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去找县令救我(1 / 2)

厅长踢翻了桌子上的饭菜,怒气冲冲的走了。

小狱卒见状又凑了过来,看着沈三三高高肿起的左脸,“你没事儿吧?”

沈三三扯了扯嘴角,疼的她呲牙咧嘴的,想给个甜甜的笑容确是不能了,“没事儿,像他这种凤凰男手劲儿都不大,毕竟是吃软饭的嘛。”

“你说的对,我非常赞同你的看法。不过你还是别惹他了,刚才我们牢头跟我说了,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妓女肚子里爬出来的贱种,靠着勾搭亭长家的小姐继承了老亭长的位子,就开始作威作福了。”

沈三三知道小狱卒是好心,她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呢?只不过就是不想让这种狗官横行霸道而已,自己就是很好的例子。

用鲁迅先生的话说,今日若我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起呐喊!

尤其是事儿已经发生在自己身上了,若是她今日妥协了,亭长在看上其他人的生意岂不是会面临同样的结果,只是生意还好,若是看上了其他好人家的女娘非得抢过去糟蹋,也要妥协吗?

不,不能,绝对不能!

最好是一下子就绝了他的想法,让他再动坏心思的时候,好好的想一想,今日在沈三三身上的失败,好让他把那些肮脏的心思收起来,做一个为民请命的好官。

沈三三摘下头上的银簪,强硬的塞到狱卒受理,“郎君,这个簪子是纯银的,是老师傅的关门之作,我买的时候用了十两,整个镇上也挑不出来第二个。你拿回家去送给自家娘子,她一定会非常开心的。”

狱卒不肯接,沈三三在还以为他是个非常正直的人,刚要跪地哭泣,假装柔弱,骗取同情,没成想对方却说出了令她震惊的话,“俺还没娶媳妇儿呢。”

沈三三快要夺眶而出的眼泪猛的收了回去,翻了个白眼儿道:“那就拿回去送给你阿母,若是没有阿母就送给大母,没有大母就送给婶母和叔母,若是家里实在是没有女眷,就送给门口的那条母狗。”

狱卒乐呵呵的接了簪子,用牙咬了咬,“瞧你说的,俺家亲戚可多了,你说的这些都有,就是俺家门口那条狗是公的...”

“行,打住,我不想听。”沈三三并不想知道他家的家庭逻辑,“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既拿了我的簪子就得替我办事儿。”

狱卒觉得手里的簪子烫手又给她扔了回来,沈三三又扔了回去,就这么一来一回的两人扔了有半个时辰,实在是扔不动了,狱卒认命道:“你这小娘子怎么比俺还能扔,都扔不过你。说吧,说吧,需要俺做什么?”

沈三三扔的胳膊也发酸,不过好在没有放弃,还好大学选修的是排球,要不然还真扔不过他,“你去沈记纸铺找一个叫莺歌的女娘,让她来牢里见我一面。”

“就这点事儿啊,俺还以为你要让俺带你越狱呢,俺都想好了逃跑路线了,真令人失望。”狱卒不情不愿的走了。

——

莺歌那边也急成一团了,工厂整个停工,把所有人都发配了出去,四处打听这个所谓的杀人案,而她自己去了刘员外那里,希望通过这个家底深厚的员外给亭长施压,好让他早点儿放沈三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