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不玩尬的了(2 / 2)

高,好像有北方血统,但肯定是本地人,

一双有些暗淡的蓝色眼睛,黑色头发,留着胡子。

身型硬朗,常常泡的发白。

他的经历比现队长莱文要透明的多,看起来也‘传奇’得有趣。

在他还是青年时,是一个廷根仅有的一个码头上的工头。

他爱上了一个女孩,然后一个贵族……好吧,狗血味都上来了,不要再赘述了。

在女孩与贵公子幽会时,兰斯对他用枪威胁,拿军刺刺瞎了他的双眼

他冷静的向女孩致歉,把之前准备好的割下的右脚小脚指(这源于一个码头间的传说)递给她。

说,“两清了!负心的女人!”

跳河逃走了。

特别鸣谢机械专家为枪械改良做出的贡献,

兰斯在河里杀死了一只水怪,并吃了它的肉,成为一个‘里世界’人

一个‘海眷者’。

他顺着河来到沿海地区,改名叫兰斯,做了商船的水手,一直到做到大副。

以‘海眷者’自居,又因潜水厉害被叫做深潜者。

后来还有了自己的圈子,成为了‘暴怒之民’。

一晃十年,了无声息。

直到他遇见了一个老值夜者。

然后巴拉巴拉……

什么45°角望天,一直未娶,助人为乐之类……

几番周转,

他摆脱了身份的困扰,成为了廷根的一名值夜者。

值得一提的是,某位不透露姓名但是约翰知道的值夜者曾考察过真实性,

得知确实在二十多年前有一个叫兰德·拉普的码头工人情杀了一个贵族青年

兰斯,兰德·拉普,深潜者……

槽点太多,约翰一下不知该怎么吐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