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约翰讲述他的朋友杰克(1 / 2)

那是1665年,是我入学白塔的第二年,也是最后一年。

我已打定主意,退学,也就是成为值夜者,除此之外便什么也不去想。

回想起来,大概是(离那个,正式‘辍学’的时刻)三个月,或者半年(我对那一段时间毫无什么可说的(回忆时也对此十分羞愧),自然也没什么印象)前,我从一个无须注意的什么人群的闲聊、传说的内容里无意间知晓了杰克·加西亚,一个落魄贵族,颇受一位别家的什么隆金·加西亚公爵的赏识;也(都)是我的学长。

作为一个特招生(我了解不多),杰克是一个‘勇敢、有活力到固执的人’。

如果(据传言)此人与人交恶,约莫理所当然是要单对单捉对儿决斗的,若是决斗,有理所当然是要用阔剑的,不过其人手枪要打的更好,也不知这一冷一热的是怎么说出‘更好’来的……不过也就是提一嘴儿;他却并不是个形式主义者,甚至十分随便,尤其是我与他熟识后。

起初是饭堂里听个乐呵,正愁饭菜没味道……呵,想来也奇巧,我想往前凑些,便往其他地方一瞟,竟突然见着他本尊了。

惨白而硬朗的脸,罕见的灰色校服,手上套着两个方格子袖筒。

正如一切概以被习惯的饭堂摆设一样,长方桌子,圆方凳子,对着吃,和有帕金森的手抖阿姨……

他,一个人,就在我的斜对面,撑着桌子做出倾听的样子。

我看着他了,一定是杰克,杰克·加西亚啊,吃完了已经却滞留在这里,摆出一副无所畏惧的姿态,毫无生气的眼睛;如果不是他,又还有谁呢?巧啊!有趣!

我莫名产生了一种类似于的钦佩,这是由于突如其来的巧合而感到的;对接下来是否还有什么而升起的‘必然要结交一番’的念头,除此之外便什么也不去想了。

我便按捺不住,直接端起盘子坐在他的正前。邻桌窸窣的讨论当然还清晰。我于是什么也不说。

“…猎场……百发百中……伤……”

铛儿~我一敲勺子。

杰克依旧僵在哪里,恰如猛虎卧荒丘,一动不动是王八(我此时脸上的表情流露的意思大概就是如此了)。

叩,

就当是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