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作者:[美] 迈克·雷斯尼克(1 / 2)

戚林译

金银搭档,那就是我们俩!从美国国旗上只有48颗星①的时候起,我们俩就是好朋友了。我们俩比老婆和两个孩子(都是他的)都活得命长,我们俩的友谊超过了四分之三个世纪(准确来讲,是78年),我们俩在“赫克托·迈克福森”退休老人之家一起生活了……嗯,自从我们俩再也无法生活自理的时候,就住在一起了。

【①48颗星:1912年至1959年,美国只有48个州,国旗上有48颗星,后阿拉斯加与夏威夷加入美国,现今的美国国旗上共有50颗星。】

他叫莫瑞·金,我是内特·银,我们俩是78年前认识的。我们一直住在芝加哥,小时候这个城市的治安还很不错,父母允许我们自己搭环线地铁去中环商业区玩。

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去帕尔默酒店玩,它是芝加哥城最豪华的酒店。在酒店一楼和夹层楼有各种各样的商店,销售各种令人目眩神迷的玩意儿:在黑暗中发光的钟表啦,会自动演奏的钢琴啦,从君士坦丁堡、香港和曼谷进口的服装与珠宝啦。

所有商店里最令人痴迷的是夹层楼上的一家魔术商店,叫做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它拥有世上所有的魔术道具,至少在我看来如此。店里有各种各样的魔术盒,将东西放到盒子里,它们就会在你眼皮底下消失不见。还有空的魔术帽子,突然之间里面就变出兔子、鲜花或者彩带来。还有一个真实大小的断头台,铡刀会飞快掉下来,奇迹般地错过阿里斯泰·巴菲尔的脖子。还有纸牌戏法和绳子戏法道具,以及能在空中飞来飞去的魔术杖。店里还有一只表盘是美十女脸的钟表,只有你不注意它的时候,它才会微笑着跟你说话。

所有这一切最奇妙的就属魔法表演。当然,阿里斯泰·巴菲尔不肯免费表演——除非你答应买一个魔术道具,他就会花上半小时,给你表演所有的新戏法。

我本以为只有魔术师才会经常拜访,可是来这儿的顾客一点也不像在舞台上看到的那些魔术师。其实,我小时候从没在剧院里看过魔术表演,可我看过所有的演出海报,我知道魔术师们都长得瘦瘦高高的,穿燕尾服、打小白领结,看上去特别帅,而且还总有衣着暴露的女人协助他们完成魔术,她们让我渴望自己能快点长大。他们中有一个人看起来像是某部电十影中成功逃脱法律制裁的角色,另外一个人则全身都包裹在真丝与绸缎的衣服里,还戴着穆斯林式的头巾,头巾正中镶嵌一块熠熠生辉的宝石。还有女士们,戴着优雅礼帽和面纱,化着异国情调的妆容,戴黑手套。有一天我进门时,正好碰见阿里斯泰·巴菲尔和一位准备离开的女士挥手告别。他说了一句话,不是用英语说的,而是冲着狐皮披肩上的狐狸脑袋说的,我敢发誓,狐狸抬头看了看他,还冲他挤了挤眼睛。

我老是觉得奇怪,为什么别的孩子没发现那个几乎免费的魔术表演呢——接着,我就遇见了莫瑞。

“哈!年轻的银先生!”那个星期六上午,我刚一进门,阿里斯泰·巴菲尔就欢呼起来,“这儿还有一位先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一下。”

我本来希望认识一位半十裸十的魔术师女助手,可结果却是一个男孩子:黑头发,瘦得皮包骨,比我矮许多。

当阿里斯泰·巴菲尔开始表演科林斯绳子戏法和老鼠消失戏法时,我们很快就对彼此失去兴趣了。我们离开商店后停下来买了一瓶汽水,然后聊了会儿天,结果发现除了他是白色短袜队的球迷,而我支持芝加哥小熊队外,我们两人的各种十爱十好都是相同的。接着我们聊了好几个小时,最后约好四周后在奇迹商店里碰面。

