,女萝讶然半晌没开口。戚隐回过神来,别过脸道:“方才说话重了点,对不住。”

“答案不是很简单么,当然是因为你有白鹿血,其他孤儿没有咯。”女萝耸耸肩道,“天下能容纳妖心的只有你,能承载大神魂灵的也只有你。从你被巫郁离选中开始,我的神就关注你了,弟娃。我的神不随便杀人的,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你保护起来咯。你还记得你七岁那年,姚家老太把你丢在吴塘十里外的市集么?”

“记得。”戚隐道。

“是我把你送回家的啦,”女萝冲他眨眨眼,“你那时候可乖了,还叫我仙女姐姐呢。”

仔细看这婆娘,好像是有那么一丁点儿眼熟。戚隐没说话了,别过脸望密密匝匝的林子和墨黑的远山,月光洒落他颊侧,勾勒出他刀削般的深邃轮廓,女萝看见他眼底霜一样的哀冷和凄清。

“我就这么个命,我都习惯了。”他懊丧地道,“你们放了我哥吧。”

“好啦好啦,的确是可怜你啦。”女萝道,“你不知道,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乌江。你娘天天去江边浣衣,把你给一个老虔婆照顾。你被她关在小屋子里,也不知道你哪来的能耐,自己拖来杌子,站起来扒在窗纱边上。外面每路过一个人,你就大爷大娘地喊。一开始你还小,有点笨笨的,外面要是路过男的,你就喊爹。要是路过女的,你就喊娘。后来你长大了一点儿,才改口。”

戚隐低着头抠了抠树皮,“所以你们选择了我哥?”

“这事儿主要怪我,是我提议的。巫郁离迟早要取你的性命,想来想去,能和他有一争之力的只有呆瓜小郎君了。”女萝道,“但神不能完全控制一个人,弟娃,你也看到了,宗澜就是个例子。神只能影响一个人,所以妖魔内战的时候,呆瓜小郎君还是离开了你。弟娃,你别误会我们,我们很关心你的。那天你被姚家老太扔在市集,一个人蹲在牌坊底下,从晌午蹲到黄昏,从满街的人蹲到只剩下你一个。没人搭理你也没人管你,你渴得嘴唇都干了。我就对我的神说,让我送他回家吧。”

“照这样说,我还得感谢你们?”戚隐面无表情地说。

他不笑的样子严肃极了,眼角眉梢都透着一股疏离的味道。女萝心里有些惴惴,道:“你是不是听那个老怪物说了些什么?那家伙最懂窥探人心,引人干坏事儿了,你可千万别信他。”女萝自暴自弃地道,“算了算了,我跟你说实话吧。低语没法儿撤销,神祇一旦在凡灵耳边低语,这个命令会刻在他脑子里一辈子。像个烙印,除非死,否则永远也消不掉。”

烙印。烙印。

他是他哥心底的烙印,诸天神祇印上去最深的疤。除非扶岚身死,否则他这一辈子都会为戚隐赴汤蹈火,粉身碎骨。戚隐的心一阵阵抽痛,这是什么样的狗屁神明,什么样的狗屁命运?是不是只要他死了,扶岚就可以摆脱低语的枷锁?

戚隐觉得很累,吸了口气,道:“你对老怪了解多少?”

“我知道的也不多,听我的神说过几嘴。听说他出身不明,是当时的大巫祝巫衡的养子。他一开始是神殿历正,掌文书图籍,天下历法,后来当大司空,执掌四方水土功课,最后成为大巫祝。南疆神殿历代巫祝之中,他是唯一一个执鸠羽,跳降神舞,召唤出白鹿大神的人。天殛之战期间,他被放逐,去往南荒大沼,成了祝鸠氏的奴隶。在上古,成为奴隶是一件很惨的事情。奴隶被视为不洁、不贞、不净,一般活牲陪葬什么的,都从奴隶里挑拣。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总之战后神墓建成,他被征召,制成罪徒,封入黄金人俑。”女萝点着下巴道,“这个家伙是个很复杂的人。你说他好吧,他饲养飞廉神蛊,孤身屠灭巴山神殿,残忍至极。你说他坏吧……”

“怎么?”

“常州孟家,你应当知道吧?自从他离开神墓,就一直四处活动,神大部分时间都捕捉不到他的行踪,直到三十多年前,他出现在常州府的灾民里,被孟家夫妻收养。那十七年里,他几乎什么都没干,每天读书练琴,侍弄草药,过普通人的日子。我们一开始猜测他酝酿着什么大动作,但什么都没有发生。直到孟家夫妻死后,他被赶出家门。”

“这事儿我知道,他杀了孟怀善父子。”戚隐道。

“你知道的不全,弟娃。”女萝说,“孟怀善那时候其实已经快死了,他股生坏疽,恶臭流脓,整条腿都废了。老怪登门,说可以帮他治病。只要把飞廉神蛊种进他儿子的脖颈子里,割他儿子的肉吃,他的病就能好。”

“他这么干了?”

“没错,他真这么干了。老怪没有杀他们,是他们自己杀了自己。”女萝眨眨眼,“更让我们惊讶的,是老怪娶了一个姑娘。”

戚隐一愣,“娶了个姑娘?”

“也不算娶吧。”女萝撑着下巴思考,“那女子名唤夏芙蕖,是他养母的使女。孟怀善霸占孟家,也霸占了这个女人。她被折磨得遍体鳞伤的时候,逃出了孟府,找到了正在养蛾子的老怪。她临死前,许了两个心愿。第一个是向孟怀善复仇,第二个是嫁给孟清和。”

女萝记得那一天,漫天纷飞的细雪,地上蜿蜒着女人鲜艳的血迹。单薄的女人睁着无神的眼睛,躺在雪堆中,像一朵残破凋零的菡萏。巫郁离低着温煦的眉目,那样专注温柔的模样,谁见了都会忍不住陷进他眼里的柔情里,即便是假的,即便是飞蛾扑火。

“真是可怜的孩子,”巫郁离叹息着阖上她的双目,“原本想抛掉孟家养子这个身份,既然如此,便让他再活得久一点吧。毕竟……是一段不错的回忆。”

他撑起一把伞,斜放在女人身侧,为她遮住纷扬的雪花。尔后直起身,紫萤蝶在他身边上下扑飞,他披着黑色大氅的身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茫茫风雪里。

原来孟清和那个死去的妻子,是他养母的使女。戚隐默默地想,他保留孟清和的身份,是为了完成她做他妻子的心愿。难怪,若说白鹿是他口中的妻子未免有些牵强,毕竟白鹿那么矮的个子,才到正常人的半截儿,一看就知道是小孩儿。那位被医断腿的师兄再眼瘸,也不会辨不出孩子和女人的差别。

“我好像说得太多了,弟娃,我发现你对老怪这个家伙没有什么厌恶,也没有什么恨意。”女萝歪着头审视他。

的确是这样,戚隐低着头想,大概是因为那个家伙身上彻骨的悲伤,他总觉得巫郁离也是一个很可怜的人。

“喂,你不会自己傻乎乎地赶上去把肉身给他吧?”女萝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