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书法(1 / 2)

一连十多天,盛长枫也没找到合适的理由将两个丫鬟赶走,毕竟两人干活还算勤快的,也没有犯错误,索性,他也不着急,机会总是会有的。</P>

而且,这几日他又找到了他感兴趣的事物,那就是练习书法。</P>

之前他让以镜代笔,那是他认知中的毛笔字,太麻烦,毕竟习惯了使用钢笔、碳素笔,一下改用毛笔,很是不习惯。</P>

再加上原主,什么都是一瓶不满的水平,让他多少有点抵触写毛笔字。</P>

抄写《礼记·大学》是他来到这里,第一次正式写毛笔字,也让他感觉到了毛笔字与他原先写字的不同。</P>

首先,就是执笔不同。</P>

钢笔也好,碳素笔也罢,几乎都采用三指执笔,即大拇指和食指的指肚捏住钢笔,中指自然弯曲,抵住钢笔,距离笔尖有一寸的距离。</P>

而毛笔,多采用“五字执笔法”,既擫、押、钩、格、抵。</P>

“擫”是指大拇指指肚部分紧贴笔管;“押”是食指与大拇指相对夹持毛笔;“钩”是中指钩住笔;“格”是无名指甲肉相连外挡着笔管;“抵”是小指紧贴无名指以助之。</P>

字法上也不是大不相同。</P>

毛笔字需要练习结构与笔法兼行,以及气韵、墨法、布白等章法处理,结构紧凑;钢笔字以结构为主且相对宽散。</P>

而且,毛笔字像是行走间的艺术,优美、唯美、俊美;钢笔字更像行走间的清醒,硬朗、方便、简洁。</P>

还有,最大的不同,一个是软笔,另一个是硬笔。</P>

盛长枫在书塾的时候,对比过盛长柏与齐衡的书法,感觉自己的最差,而且,好像盛墨兰的书法,也比自己的强不少。</P>

虽然自己不想当第一,但也不想倒数啊,更何况还不如自己的妹妹,不如一个小丫头,这让他情何以堪,老脸往哪放啊!</P>

于是,他决定练习书法,不过,当他回到自己的书房,居然没找到一本字帖,这让他对原主产生疑惑,你是读书人吗,你是读书世家的人吗!居然连一本字帖都没有,真是有辱读书人的名头。</P>

没办法,有困难,找盛长柏啊。</P>

盛长柏对弟弟妹妹那是真的没得说,听他要练习书法,很是高兴,就把一本王右军的字帖,拿给了他。</P>

最开始,盛长枫也没在意,回到自己的书房中,打开字帖一看,第一感觉,好字;第二感觉,漂亮;第三感觉,这是谁的书法?</P>

他这才想起,盛长柏说是王右军的字帖。王右军,他是…忽然,盛长枫站了起来,一脸惊讶、意外,最后无奈。</P>

盛长枫也知道王右军是何许人也了,大名鼎鼎的“书圣”,其作品被称为“天下第一书”。</P>

盛长枫本想让盛长柏随便拿个字帖,他好练练手,可他这二哥哥倒好,直接拿“书圣”的字帖让他练习。</P>

这就好比,他想随便找个业余篮球手,陪他玩玩篮球,练习一下技术;结果,你给我找了个“篮球之神”,这等级一下拉满,这不是练习,这纯属是找虐呢嘛!</P>

不过,送回去是行不通的,那就将就练吧,自己也加把劲,争取不丢这字帖的脸,最主要,自己的书法别再垫底了,不然这张老脸就丢到爪哇国去了。</P>

于是,打那日起,盛长枫开始了练习书法之旅。</P>

他认真观摩王右军的字体、笔法,发现其笔法柔中有刚,刚中带柔,结构纵横开阖,行笔风度清丽,雍容华贵,潇洒工整。</P>

发现是发现,等自己上笔,写出来的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别说意境了,就说这“型”也差的十万八千里呢。</P>