接下来的两年里,我们每个月都见一次面。我们俩成了密不可分的死十十党十十好友。我们在同一个球队踢球,读同一本小说,迷恋同一个姑十娘十,虽然我们不再每个月去一次奇迹商店,可我们还是每年去一次,纪念我们的相遇。

二战爆发了,那时我们俩正好高中毕业。我们在同一天应征入伍,可我被发配到欧洲战场,莫瑞则在接下来的三年半都待在太平洋战场上。退伍之后,我们决定合伙做生意。

某一天,等我们转身回望往昔时,我们已经是一对92岁高龄的老鳏夫了,靠社会保险金过日子。莫瑞的关节炎越来越严重,有时好几天都无法下十床十,有时一连几天痛得无法走路。我呢,则是一身的十毛十病——因为肺癌切掉一半的肺,还有前十列十腺炎,身上装了一个人造屁十股,还有其他一些十毛十病,虽然都不致命,可是积在一起就挺麻烦的。我们选择“赫克托·迈克福森”老人之家,是因为他们有一间带两张十床十的小公寓,我们两个人还可以做伴。

我们常常谈论昔日时光,而每一次谈论的焦点都会回到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上。

“多么神奇的地方啊!”莫瑞说,“我相信他真的能创造魔法奇迹。”

“哦,得了吧,莫瑞。”我说,“他不过是个卖魔术道具的。”

“他从不夸耀自己,”莫瑞顽固地说,“可是他能把鹦鹉变没了,或者把鹦鹉变成鸟蛋,在我11岁大的时候,那就是魔法。”

“他不是真正的魔法师。”我说。

“对你我来说,他足够称得上是魔法师了。”莫瑞说,“我们过去总是去找他,不是吗?”

莫瑞就是那样的人,一旦他开始某个话题,就会谈论不休。

“歇会吧,”我暴躁地说,“他可能半个世纪前就死了。”

“那又怎样?他就是我们俩认识彼此的原因。”

“没错,如果不是有我们这对金银搭档,华尔街可能也要倒闭了。”

“你这是怎么了?”他说,“你过去可不是这样的。”

“我过去还不需要吸氧呢,”我抱怨说,“我过去也不需要每小时跑一趟厕所,我过去走路不需要拐杖,我过去不会做我现在做的事情。”

“你在闹情绪。”他嘟哝一声,“你是一个坏脾气的老头子。”

“那你就年轻了?”我说,“我似乎记得你的生日蛋糕上插着90根蜡烛呢,几乎把这里都给烧着了。”

“别闹了,内特。”他说,“那段时光可是我们俩的黄金年代啊。”

“我的黄金年代在25年前——从那以后,我就开始被病痛折磨。”

“你以为你是唯一变老的人吗?”他质问道,“有一个月,我甚至都无法从轮椅里站起来,爬到我那张该死的十床十上去——可我不会坐在那里白白等死!”

于是,我只好忍受他每天例行的长篇大论,说什么我们在生命盛典之上不能只做观众,我们应该是参与者和享受者。而且和平时一样,我努力不要对他的奇怪想法以及他的轮椅、我的金属屁十股、输氧瓶等等这些参与到演说中的东西笑出声来。

过了一会儿,他平静下来,“抱歉我刚才发脾气了。”这不是他的错,关节炎把他折磨得够呛,他时不时地就要发泄一下。

“没事。”我说,“如果当初我知道将来会带着屁十股上的疼痛过日子的话,很久之前,我就该叫阿里斯泰·巴菲尔把我变成一只角蟾蜍了。”

“不知道他现在是否还健在?”

“得了吧,莫瑞。那时候他就不年轻了,他活着的话可能有130岁了吧?”

“我知道。”他说,“可是,我想知道商店是不是还在那里。”

“在78年之后?”我问。

“内特,我就要在这栋该死的房子里度过一生的最后时光了,我想最后再出一次门。”

“那就出去啊。”

“而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去看一眼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

“我倒宁愿去看贝比·鲁斯②对芝加哥小熊队的全垒打决战。”我嘲讽说,“我们两个注定都会失望的。”

【②贝比·鲁斯(1895-1948),美国棒球巨星,在22年大联盟生涯中十共击出714支全垒打,这个纪录直到1974年才被打破。】

“贝比·鲁斯早就入土了,或许那家商店现在还在营业呢,或许他的子女或者孙子女正在经营商店呢。你的冒险十精十神跑哪里去了?”

