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风注意到了这一点,出声问道:“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吃饭啊?怎么越走越偏?”
“哦,郊区那边有个农家乐,那地方做的菜特别好吃,想着带林兄去尝尝。”
“那快点吧,我赶时间。”
“行。”
郑浩透过车子里的后照镜瞥了林天风一眼,嘴角勾起一抹残忍的笑容。
都他妈死到临头了,还想着吃饭?
这傻逼心可真够大的啊?
林天风望着窗外的景色也同样挤出一个冷笑。
他早就看出来这小子肯定那安啥好心,之所以决定跟着他来,就是想看看他究竟能耍出什么鬼把戏。
正好这几日自己都快闲掉渣了,陪他玩儿玩儿也未尝不可。
二十分钟的路程,郑浩终于将车子开到了一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这也正是他跟电话另一头的那个人,提前商量好的地方。
没有杂人,方便动手。
此时的郑浩心中无比振奋,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林天风这个狗杂种,待会儿被砍掉双腿的惨样了!
那场面,肯定老爽了!
又行驶了一段距离后,总算是到了目的地。
“曹尼玛的!给老子下车!”
郑浩当场原形毕露,面目狰狞的朝着坐在后面的林天风吼道。
狐狸尾巴终于漏出来了!
林天风伸了个懒腰,索性就打开车门走了出来。
霎时间,周围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十几个手持钢管、砍刀的小青年,将林天风团团围住。
染着头发,带有纹身。
从相貌上不难看出,是一群不入流的小混混罢了。
领头的,是个长相还算俊俏的青年,身后披着一件黑色貂皮大衣,脖子上戴着一根很粗的金链子,一身的痞子气,走路的姿势更为嚣张。
此人名叫董洁,在这东山市也算个小有名气的混混头子。
“郑公子,你说的就是这小子啊?”
董洁嘴里叼着一根烟,不屑的打量着林天风那瘦弱的体格,笑问道。
“对!就是这小子,我在给你加二十万,买他一双手臂!”郑浩盯着林天风眯了眯眼睛,咬牙切齿的说道。
“哈哈哈,郑公子出手果然够大气!放心吧,这事儿我指定给你办妥!”
董洁拍了拍胸脯,当即笑的合不拢嘴,这钱也太他妈好赚了吧?
“狗杂种!你他妈不是挺牛逼吗?啊?你继续狂啊?怎么,现在知道害怕了,吓得不敢说话啦?”
“你现在要是跪在地上给爷磕几个响头,说不准爷高兴了,兴许待会儿还能少废你一条胳膊。”
“哈哈哈哈………”
周围的一些小混混,忍不住跟着他一起发出了阵阵嘲笑。
林天风脸上丝毫不显畏惧之色,身形稳健的站在原地,有那么一种不怒自威的庄严感。
“我还是想问你那个问题。”
“活着不好吗?”林天风冷笑道。
“你说说你,都他妈死到临头了,咋还这么装逼呢?”
郑浩气的都想笑了。
这傻逼不会脑子有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