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很快完全,大才子安排人接手红酒,直接送去行宫便是。
约翰收了银票,欣喜不已。
说着不要钱的好听话。
商人嘛,都那个德行,嘴巴甜,黑的能说成白的,大才子自然不在乎,他之所以一下子买这么多红酒,除了新鲜让一众漂亮娘子尝个鲜之外,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想多结识一些异域商人。
了解他们的情况,鼓励他们多来离朝,互通往来。
这会,他正准备询问些什么。
铺面后堂,一个小男孩突然走了将来,那小男孩像个瓷娃娃一般,金发碧眼,很是可爱,大概只有六七岁的样子,见面便冲着约翰说了一些听不懂的奇奇怪怪的话。
当然,那只是相对于月轻尘和小丫头来说,她们完全听不懂,就像是听天书。
大才子这个三流大学生,听的也不是很明白,但隐隐还是懂一些。
不过内容并不重要。
让大才子意外的是,这个小男孩竟然也来到了离朝,这就有些奇怪了,通常商人到处奔波,你说带个女眷还是说得过去的,但是带个小孩,无疑是个负担,这么大的小屁孩,什么忙也帮不上,还有照顾她,做生意的人到处奔波,哪有时间。
约翰此刻看似就有些不耐烦,毕竟客人还在呢,而且还是大雇主。
这可是以后的保障,只要把这个客人维系好了,以后的生意还用愁?
所以这会,他连忙把小男孩打发了。
小男孩有些不乐意的样子,嘟哝着又进了后院。
小丫头则是一脸好奇,异域的小男孩,她这还真是第一次见,满眼都是好奇。
相比之下月轻尘就淡定多了。
“耽误极为尊贵的客人了……”打发走小男孩,约翰再次看向一行人,满脸堆笑。
林白则笑问道:“老板,那是你儿子?”
约翰呵呵道:“回尊贵的客人,确实是我的儿子……”
原来约翰的妻子早逝,只留下这么一个儿子,而他一开始只是一个普通商人,在西域周边活动,西南的声名传开后,便来到了西南做生意,之后得知了鄂州,又来到了鄂州。
因为妻子不在,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一直把自己带在身边。
小丫头闻言忍不住问道:“他天天跟着你到处跑,用不着上学堂吗?”
约翰闻言,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神色,道:“尊贵的客人,我也想,但是目前情况不允许,我准备再干几年,多赚点钱,然后再回去就不跑了。”
小丫头哦了一声。
林白则问道:“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让他在鄂州上学堂?”
约翰闻言不由怔了一下,有些诧异地看着林白,反问道:“可以嘛?而且,这里也没有教我们高卢……”
林白微微拧眉。
他倒是忽略了这一点,这个时代可没有国际学校这种东西,莫说国际学校,更是在上学堂学汉语几乎都不可能,谁能想象,古代的学堂突然多了一个洋娃娃。
不过,这确是离朝急需考虑的问题,随着离朝的发展,之后涌入的商人也只会越来越多。
西南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
这些商人大批涌入,自然少不了和约翰类似情况的。
就算不是类似情况,这些人也渴望能够把孩子家人带在身边,陪着一起成长,这是每个父母都期望的,没有人希望一直在外面漂泊,都希望有个安定和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