“我可是一个92岁的老头子,只剩下一半肺和一边屁十股了。”我回嘴说,“光早晨起十床十就是足够冒险的事情了。”

“嗯,我一定要去。”他说,“如果我再多等一个星期,也许我就没法从这该死的轮椅里站起来,我明天一早就要去。”

“就为了找一家可能60年前就关门的商店吗,”我说,“你找不到的,莫瑞。”

“如果我去找的话,也许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商店就会出现在我找的地方。”

这时,护十士们进来为我们检查身十体,等他们离开之后,我们看电视播放的摔跤比赛。过了一会儿我就上十床十睡觉去了。

等我睡醒之后,我以为莫瑞已经忘记到市中心去寻找魔术商店的愚蠢计划了,但他已经刮好脸,穿好衣服,看见我醒了,就把轮椅移到我十床十边。

“伙计,我拿你几片止痛药行吧?”

“行,当然可以,我们最好把整瓶药都带上。”

“我们?”他重复一次。

“你不会以为我会让你独自一人跑出去吧?”

“我就怕你会。”他承认说。

“如果我不跟着你的话,我还算什么朋友啊?”

“一肚子不痛快的朋友。”

“我不高兴,只是因为我不知道那里到底还剩下什么,”我说,“也许是时候让我们俩看上最后一眼了。”

“谢谢你,内特。”

“也许我们应该现在溜出去。”

他点头同意,吞了几片止痛药,然后从轮椅里站起来。

“给你。”我说着,把手里的拐杖递给他,然后到我的衣柜里找出另外一根拐杖,“我们沿着后楼梯下去到外面的小巷。他们全都在房子前面忙活呢。”

接着,我们就按照计划进行。

“该死的,从这里出发的地铁站在哪儿啊?”我们刚成功走到街角,莫瑞就问。

“我不知道。”我坦白说。

“那我们该怎么办?”莫瑞问,“我可不想回去,不想只走了半条街就放弃。”

我掏出瘪瘪的旧皮夹,“我们还能跑出来旅行多少次啊,省钱干什么?”

他笑着拦下一部出租车。我们费了好几分钟才钻进车里,然后告诉司机去帕尔默酒店。

“帕尔默酒店肯定还存在,”莫瑞说,“否则司机就会问我们到底是去什么鬼地方了。”

“嗯,分析得有道理。”我赞同说。

“即使它不存在了,它也是我们这对金银搭档最初相遇和成为一生知己的地方。”他说,“在我们走到生命尽头之前,再看一眼我们的友谊开始之地又有什么错?”

“嘿,如果你昨天晚上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们也就不会吵架了。”

“得了吧,内特。”他说,“我们俩总是吵架的,”他突然笑起来,“也许那就是我们俩友谊维持那么久的真正原因。我们两个都不肯让对方占上风。”

我没答话,可我感觉他说的没错。

十交十通开始变得拥挤,我们的车缓缓行进,最后,我们终于来到帕尔默酒店的大门口。我们俩跌跌撞撞走进酒店。

“并没改变太多。”我评论道。

“看那些镀金,”莫瑞说,“它们就和78年前一样金光闪闪的。”

“知道吗,”我说,“我发誓自己还记得那张大皮椅子呢。”

“我也是。”他说,“我开始兴奋起来了,也许商店还在那儿呢。”

“只有一个方法可以查明事实。”我说着,指指电动扶梯。

我们一直等到没有人再用电梯——即使在情况比较好的日子里,我们的腿脚也不那么敏捷或稳定——然后搭电梯到夹层楼。

我们走过一长串的商店,大多是卖珠宝首饰和女装的店,最后来到那家店门前——可是,它不再是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了。橱窗里展示着20双女鞋。

