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点崎岖的公园里,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逛了两圈,然后找到一处幽静的小树林,开始把之前的亲密全补了回来。
我不知道是出于本能,还是什么原因,那次趁着热吻的时候,手上就没有老实,然而她也没有明显的抗拒。
长久的激情过后,她锤了我两下,嗔怪我胆子越来越大了,不知道羞臊,居然敢那么摸她。
我脸红着说,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会那样,不信我就被车撞死。可能,那就是传说中的,发乎于情吧,但我并没有止乎于礼。
她伸手捂住我的嘴,不许我再说这样的话,然后她就把头埋在我的胸口。
“哎?我书包哪去了?”就在我们准备下山的时候,突然发现书包不见了。
然后我们俩开始漫山遍野的找起来,遇人就问,有没有看见一个深绿色的书包。其实,书包并不重要,主要是里面有我的日记,每次约会完,住旅店的空隙,我都会把当天和她相处的事情,记下来,也就好比后来智能手机里的相册,手机丢了无所谓,里面的照片和文件,才是重点。
每遇到一个人,我就会重复那么几句话,里面没有一毛现金,但是有我很重要的东西,书包丢了没关系,里面的东西我愿意花钱再“买回来”。我知道,小偷其实就在周围,或者说,应该也都认识,毕竟那么小的区域,谁是干什么的,大家都心照不宣。
结果找了半天,问遍了各型各色的人,都没有结果。
就在我们准备去派出所的时候,曾经问过的一个大叔,提示我们,再去附近看看,然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
满头汗水,焦急的我们又翻山越岭的回到原处,赫然发现书包就在那里。可能是里面确实寒酸一毛不拔,也或许是大叔看我们很着急的样子,善心发现可怜我们,就把书包“还”给我们了。
我们两个,互相看着对方,傻呵呵的笑了起来。我认为,如果这世上,有什么体验,能够最最最让人难忘并且开心,那便是失而复得。
回城的公交车上,她的胃又疼了起来,我一边帮她揉着肚子,一边叮嘱她要记得吃药,因为三姐也有这样的毛病,就让她买点葵花牌的胃康灵,她笑着应承。
我知道她肯定不会当回事,后来,每次去,我都会给她带安第斯山的棒棒糖和胃康灵,生怕她照顾不好自己,也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不能时时刻刻在她身边的我,尽一点男友的责任。
定旅店的时候,她没有进去,我知道她是为了避嫌,也没说什么。然后我前脚进到房间,她才后脚跟着进来。
我问她,知道过两天是什么日子吗?
她坐在我身边,摇着头说不知道。
我说,傻子呦,是我们认识一周年啦。
她说,是吗,真的好快啊,这一年感觉像过了半辈子似的,发生了那么多事。然后头靠着我的肩膀。
那天,我们在房间里,热吻了好久好久,相比在树林里,这一次我的动作更大胆了些,几乎可以说就差最后就要……但是我们还是没有越雷池一步,一个是不敢,一个是还没做好准备。
事后,我们其实都有点慌张,甚至警告彼此,下回不能这样了,太危险了,还信誓旦旦的向对方发誓,如果再这样,一定要义正严词的拒绝对方。
由于定旅店的时间还早,她提议带我去世子河两岸走走,我们还没在那附近逛过。
世子河的西边,就是寺院,再向北是另一个青年公园,当时还没修缮,有一个不知道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湖,沿着河堤,一直向南,会走到当地的步行街。
那天,我们就沿着河两岸,逛了一圈,熟悉地形,也为以后约会,开辟了新的场地。我们俩,特别默契的都在找着僻静的地方,然后牵着手到那里踩点,坐上半天,看看人流是不是很多,也挺搞笑的。
顺路把她送回家,这次没有送到单元口,只是送到了进入小区后,拐弯的位置。然后我就独自回了旅店。
一路上,回味着刚才的画面,并信誓旦旦的警告自己,下不为例,不能“趁人之危”,时候还没到,一定要克制,千万别毁了人家。
但是这种事,又怎么是能够靠理性控制得住的?往往当时的气氛就是到了某个临界点,事情就会自然而然的发生,真不是给自己找借口和理由。
第二天,她再次为我破例,和同事窜了一天班,好像昨天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我们继续开心的,重复着逛公园的日常。
到了一周年那天,并不是周末,加上她也实在是不好意思再麻烦同事窜班,所以我们就没有特意的去过,只是晚上发了发了会短信,回顾这一年里的经历,期望明天可以顺顺利利,风平浪静。
在纪录什么周年或者纪念日这种事情上,还是我更上心些,她不像其他女生,总是会有些小要求,反而到了日子会提醒自己的男友。往往都是我去告诉她,今天是认识多少天,去年的今天,我们做了什么,过几天又是什么日子。也可能是因为她真的太忙了,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吃过饭,就想睡觉,无暇分心去记着这些。
因为不常在她身边,我自然就要刻意的去创造一些小浪漫,去弥补,只要她开心我就会跟着很开心。
一个多月后,我们还是打破了刚刚立下的誓言,然后又开始了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