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你不要血口喷人(1 / 1)

李白芳显然很满意自己的操作,看着眼前乱七八糟的景象,她心里的怒气似乎才终于消了一些。她得意洋洋的站在大门口处,趾高气昂的望着不远处的楼梯口,说道:“怎么躲起来了刚刚不是还趾高气昂的吗既然对我毫不畏惧,又何必躲到楼梯上去呢”叶长风的脸色一沉,二话不说就要冲下去阻止那些打砸的人。李叶子却眼疾手快的拉住了他,神情慌张的冲他摇了摇头。他心中不悦,“他们就快把整家酒楼给砸了,我必须去阻止他们!”李叶子紧紧拉着他,“你便是真能阻止又如何这里到处都是他们的人!”叶长风咬了咬牙,却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一楼的东西全部被砸。李白芳的神情高高在上,“我的好妹妹,你身边的小乞丐好像不太明白权势代表着什么啊这里是京城,天子脚下,只当是权势为重,拥有一切都不如有权有势,你们以为散播关于我的谣言就可以彻底毁了我吗呵,你们最多只能害我回去被父亲母亲责骂几句,但付出的代价绝对是你们的生命!”顿了顿,她又得意洋洋的接着道:“方才你们那般高傲,不过是仗着我没带几个人出门,眼下见我带了这么多人,还不是怂了”李叶子皱紧了眉头,脸色说不出有多么难看。叶长风握紧了双拳,心里早已怒不可遏。一楼的桌椅已经全部被砸,李白芳得意洋洋的看着他们,接着又说:“呵呵,不必如此害怕,不想死的话,你俩现在就可以滚到我的面前,给我下跪磕头,或者跪到大街上去,告诉来来往往的百姓,你们刚刚都是在污蔑我,然后再告诉全城百姓,你们是偷了我的银子才买下了这么大一座酒楼,亦是……”“顺天府真是好大的派头,一位女眷,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带领这么多人前来打砸一家酒楼,还敢道天子脚下,你的眼中,可还有天子”不等李白芳把话说完,楼梯上方就忽然传来了一个男子阴沉沉的声音。只见左与跟在白泉的身后,一边往下走,一边阴沉沉的看着眼前的众人说道:“现在收手的话,你们还能捡回一条小命,如若继续动手,后果自行负责!”狂傲的声音顿时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眼看着两位气场强大的男子缓缓下楼,叶长风与李叶子默默的退到了楼梯边缘,本想说什么,可感受着两人强大的气场,终究一句话也没有说出口……这两个人是谁众人心有疑惑,可那俩人戴着面具,谁也认不出来……李白芳抬了抬手,还在打砸的众人立马就停下了动作,但依旧是凶神恶煞的模样。李白芳更是趾高气昂的说:“你们是什么东西也敢对我指手画脚”左与冷冷说道:“我们的身份你还不配知道,识相的就立马滚出去,否则……”“否则什么难不成你们还敢杀了我吗看清楚一点,本小姐是顺天府的人!顺天府做事,轮得到你来指手画脚吗再说了,他们偷了本小姐的东西,本小姐带人来捉拿他们是为理所应当,谁敢阻拦”李白芳丝毫不惧,一边说着,一边还道:“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偷东西,不至于被我如此打骂,那他们身为我的妹妹和妹夫,我处理他们,也就是处理家事,依旧轮不到外人来插手吧难不成我们顺天府的人,就没有资格处理家事了我这也不算是借着顺天府的名耀武扬威吧”“你这疯女人,嘴巴可真厉害,一下子拿顺天府压人,一下子又说是你的家事,你都要杀我们了,谁还跟你是家人啊你就继续放你的狗屁吧,看看谁会相信你!”叶长风忍不住破口大骂。李白芳大怒,“好你个臭乞丐,死到临头还敢……”“住口!”左与怒斥,随后缓缓取下了脸上的面具,一字一句的说道:“官家之女,个个温柔贤惠,知书达理,怎么顺天府却教出了你这么个嚣张跋扈的疯女人”李白芳正欲怒怼回去,却又忽然觉得他似乎有些眼熟。还没有反应过来,左与又已经冷冰冰的说道:“正常嫡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生怕一点风吹草动就毁了自己的名誉,你倒是好,带着满大街的人,对自己的妹妹喊打喊杀,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嚣张跋扈,难怪全京城的人都说顺天府的嫡女又丑又事多!”说话间,好几个黑衣人也从楼上跑了下来,很快就将白泉与左与护到了身后。李白芳好似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劲,“你,你们是谁”左与蹙了蹙眉,“你若是现在滚,还能留你一条活路。”李白芳怒道:“就算你们也是有身份的人,那也不能仗势欺人!我确实只是一个弱女子,也确实不应该抛头露面,可他们偷了我的银两,开了这么大一家酒楼,还到处污蔑我坏我的名声,偏偏他们还是我的家人,那这就是我的家事,我处理一点家事怎么了这年头家事都不允许在外面处理了吗”“谁偷你钱了你不要血口喷人!”叶长风气的就差上前打她一顿了。她却一脸高傲的说:“你们要是没偷我钱,哪里能开这么大一家酒楼一个小小庶女,从小到大拿多少银两都是严格控制,就算真的藏了点私房钱,那么最多买下一小栋宅院,怎么可能买得下这么大一家酒楼”“至于你和你那个所谓的姐姐,两个破乞丐,浑身上下破破烂烂,粗衣麻布都往身上披,更不可能有什么存钱吧小偷就是小偷,偷了我的东西还不承认,还反咬一口,败我名声,这件事情即便是闹到了父亲那里,你们两个也是死不足惜!”叶长风被气的脸都红了。李叶子更是气得语无伦次,可除了不停摇头,就只能不停的说自己没有。眼看李白芳一直不走,白泉明显也没了耐心,便也缓缓取下了脸上的面具。“依你所说,本王竟是小偷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