“需要帮忙吗?”一位穿着时髦的年轻女售货员问我们。

“不,谢谢。”我说。

“如果你们想找礼服店的话,楼下大厅里有一家。”

“礼服店?”莫瑞问。

“本来是开在这里的,六年前搬走了。”

“如果知道这里原本有什么商店的话,你肯定大吃一惊。”莫瑞伤感地说,然后转身看我,“我们走吧。”

“你还好吧?”我们快走到扶手电梯时,我问他。

“我没事。”他说,“我是一个愚蠢的老头子。至少,我现在确定它不存在了。”

“太糟了。”我说,“我本来可以再欣赏半小时的魔术表演。”

我们搭电梯到酒店大厅,就在这时,莫瑞的病痛发作了,他必须坐下来休息。他自然选择坐在那张大皮椅子上,那意味着我要把他从椅子里拽起来。

他吞了几片止痛药,然后露出痛苦的表情,要我拉他一把。我已经艰难喘十息着开始吸氧了,所以只好请一位白发的警卫来帮忙。

“需要我帮你们指路吗?”警卫问。

“恐怕用不上。”我说,“我们俩来这里寻找一家可能50或60年前就关了门的商店。”

“都是我的错。”莫瑞说。

“你们在找什么?”

“这家店恐怕在你出生前就存在了。”我说。

“它一定是一家意义特殊的商店,所以你们两位过了那么多年还会回来找它。”警卫说。

“没错。”莫瑞说,“是一家小魔术店,我们俩就是在那儿认识的。”

“店老板的名字很古怪?”警卫问。

“阿里斯泰·巴菲尔。”莫瑞说。

“就是那个名字。”

“你听说过?”莫瑞急切地问。

“它还在营业?”我不可置信地问。

“是啊。它搬了几次家。我上次听说它开在环线商业区州立大街的南边,就在我年轻时常去看滑稽戏表演的地方。”

“你确定那是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商店?”莫瑞追问。

“没人会忘记那种怪名字的。”

“太谢谢了!”莫瑞说着,摇晃着警卫的手,“你不知道这个消息对我们来说有多重要。”

“祝你开心。”警卫说,“我也常常会去寻找童年时代的记忆。”

我们蹒跚着走出大门,接着,莫瑞不得不停下来,抓住灯柱保持身十体平衡。

“内特,”他说,“我本来不想问的,不过你带的钱够不够再搭一次出租车?”

“我的钱还够,你的腿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坦白说。

我挥手招下一辆黄色出租车,载着我们沿着街道慢慢前行。一路上,莫瑞都几乎把鼻子贴在右手边的车窗上往外看。

“该死的,内特!”我们经过滑稽戏院过去所在的街道时,他抱怨地嘟哝道,“它不在这儿!那个老混蛋骗我们!”

“司机,停在这里。”我说。(其实,我是大声吼出来的。)

一个急刹车,莫瑞几乎整个人都撞进前座的椅背里。“到底出什么事了?”他嘟囔着问。

“你看错方向了。”我解释说——因为在街道的另外一侧,正是阿里斯泰·巴菲尔的奇迹商店。

“我真蠢透了!”莫瑞说着,痛苦地从出租车里爬出去,而我则付钱给司机,“其实,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它真的还会存在!”

出租车开走了,很高兴甩掉两个疯疯癫癫的老头子。我们蹒跚着穿过街道,两个人都重重地靠在拐杖上。橱窗里没摆放多少东西——只有几个儿童用的魔术道具,还有魔术大师霍迪尼、十邓十宁杰与布莱克史东的海报。

我转身打量莫瑞,他的眼睛睁得又大又明亮,就好像发现糖果店的孩子一样。

“你打算整天都站在这里吗?”我问,“我们还等什么啊?”

