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有什么考虑的?
我同意!
一万金币啊,以前可是想都不敢想。这足够我在御西城花天酒地,美滋滋地过个两三年了吧。这期间什么都不用考虑,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样的生活谁不喜欢啊。
说实话,阿拜乐他们出示的那份账目,我基本上一个字都不相信。
这戏演给白凰看看也就算了,有的东西演得再好也成不了真的。
多的不说,要是王族真的已经这么不堪一击,灵武领主早就带着她的八万铁骑南下了吧?又何苦这么多年困守在冻死个人的北边。
王都的情况不容乐观,这些寄生虫正在疯狂地吸食着国家的血液,把所有的资源都吞入自己的肚子里。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王族和朝廷要是打定主意救这三十万人,这笔钱是绝对拿得出来的。
我没戳破这个谎言,戳破有什么意思呢?
塔姆罗斯说的很对,美酒比白开水好喝多了。帮着乌米搞倒了塔姆罗斯,对我有什么好处吗?啥都没有的。而塔姆罗斯这边肯实实在在地拿出一万枚金币,这固然是小人之交,但我本来也不是什么君子啊。
我眯起眼睛,有些犹豫不决,于是说道:
“我考虑一下。劳烦问问府上的洗手间在哪,喝了这么多茶,先去上个厕所。”
塔姆罗斯笑着叫来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让他领着我过去。
塔姆罗斯的府邸确实很大,厕所离的还挺远的。管家一路领着我过去,我一路上也在考虑这件事,权衡到底要支持哪一边。我估计塔姆罗斯今天找我,是因为在他看来我远远比白凰好说服,只要能搞定我,事情就基本成了一半。
而事实上,我也确实在犹豫。归根结底,这件事我虽然参与其中,但与其中任何一方都没有什么交集,跟乌米不认识,跟塔姆罗斯他们也不认识。站在中立的角度,确实偏向塔姆罗斯可以带来更多的利益,那何乐而不为呢?
一边低头走着,忽然间耳畔传来一个疯疯癫癫的女声:
“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我朝那边看去,只见一个女人抱着一棵树在哭。她一身布裙,披头散发。身边有一个打翻了的木盆,一些洗好的衣物都散落在地上,染上了灰尘。
很快就有几个同样抱着洗好的衣物的侍女跑过来,其中一个皱着眉道:
“又犯病了。这个月都多少次了,大过年的,真不让人省心。”
剩下几个侍女叽叽喳喳地讨论着:
“是啊是啊,要去跟老爷说吗?”
“老爷不是在招待贵客吗,现在去多半是要受责骂的。”
“先把她拖回去吧,堵着嘴,关几天小黑屋就好了,以前不也都这么做的吗。听我的,准没错儿。”
最先说话的侍女说道:
“压住她的手,快快快。”
我看见几个侍女冲上去想制住那个疯女人,但疯女人的力气很大,指甲深深地抠在树皮里,不肯跟她们离开,其他侍女们就对她推推搡搡的。疯女人十指鲜血,其他的侍女也累个半死,其中一个侍女一边喘息着,一边抬起手,一巴掌扇在她的脸上,呵斥道:
“还以为你是老爷的小妾不成,告诉你,现在就是个洗衣服的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