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春被判了十五年。
消息传到李家后,李母嚎啕大哭了一顿。
至此以后,李母就看元春和孟非不顺眼,无论元春怎么孝顺她,都回找到借口刁难她,故意装病,让她来伺候她。
一开始,元春念着她是原主的亲生母亲,就惯着她,好心好意的伺候她,可是,李母的心就跟扭曲来似的,做的饭,不是说淡了,就是说咸了,还非要元春重新做。
倒的水,不是凉来,就是热来。
有一次,还故意把热水洒在元春的手背上。
元春惯她再一再二不再三。
第三回后,元春直接骑着自行车走人,再也不回土方村了。
李母来孟家骂她不孝,元春怼道,“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我只是一个外嫁的女儿而已,你病了,你要养老,你要人伺候,也要不到我头上来。”
“我伺候你,念的是母女情分,不伺候你也说得过去,在咱们村子里,可没有让女儿伺候父母养老的。”
然后又道,“要不是看在我爸的面子上,我只会跟着村里外嫁的闺女一样,人家怎么孝顺父母,也会怎么孝顺父母,难道就因为孝顺的太多了,所以你才会得寸进尺?”
“妈,你告诉我,你因为一个黑了心肝的大女儿,来寒了我的心,你值当吗?”
“这八年来,李红春对你不闻不问,就像是没有你这个母亲似的,对你一点儿也不孝,而我呢,我这个小女儿一年四季给你买新衣服,一个礼拜给你一次猪肉吃,过年过节还送钱给你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