他微笑着打开店门,和我肩并肩一起走进奇迹商店。

站在柜台后面的人背对着我们。“请随便看,先生们。”他打招呼说,“我马上就过来。”

这家店比帕尔默酒店里的店面要小,可摆满同样的魔术道具、同样的魔术盒、同样的魔杖。我感觉自己又回到了十几岁,还注意到莫瑞的关节炎几乎消失了。

这时,店老板转过身来,我心不在焉看了一眼,顿时吃了一惊。他长得和阿里斯泰·巴菲尔一模一样,甚至连他鼻子尖上的那颗小痦子都长得丝毫不差。他肯定是他的孙子或者曾孙。

“哈!”他说,“金先生与银先生,欢迎回来!抱歉我要说一句,时间对你们可不如你们希望的那样仁慈。”

“你认识我们?”莫瑞问。

“当然!你是莫瑞·金,而你——”他转向我——“是内特·银。真高兴再次看见你们。你们都长大了,我说得对吧?”

“我们成了好朋友。”莫瑞说。

“金银搭档,当然如此。”

“你多老了?”我皱眉问他。

“和我的舌头一样老,比我的牙齿要老一点。”

“你怎么可能还活着,而且看上去和78年前的样子一模一样?”

“我想我应该说是良好的饮食十习十惯和洁净的生活模十式,可实际上我喜欢美食,十抽十很多土耳其香烟,还讨厌做运动。”

“你没用魔术把自己变年轻,是吧?”莫瑞笑嘻嘻地问。

“你可负担不起。”巴菲尔说。

“好啦,”我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已经告诉过你。”

“我知道你告诉过我什么,而那不过是十胡十说八道。”我说,“没人能活到那么老的。”

他盯着我看,并不是生气,也不是被人冒犯的样子,只是冷冷地看着我,就仿佛在观察一只虫子。我本想用怒目而视来回应他,可不知为什么,我无法迎视他的凝视目光。

“得了吧,内特。”莫瑞劝解说,“他就是同一个人。我还记得他的样子,就和昨天一样。”

“真的?”我说,“那好,可是他不应该看起来和昨天一模一样的。”

“我看到你口袋里有钱包,银先生。”巴菲尔说。他似乎很开心——不像是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而是因为他把我弄得很不舒服自在,“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你口袋里还有别的东西。你还记得是什么东西吗?”

“当然,”我撒谎说,“你认为是什么呢?”

“是一本内容粗俗的平装书。”他说。

听起来似乎对上号了。

“还有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呢?”他接着问。

“我怎么会知道呢?”我暴躁地说,因为我已经知道他准备告诉我的答案是什么,那意味着他真的就是阿里斯泰·巴菲尔本人。

“是一块银河牌糖果。”巴菲尔说,“那天天气很暖和,当时我就告诉你,说你必须要在吃掉糖果和玩戏法之间做出选择,你不能两者同时去做,因为巧克力糖太黏了,会黏在你手指上,然后蹭在道具上面。”

我瞪着他看了一分钟,“见鬼,我还记得那件事。”

“你还待在这儿。”莫瑞有些狂十热地说。

“这家商店就是我的生命。”他回答说,“事实上,是好几家商店。”他看看莫瑞,脸色突然变得紧张不安起来,“我想你最好坐下来,金先生,在你意外跌倒之前。”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拉出一把椅子,递给莫瑞。

“谢谢,巴菲尔先生。”莫瑞说着,几乎是跌坐进椅子里。

“请叫我阿里斯泰。老朋友之间不需要拘泥礼节。自从你们两人在奇迹商店相遇之后,已经过了多少年?”

我还在试图找出他的漏洞在哪里,找出他是如何伪装成大概有130岁高龄的,可惜我无法证明。这时,莫瑞的声音响起来。

“78年。”他说。

“弹指一瞬间啊!”巴菲尔说,“我本来还赌誓不会超过74年或75年呢。”

我分辨不出他是努力装着觉得有趣,还是他真的觉得有趣。

“今天我给你们两位表演什么好呢?”

“我不知道。”我说,“老实说,我们并不真的指望发现你还在做生意。”或者说还活着,“你有什么样的魔术?”

“什么样的都有。”他说。

我发现一个侧面带镜子的魔术盒,就是那种看起来就会在你眼前神秘消失的盒子。“这个怎么样?”我指着那个盒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