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离群之雁(1 / 2)

精灵族王都·格兰萨斯。

群山林立,郁郁青青。虽然与魔族一样属于森林地貌,但看上去还是有明显差别的:这边的树木苍劲茂盛,透着一种浓郁的生命力,置身林间,空气新鲜的像是在初晨萌生的嫩芽,吸上一口整个肺部都仿佛通畅了几分。

正因为有着这样得天独厚的环境,精灵族才能成为除上三族外最长寿的种族。

如果没有任何外伤的话,精灵族的寿命可以超过千年。有些长寿的魔族虽然也可以达到这个程度,但魔族会衰老,精灵族却不会。他们会永远停留在18-30岁的某个模样,终生不会经历年老色衰这个过程。等到寿命结束的时候,也会维持这个样子毫无痛苦地死去,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精灵族也是平均颜值最高的种族。简单来说,因为高贵又未曾被污染的血统,精灵族几乎没有长得丑的。无论男女,都是肤白貌美的存在,特别是嫡系王族尤其以盛产帅哥美女出名。能够得到某位王子公主的青睐,对于贵族们来说是天大的荣幸,因为这通常来说会是一件钱权色一同收入囊中的事情。

当然,以上这些,说的都是纯血的精灵族。

精灵族分两种,分别是纯血精灵与暗夜精灵,后者因为皮肤褐色,通常也被称为黑皮精灵或者黑皮狗。黑皮精灵的数量其实占据了精灵族的大多数,因为数千年前的那一次兽人族入侵,导致大量纯血精灵堕入黑暗,整个精灵族的血脉被污染的非常严重,多亏了当时的精灵王靠着铁腕政策肃清了王族被污染的血脉,同时定下规矩让大部分暗夜精灵都能活下去,这才维持住了精灵族根基不倒。

数千年的演化,纯血的精灵被捧上神坛,暗夜精灵则沦为下等的奴仆。有了大量廉价的劳动力,纯血精灵不再从事生产,不再参与战争,只是身居高位,号令着暗夜精灵去不计生死地为他们服务。而经历了数千年中一代又一代的奴化教育,暗夜精灵一直以仆从的身份侍奉纯血精灵,对纯血精灵十分忠心,就算承受着无尽的折磨与压迫也很少加以反抗,虽说近百年来有不少暗夜精灵发动起义,但很快都被更多忠于纯血精灵的同胞镇压了。

时至今日,精灵族的权力核心,依然在精灵王与议政大臣们的手中。

今天的精灵王依旧按照惯例坐在了议政殿的上位,大臣们则坐在圆桌上,每个人的面前都有一碗茶汤,颜色红亮,晶莹剔透。大家一边喝着,一边谈笑风生,聊着一些风花雪月的事情——

“这茶啊,叫余晖茶,是从江边断崖上采下来的。每逢夕阳西下,林间飞鸟四散而出,有乌篷快船从血色的江面上经过,天上地下一片血色。这等天地灵气,花上足足五百年才能养出一丛余晖茶。”

“鲜叶让最曼妙的姑娘用唇采摘,一丛余晖茶不过出两三斤鲜叶,晒干了不到三两茶。今天翁大人侥幸得了一封余晖茶,分给大伙尝个鲜。”

“确实好茶。灵气氤氲,品一口唇齿留香,仿佛菩提灌顶。难得,难得!”

“晟大人,这茶也就是喝个新鲜。我听说你家那位琴娘,最近倒是又有长进,明天招待大家去你那听个琴如何?”

“这事好办啊。我家那位琴娘,五十年前也是格兰萨斯首屈一指的。这些年呐,技艺不但没有荒废,反而愈发精进。像《春花秋月》、《霓裳羽衣》这些曲子不但娴熟于心,而且弹起来另有韵味。这十年里,她还谱了一首新曲子,已经有七八分火候,正好让她给几位弹来听听,也听听你们几位行家的看法。到时候,可不准藏私啊?”

“岂敢岂敢。不过说起曲子,铭大人也是行家里手,不妨先让她介绍几句?”

“咳,这有什么好交代的。既然去晟大人府上听曲,礼数是少不了的。我手上啊,还有一把好琴,回来送给那位琴娘好了。琴头呢,用的是天香木的树心三寸,琴弦呢,用的是月蚕丝。这月蚕丝又有三大好处,分别是声音悦耳、脆而不断,还有——”

话音未落,忽然间听到茶盏落在桌子上刺耳的声音。

就连王座之上昏昏欲睡的精灵王也一下子抬起头,大殿内所有人都看向一个方向。

只见圆桌上缓缓站起了一名男性精灵。与其他阴柔的男性精灵不同,他蓄着短短的胡子,看上去像是个小三十岁的年轻大叔,方才就是他故意磕了一下茶盏,才导致现在满堂寂静的局面。而现在的他不但没有一丝歉意,反而沉着脸站了起来。

“今日,前线下来战报,暗夜精灵战死超过十二万。龙族虽然退了,但这半个月来,已经有不下二十次暗夜精灵起义的事情发生。”

他站起身,目光端详着面前红色的茶汤,忽然一甩手,将茶盏直接扫落在地上,语气加重了几分:

“都这个时候了,我在这王殿内还听不到一句有用的言论。所见所闻,尽是轻歌曼舞,像什么样子?!”

议政大臣们中便有一个精灵族笑着说道:

“诚大人,今天怎么这么沉不住气。那些黑皮们起义又不是一天两天了,癣疥之疾,至于这么大动肝火?诸位大人都在呢,自然会有办法。”

被称作“诚”的男性精灵扭过头看着精灵王,哂笑一声,说道:

“办法?把公主殿下送给魔族,就是你们的办法?”

方才那位谈琴谈到一半被打断的女性精灵阴阳怪气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